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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本座要长居徒北山!
    “不去。”

    好一会,小男孩才低低吐出这两个字,低着头,安静垂着眸子,“紫衣叔叔,除了你,我谁都不信。”

    紫衣哑然,心头再次划过闷痛。

    以前的小主不是这样的,他印象中的小主聪颖也良善,从不吝于予人信任。

    终究,是那个吃人的地方杀死了他的纯良。

    “小主可是担心苏家会出卖你?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人心难测。”紫衣沉吟须臾,道,“我找机会去试探试探,若是可行,小主便过去,若是不行,我们便继续呆在这里,可行?”

    小男孩终于抬眸,定定看着男子,“为何定要去那儿?”

    紫衣扬唇,笑容有些黯淡,“因为卑职本事不足,无法辅导小主成才。”

    当时擂台下精彩纷呈,他虽也在台上应战,却没有漏了下方动静。

    彼时那老头本是必败之局插翅难飞,谁都想不到最后竟神来一笔局势陡转,老头反败为赢。

    他当时亲眼所见,可做攻城之用的弩炮,至少需要六个壮汉才能抬起,却在一击之下尽数掉落。

    四架,无一幸免。

    而出手的人从头到尾甚至连面都没露。

    远距击落!

    这等能力已经堪称神鬼之力,绝非常人能有。

    紫衣现在想起那个场面,依旧震撼得血液翻涌。

    后他特地打听过,方知城外徒北山多了个不能招惹的小苏家。

    一年多前来到流放之地的散户,农户出身,一家十一口。

    紫衣几乎立刻就将小苏家跟一年多前自己曾经护送过的那家农户联系起来。

    十数月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一旦想起来,那家人一张张朴实的面容就清晰浮现在脑中,而广场上出现过的小娃子们就是其中之四。

    “小苏家如今能人汇聚,有医毒双绝毒不侵,有顶级高手断刀,还有学识谋略可当帝师的霍子珩。”

    “霍?”小男孩眼中终于有了情绪波动。

    紫衣点头,“没错,就是娘娘——曾多次暗地惋惜的那个隐世家族,霍氏。”

    这个称呼让桌旁两人都暗了目光。

    紫衣顿了下,又问,“去么。”

    小男孩自放在膝上的小手蜷起,攥紧,,“去。”

    紫衣眼底掠过一缕欣慰。

    他想让小主子去小苏家,除了这些原因之外,最重要的是小苏家背后还藏着一位神秘高手。

    有那个人在,小主的安全必能更加无虞。

    ……

    每次毒不侵在风云城内出现,干的事情都能引发城内好一段时间热议,这次亦然。

    茶寮酒肆,街头巷尾,到处都有人聚在一处绘声绘色口沫横飞,说那天大场面,自己就在现场,看到了神迹云云。

    望雀楼作为城南最出名的酒楼,自然也不缺食客在楼里对此事高谈阔论。

    楼下笑声每每飘到楼上,落入百晓风耳中,他都觉得别人是在嘲笑自己。

    顶楼室内依旧轻纱如雾,熏香袅袅,只是好几天没响过琴音。

    搁在熏香炉旁的古琴,琴弦断了两根,扔在那里一直没修复。

    百晓风坐在内室梳妆台前,对镜反复照自己的脸。

    脸侧伤口已经落痂,只留下两道极浅的痕迹。

    但是因为皮肤过白,脸上这一点点小瑕疵都显得特别显眼,倒影在铜镜中那张脸犹如完美的雕刻出了缺漏。

    百晓风面无表情,浑身冒寒气。

    反复深呼吸无用后,他一拳狠狠砸在梳妆台,砰的巨响让人心惊胆战。

    “毒不侵,小苏家!”

    一个一而再三伤他的脸,一个让他足足拉了三天!

    他百晓风以光风霁月仪表出尘著称,何时如此狼狈过!闹至而今全城的人都在笑话他,说他是毒不侵手下败将!

    百晓风咬碎银牙,扯了月袍换布衣,戴上面具,一身杀气往外走。

    “今日起本座便长居徒北山,若不能将此仇报了,本座就做一辈子胆小如鼠的长冬!”

    隐在暗处的长随急得跑出来,“主子,您要长居徒北山?!那长冬——”

    “让他改名叫长西!”

    “……”

    可是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啊,楼主!

    前几天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一把击落四架弩炮,这脸已经打得够疼的啦了,您还看不清对方实力呢?

    就算您真的把毒不侵给打趴下了,你也得不了好啊!

    苏家背后那个高人不仅护小苏家,人现在连毒不侵都护着你去什么去!脑子清醒一点,快回来!

    长随无力抱头,一肚子真话不敢说,等他再抬头时,他家主子已经没影了。

    七月末艳阳依旧。

    徒北山笼罩在热烈阳光中,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的绿色,更显生机蓬勃。

    顺着黄土路往徒北村走,到得芦苇荡附近,就能闻到空气中飘出的稻香。

    清河湾畔那大片大片的稻田,水稻已经抽穗了。

    看田看水的村民站在田里、田埂上,人人脸上挂着灿烂笑容,跟同伴们大声说话时,连语气都是热烈高亢的。

    金色阳光照进他们眼中,驱散了他们眼底常年堆积的阴霾,露出原本熠熠辉芒。

    此地的景跟人,短短半年时光,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而所有变化,皆始于小苏家。

    现在已经是下晌后,阳光没有正午那么烈了,村民们挂心田里情况一刻都放心不下,空了就跑出来在田地边流连,哪怕多看一眼那些抽穗的稻苗,都觉得心情又好上几分。

    苏大跟苏二也在田里,撑着木棍,赤着脚,把田里长出的野草往泥水里踩。

    冷不丁晃眼间看到芦苇荡后走出的人影,苏大立刻高声招呼,“长冬,怎么这时候回来啦,不是说今日事忙,恐要快天黑才能回吗?”

    “哦,东家有喜,今日放我休息半日,所以便早回来了。”长冬走近,在小苏家水田边上蹲下,神色闪烁犹豫,嘴巴张了又张,欲言又止。

    很快引来苏大善解人意的发问,“咋地了?有话就说,大男人婆婆妈妈的白长那么大个了,你这样以后怎么讨媳妇?”

    苏二,“噗!哥,你就饶了长冬吧,光一句话就把他脸皮子臊红了,以后真要娶个媳妇回来,他不得见天躲着媳妇跑啊?”

    下一瞬,苏二在田里莫名其妙脚下打滑,摔了个四脚朝天,溅一头一脸泥水时人还是懵的。

    四周村民发出爆笑。

    长冬也翘了唇角,流出隐约笑意。

    连日跌到谷底的心情终于好了两分。

    果然,看别人出丑,心情才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