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七十五章:来自夜幕的威胁
    很好!

    这样的挑衅,卫庄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就算他的师哥盖聂,也从未对自己说过。

    不好,这玩笑貌似开大了!

    看着即将暴起的卫庄,韩非心里暗暗叫苦,他只不过想装个逼而已,可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哎!卫庄兄,开个玩笑而已,不要生气,不要生气!”

    看着杀气腾腾的卫庄,韩非连忙摆摆手,很是果断的怂了。

    卫庄右手把鲨齿从供架上拿下,面容冷似寒冰,声音沙哑低沉:“开完笑?我可不觉的你是在开玩笑!”

    韩非:“(?_?)”

    韩非懊悔不已,自己嘴这么贱干什么吗!

    看着拿着鲨齿,步步紧逼的卫庄,韩非欲哭无泪:“卫庄兄!卫庄兄!你不要过来啊!误会!这是误会啊!”

    “什么误会啊?”

    紫女从外面推门而入,声音里尽是疑惑。

    韩非看见紫女过来,眼睛猛然一亮,犹如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他飞快的躲到紫女身后,同时嘴里大喊救命:“紫女姑娘,快救救我,卫庄兄要杀我!”

    韩非怪异的举动,让紫女微微一愣,等看到手拿鲨齿的卫庄后,她好像明白了些什么。

    “哼!”

    看见紫女过来之后,卫庄冷哼了一声,把鲨齿又放回到了原处。

    “怎么回事?九公子是谁要杀你?”

    紫女扭头,对躲在自己身后的韩非,嘴角含笑的问道。

    韩非从紫女背后探出头,神色紧张的看着卫庄,发现他的脸色依旧冰冷,也不敢再口嗨,“没,没什么,我只不过在和卫庄兄玩一个游戏。”

    对于韩非那漏洞百出的理由,紫女掩嘴一笑:“一个卫庄兄不要杀我的游戏?”

    韩非:“呃~”

    紫女觉得差不多就行了,也就不在打趣韩非,于是对他问道:“九公子这是要回去吗?”

    听到紫女的话,韩非正了正衣襟,从她背后走了出来,收起玩笑不恭,然后对不远处的卫庄,正色道:

    “卫庄兄,不要忘记你我之间的约定。”

    卫庄没有回应,侧着脸,用眼睛的余光看着他。

    卫庄冰冷的余光,让韩非打了个寒颤,看来今天是不能在待下去了,改天再来吧!

    风紧,撤呼!

    “紫女姑娘,我突然想起来了,家中还有事,韩非就先告辞了,不用送了。”

    韩非说完话,还没等紫女反应过来,直接转身走出了房门。

    看着韩非几乎是逃离般的身影,紫女跪坐在卫庄面前,“你干了什么,刺激到他了。”

    卫庄拿起案桌上的酒樽,一饮而尽:“没干什么,只不过给了他一个教训。”

    紫女点点头,韩非的性格确实有些太跳脱,可能说话不注意,引起了卫庄的反感。

    不过现在,都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左司马刘意,在紫兰轩出事了。”

    卫庄把酒樽放下,脸色微沉:“怎么回事?”

    左司马刘意虽然是姬无夜手下的一条狗,但是他的职位在韩国也算是军政重臣。

    如果他在紫兰轩出了事,那绝对是个麻烦,稍有不慎处理不好,姬无夜就会把眼睛瞄向这里,到时候的麻烦会更大。

    紫女:“那个人动手了,刘意还最多还有三天可活。”

    卫庄神色一凝,“你把全部的过程,给我详细的说一遍。”

    紫女没有丝毫犹豫,把一开始她和弄玉的计划,在到刘意被他的随从抬走,从头到尾全部对卫庄说了一遍。

    听完紫女所讲的之后,卫庄目露思索,过了片刻,卫庄那有些凝重的神情,微微放松了下来。

    对于卫庄来说,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坏消息。

    “他最后还有在说些什么了吗?”卫庄的声音依旧很是清冷。

    “这个倒是没有,看他的样子,倒是没有什么反应,不过知道最详细的,应该是弄玉妹妹,我来的时候已经晚了一步,刘意已经躺到地上了。”

    紫女沉吟了片刻,最后缓缓的说道。

    “虽然刘意是姬无夜的一条狗,但是打狗还需看主人,他的死肯定会引起姬无夜的注意,夜幕如果用心调查,真相必定会浮出水面。

    到时候我们什么都不用做,静观其变就可以了。”

    思前想后,卫庄还是先决定按兵不动,毕竟这一次是罗网与夜幕之间的较量,如果能坐收渔翁之利,那是再好不过。

    紫女对卫庄的话,也是十分的赞成,现在新郑这潭黑水深不见底,坐观其变,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卫庄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拿起后在手中轻轻摇晃,看着外面的月亮,高高挂在中天,他突然冷不丁的向紫女问道:

    “韩非他是怎么过来紫兰轩的?”

    紫女有些诧异,卫庄他问这个问题干什么,“韩非他是一个人过来的。”

    韩非在答应张开地的那一刻,上夜幕的死亡黑名单,那是早晚的事情。

    也就是说,从那一刻起,他就有随时会被暗杀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