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席上。
“这还真是个晨间剧女主啊!”
将毛利兰刚才一切行径都收在眼里的古美门,不禁砸了砸舌。
“居然敢在法庭上动手,这是一般人能干的出来的吗?”
“我觉得,她做的真棒。”
一旁的小哀眼神闪闪,一脸欣慰的模样。
古美门扭头看了她一眼:“棒什么?就她刚才做的那种事,法官居然没把她赶出去,我都以为是收了钱了。”
小哀微微笑道:“你不觉得她刚才说的那些话很棒吗?”
“呵呵,看上去是挺不错的,很像是个晨间剧女主脑子抽了能做出来的蠢事。”
古美门发出了嘲笑。
“就她这个较真的个性,怕是未来律师界都会有大灾难了。”
庭上。
在毛利兰回到座位后。
法官敲了敲锤子,第三次向她提出询问:“对于被告的观点,原告是否存在意见?”
言下之意,你要是再拿不出可以反驳的证据,那也只能判原告败诉了。
“证据,我们当然也有!”
毛利兰高高昂起头。
“庭上,我申请传唤新的证人!”
法官精神一振,立刻点头:“准许原告要求!”
很快,一个新的证人被带了上来。
见到这证人的模样,被告席上的虎仓大介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伸手指向了他。
“是你?!”
旁听席上,古美门也是眯了眯双眼。
只见,证人的身份,正是虎仓大介的学生,田所俊哉。
先前古美门去过虎仓大介的别墅,曾经和他有过一面之缘,也是这个人给他开门带的路。
田所俊哉看了原告席方向一眼。
“我可以作证,虎仓大介和他们签的协议,都是假的!”
“有关于共有著作权的分割,其实是一个骗局!”
“真实的情况,这本书所有的著作权,一直都牢牢掌握在虎仓大介自己手里!”
这话一出,全场哗然。
所有人都没想到,这个事情居然还有转机!
“伱,你胡说!”
虎仓大介急了,站起来怒吼道。
“被告请肃静!”
法官敲了敲锤子,随后看向田所俊哉:“原告证人,请继续发表你的观点。”
田所俊哉点点头,说道:“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一直在写这本书的人,并不是虎仓大介,也不是他请的这些人……”
顿了顿。
“而是我!真实的情况,是我一直在替他写这本书!”
这个消息可谓非常劲爆。
顿时,法庭上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声。
从抄袭到共有著作权,再到变成枪手代写,这个真相可谓是一波三折。
“你胡说!这本书根本不是你写的!”
此时的虎仓大介,额头上冷汗直冒,显得有些语文伦次了。
田所俊哉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会他。
“事实上,我的老师在好几年前就已经江郎才尽了,完全写不出任何东西来。”
田所俊哉继续陈述事实。
“大概五年前,他开始雇佣我为他代写,成为他的专职枪手,对外则是宣称我是他的学生。而这本,《盾牌黑猫历险记》,正是我为他发表的作品!”
“胡、胡说,你有什么证据!”虎仓大介气急败坏,“所有的都是我自己写的,我根本没有雇佣什么枪手!你,你这个家伙,亏我还一直当你是我的学生,你居然吃里扒外!我、我要告你诽谤,告你毁坏我的名誉!”
“肃静!”
法官敲了敲锤子,随后问道:“对于证人的观点,原告是否能拿出证据?”
“当然可以。”
毛利兰立刻点了点头,从桌上拿起一份文件来。
看得出来,尽管毛利兰一开始的表现不怎么好,有很多紧张和鲁莽的地方。
但作为她人生中第一场官司,显然她也是准备了不少。
“首先这是虎仓大介七年前,还有之后发表的作品,我们可以把两者的风格前后进行对比。”
毛利兰将文件纸张展示给众人观看。
纸张上有一大片书名,分别排列成两排。
“七年前的,主要以恐怖悬疑为主,题材多为吸血鬼题材,笔锋也非常复古。”
“而之后的,风格开始变化,变成了以英雄幻想式为主要元素进行的创作,风格比较贴近年轻人一脉,笔锋也贴近年轻人的幽默风趣。”
“这种强烈的风格差,一般人是无法掌握的。”
“而《盾牌黑猫历险记》,明显就是后者的风格,再加上其遣词造句之类的差异……”
“以上,这里就有请枪手代写的嫌疑!”
毛利兰一口气讲述完毕。
她抬头看向法官。
此时的她,纯净的目光中带着微笑,也带着自信,几乎没有任何杂质。
法官点点头,看向被告席位:“被告及其代理人,请发表你们的意见。”
被告律师心里一咯噔,暗暗感觉有些不妙了。
“这、这只是原告的猜测!你有什么决定性证据?”
他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强装镇定,但神态举止,全然没有了刚开始的信心。
“决定性证据,也有!”
毛利兰向证人田所俊哉微微示意。
田所俊哉从怀中拿出一份合同样式的纸张。
“这是我和虎仓大介签订的劳务合同,上面写明了我帮他代写本篇,《盾牌黑猫历险记》的相关事宜,请法官过目。”
书记员从田所俊哉手中接过合同书,传递到法官那里。
法官查阅了一遍,点了点头。
这是一份劳务合同,可以确认其真实性,田所俊哉是受雇于虎仓大介的。
双方之间是雇佣关系,而非共同合作关系,不存在共有著作权的情况。
上面还有虎仓大介的个人印章,不会有假。
“我不相信,我要亲自看一看!”
被告席那边,虎仓大介突然大喊一声,冲上了裁判席的位置,从法官手里抢过合同书。
只看了一眼,他便大声叫道:“你这份合同是伪造的,我从来没签过这种合同!”
不过,话还没说完,他就被两边的司法警察冲上来,将之制服按倒在旁边的桌子上。
这边,毛利兰看都没看他一眼。
“根据《日本著作权法》第15条,按照法人或使用者的提议,从事该法人等的业务的人在履行职责时作成的著作物,该法人等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这种著作物时,只要在其作成时的合同、工作规章中无另外规定,则该法人等视为著作人。”
旁听席上。
“没想到这居然也能行得通。”小哀不禁感叹道。
毛利兰说的这条法律是什么意思呢?
在一般情况下,版权的原始所有人只能是作者本人。
也就是谁写的书,谁就有著作权。
但是,日本的法律里面补充了这一条:如果作者是个雇员,他的作品是为职务而创作的,该作品又是以雇主名义发表的,那么该作品的版权应归雇主所有。
也就是说,枪手代写的,著作权不在枪手手里,而是在老板手里。
换言之,如果这里去告虎仓大介抄袭,就算这本书不是虎仓大介自己写的,是枪手代写的,也是可以行得通的!会被宣告虎仓大介侵权成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