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打草惊蛇
    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

    这是韩非在“五蠹”一书中,所说的原话。

    在见识到了,计余如此的嗜杀成性之后,韩非果断放弃,放弃了能与之能合作的想法。

    原来这就是罗网的天字一等,果真是霸道残忍!

    只用了片刻的功夫,墨鸦就已经把那三具女尸处理完毕。

    处理完尸体后,墨鸦回到了大殿中,他好像对外面还幸存的人,吩咐了什么,过来了几个人,把那些被计余杀掉的侍卫尸体,也打扫干净了。

    随着墨鸦把大门关闭,整个大殿内,又陷入了死一般的宁静。

    “做事总是要有个先来后到,我并不是不讲理之人,你们先谈,我在一旁等着。”

    计余把手中的长剑放到案牍上,对着其余四人平声靜气道。

    在场的众人,心中暗道,好一个不是不讲理之人,要不是刚才发生的还历历在目,要不然还真信了你。

    姬无夜深吸了几口气,强制使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对着韩非低沉的说道:

    “九公子,如果没什么其他的事,你可以先离去了,将军府这来了“贵”客,需要老夫招待。”

    姬无夜再说到贵客的贵时,稍微停顿一下,并加重了语气。

    “唉。”

    韩非内心万般复杂,只做一声叹息。

    面对姬无夜的谢客,此时韩非内心是想走的,但是既然来都来了,不拿点东西回去,紫女姑娘岂不是嘲笑于他?

    韩非正了正神色:“非此次前来将军府,只有一件事来告诉将军。”

    姬无夜现在的注意力,已经不在韩非身上,对于韩非说的话,也没有用心去听。

    只是摆了摆手,让韩非继续说道。

    韩非:“韩国律法,刑不上大夫,我的两位王叔,只是有些嫌疑,绝对罪不至死,而现如今,却畏罪自杀于家中,这不是非常的可疑吗?”

    听到韩非说起安平君与龙泉君,姬无夜终于回了回神,“那又有何奇怪,弄丢了十万军饷,可能是让他们二人心中有愧,所以才自杀的吧。”

    韩非眼睛里闪过一丝锋芒,“如果只是心中有愧而自杀,为什么王叔二人的玉佩,会出现在断魂谷呢?”

    姬无夜:“那又能证明什么?鬼神之事,不是我们能够揣测的。”

    韩非呵呵一笑,“子不语,怪力乱神,韩非是不相信,这世上哪有什么鬼兵而言?”

    “就前几日,我担心王叔会像前几任的主使官一样,我便在两位王叔的家中四周,洒下了一种药粉。”

    说着就从袖中掏出一物,对着姬无夜展示到。

    “这一种药粉很是奇特,在白天时候,用肉眼则是难以分辨的,但是到了晚上,就变得格外显眼!”

    说完,韩非就把这种药粉,倒在了地上。

    “还请将军麻烦叫人熄灯一下。”

    还没等姬无夜作出反应,盘坐在那里的计余,手掌往前轻轻一推,顿时之间,整个大殿内的空气,全部涌动了起来,紧接其后的,就是一股强大的内息,席卷而来!

    空气在激烈的震荡,给人一种风起云涌的感觉。

    在这种情况之下,整个大殿之中的蜡烛,灯笼之类的烛火,全部瞬间熄灭!

    “呃~”

    有些意外。

    反应过来之后,韩非笑着对计余一揖,“计先生,多谢。”

    计余漠然道:“无妨。”

    姬无夜和墨鸦,心里同时一惊,“计先生?”。

    他是姓计吗?是真实姓名,还只是一个代号?

    姬无夜心中狂喜,不管是不是真的,总算有了一点线索,在此之前,他让蓑衣客查询计余的真实身份,但是一直以来苦求无果。

    这下好了,是人就会有弱点,老夫就不信了,他就没有父母妻儿!

    不过,随即又有一个问题浮现心头,他一个小小的韩非,又怎么可能知道,罗网天字一等的名字呢?

    在说出那句话后,韩非就一直观察姬无夜的表情。

    果然不出他所料,姬无夜果真对计先生这个称呼,感兴趣!

    韩非是故意当着姬无夜的面,这样说的,让姬无夜对他产生忌惮,扯着虎皮画大旗,这种感觉真好。

    计余难道就没看出来吗?

    计余当然也能看出来,韩非那一点点的小计谋,只是他毫不在意罢了。

    随着烛火的熄灭,韩非倒在地上的药粉,也慢慢的散发出绿色的荧光。

    “姬将军请看,这种散发出绿色荧光的药粉,短时间内是不会消散的。

    如果两位王叔是自杀,那这种药粉,就不会出现在其他的地方,但是,要是有凶手作祟,那将必定,脚上会沾有这种药粉!”

    韩非的话音一落,一旁的墨鸦,下意识的看向了自己的脚掌。

    虽然墨鸦的动作很轻微,还是被敏锐的卫庄发现了。

    “那公子得出来的结果是如何?”

    姬无夜的声音,有些沉闷,韩非的话,让他感到了一丝不妙。

    “龙泉均与安平君,是被人暗杀,而导致的死亡!”

    韩非神色肃穆,高声回答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