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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四十八章 夜侠之名,灵吏之怨
    接下去的八卦,他已经不想听了。

    无非就是一些没有由来的市井传言。

    听得发笑。

    耳朵又是一动,换了股风,也换了个地儿。

    正巧就听到了怀玉城里,一座茶楼里,正在谈论昨晚金家发生的事儿。

    “金家出大事了你们晓得吧?”

    “能有什么大事儿?不就是那金公子的黑云蹄踩死了人吗?可怜的女娃娃哦,听说还不满五岁,唉……真是畜生!”

    “不!不是这个!不只是金公子!是金家!昨儿晚上,有人杀进金家去了!”

    “听说是金家家主金雲飞在怀玉城贫民窟捉了一些资质还可以的孤儿,用来觉醒家中小辈的血脉!然后晚上就被‘夜侠’杀进大门,硬生生给抢回去了!”

    “不止呢!听说那夜侠还和金雲飞打了一架,打得金家家主金云飞口吐鲜血,今早上最后一口气散了,直接死了!”

    “痛快!杀得好!杀得妙!这几年夜侠做得事儿当真让人舒坦!”

    “嘘!小声点儿!听说主城的金家本家已经派人下来查了!说一定要抓住那夜侠,剥皮抽筋!”

    “……”

    余琛听罢,眉头一挑。

    所谓夜侠,应当指的就是昨晚他杀完金公子以后,碰上的那个戴面具的好汉了。

    没想到上京城还有这样的人。

    继续听去。

    那几人谈论之间,便从金家谈到了那“夜侠”身上。

    余琛也逐渐了解了关于此人的来龙去脉。

    说这“夜侠”,没人晓得他姓甚名谁,又是什么身份。

    因为他一般都在晚上行事,所行又都是斩奸除恶,锄强扶弱的义举,颇有一身侠气,便被上京城的百姓称为“夜侠”。

    而夜侠的第一次出现,可以追溯到是三年前。

    那个时候怀玉城来了一伙儿野道场,借着收徒传法的名号,大肆敛取百姓钱财,最后翻脸不认人,说那些百姓的孩子们资质不够,入不了门。

    当时大伙儿怨声载道,许多望子成龙的父母甚至将一辈子的积蓄都搭进去了。

    希望破灭,谁能甘心?

    当即就去报官!

    结果那野道场压根儿就没在官府登记,等官府带人杀过去的时候,早就人去楼空,啥也不剩了。

    结果此时,夜侠横空出世!

    在某个夜晚,将那伙儿野道场一网打尽,一个个揍成猪头,痛哭流涕地被拖回怀玉城来,把大伙儿的钱财都尽数送还。

    自此,夜侠之名,在怀玉城就声名鹊起。

    往后诸多不平事儿,都能见到他的身影。

    小到街头流氓欺负老实百姓,大到嗜血魔修杀人害命,夜侠往往都挺身而出,惩奸除恶!

    从不图财,从不图名,只留下一个背影,任人揣测。

    而昨晚,听闻便是金家从怀玉城平民窟抓了些无依无靠的孤儿,用他们的血来觉醒金家后代的血脉。

    本以为这些孤儿无父无母,也无人挂念,结果夜侠不晓得从哪儿晓得了这事儿,挺身而出,直接抢走了人不说,还把那金家家主金雲飞直接打死了去!

    ——这些,都是余琛用那顺风耳听闻城里闲言碎语所听到的故事。

    末了,他不由微微点头,啧啧赞叹。

    “——倒是当得起‘侠’之一字。”

    这般嘀咕着,余琛站起身来,把守门人腰牌交给石头,自个儿下了躺山去。

    他有事儿要办。

    这俗话说得好,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先前谭殊的遗愿是完成了,金公子也死了,仇是报了。

    可他那年老的可怜爹娘,却是孤孤单单留在史上,孤苦无依。

    余琛没那么大本事,没法再还他们一个儿子,但赠些钱财,让老两口晚年过得好些,却是举手之劳。

    循着谭殊的记忆走去,来到怀玉城云锦坊,余琛却看到谭家门前,已是有人登门拜访。

    他站在门外,听那院儿里交谈,明悟恍然。

    原来来人,正是那天被黑云蹄踩死的女娃娃的家人。

    这女娃娃家里虽然比不得金家富贵势大,却也算是有些钱财。

    他们死了小女儿,却也无比感激谭殊仗义执言,让那头黑云蹄畜生被灵吏打杀了去,于是便前来拜访,送来财物,并想要赡养两位老人。

    谭殊爹娘本不愿接受,但对方态度坚决,不像装模作样,加上谭殊死了,他俩确实在这怀玉城里举目无亲,也便不再推辞,从此两家当一家过了。

    余琛屋外,听闻了一切,便也放弃了帮一把的打算,悄悄离去了。

    只不过他没回天葬渊,反正那儿有石头看着,索性就在怀玉城里逛起来。

    转来转去,转进了一家怀玉城百姓都挺推崇的灵茶铺,点了一灵茶,咕噜咕噜泡着就喝了起来。

    这上京城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带个“灵”字儿。

    无论是茶水,谷物,蔬菜,肉食……都是带着不少的天地之炁的珍物。

    也正因如此,上京城里生活的哪凡籍凡人,也能在潜移默化之间,突破先天之境,寿元过百。

    “果然不是大夏的茶叶可比。”

    余琛喝了一口茶,自言自语感叹道。

    “咱虽然没听过什么大夏,但咱们家这茶,肯定是一等一的!”

    说话之间,茶铺老板走出来,是个模样约二十六七的年轻男人,样貌身高都平平无奇,只是嘴角挂起那一缕笑显得真诚得很,让人如沐春风。

    “确实不错,而且便宜。”余琛笑着点头回应。

    “哈哈哈,你倒是个实在人!”那年轻的茶铺老板回道。

    咚!

    正这时,前柜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脆响,一把算盘落在地上。

    余琛转过头看去,只见一个六七岁的小娃娃穿着大号的衣裳,望着算盘,神色慌张,手足无措。

    那茶铺老板哈哈一笑,站起来,“没事儿,亲戚家来的小孩儿,胆子小得很。”

    说罢,便将那小娃娃哄回后院里去了。

    然后才若无其事地走出来。

    余琛眉头一挑。

    ——这个小娃娃,他认得。

    或者说,他见过。

    就是昨儿晚上,那“夜侠”从金家宅邸救出来的其中一个。

    ——余琛当时虽然没有太过刻意去记,但他接近入道圆满的道行,早已能过目不忘了。

    这个小娃娃,怎么会在这茶铺里?

    这茶铺老板怕是……不简单啊……

    但他抬头看向笑呵呵的对方,眼睛一眯,也没戳穿,只是道:“孩子真乖。”

    “是啊!”那茶铺老板点点头,“可惜就是命运弄人……算了,不说了。”

    余琛也没追问,就和些茶铺老板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会儿。

    等茶喝完了,留下茶钱,走了。

    茶铺老板则望着余琛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他总感觉,短短交谈之间,明明就是单纯的聊天打屁,自个儿却好似被完全看穿了那般。

    回到天葬渊的时候,时辰已是晌午了。

    石头早就把饭菜做好,余琛只管大快朵颐就是。

    饭后,艳阳高照。

    他又坐在葬宫门口,倒了杯茶,端了盘糕点,眼睛一眯,缓缓吐纳修行起来。

    一下午光阴,悄然而过。

    送葬的队伍,络绎不绝。

    但也基本上都是死而瞑目,没留下什么遗愿来。

    直到大日西斜,天气冷了下来,天色暗了下来。

    一股子肃杀的秋意,才随着冷风吹来。

    咚!

    咚!

    咚!

    三声沉闷钟鸣!

    葬宫门口,余琛睁开眼。

    眼见那山下丧道,一队脚踏云靴,黑衣黑袍、腰间挎刀的凌厉身影,抬着一尊棺木,缓缓走来。

    从他们的装扮,余琛一眼就认出来。

    ——灵吏。

    在上京城里,无论是主城还是八方下城,都有“灵吏”。

    他们隶属于官府,在这座庞大的城池里充当了“捕快”和“卫兵”的职责。

    小到鸡鸣狗盗,大到杀人害命,全都归他们管。

    当然,个个也是道行在身,最次的都是“灵相”道行的炼炁士。

    如此,方才能震慑宵小。

    这会儿,一队灵吏,面色肃杀悲戚,将那棺木,恭恭敬敬抬进天葬渊里。

    又跪在地上,磕了几个头以后,方才站起,起身离去。

    从始至终,一言不发。

    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余琛身旁,传来一个赞叹又欣慰的声音。

    “不错吧?都是一等一的好小子!”

    余琛转过头去。

    就见一条同样身穿灵吏官服的络腮胡中年男人鬼魂,望着那一队灵吏远去的背影,开口叹道。

    ——这鬼魂是跟着那群送葬的灵吏上山来的,不出意外的话,方才那群灵吏葬进天渊的尸首,就是他。

    “是啊。”余琛像个老朋友一样,对这灵吏鬼魂开口。

    ——这人……或者说这鬼,他有印象。

    且说先前那金公子的黑云蹄把人家一个小娃娃踩死了吗?

    当时就是眼前这位中年络腮灵吏前来处理的案子,他在查明真相以后,当场就把那黑云蹄处死了,雷厉风行,毫不拖泥带水,丝毫没有因为金家的脸面有任何留情。

    当时余琛还在想,这上京城的灵吏还挺厉害。

    只不过没想到,再见面时,已是人鬼殊途。

    “这些小子,一腔热血,为了上京,抛头颅洒热血,没有一句怨言。”

    中年灵吏开口说道,

    “只是可悲可恨啊,有些蛀虫,连这些小娃娃的抚恤灵铢,都不肯放过!”

    说到这儿的时候,一股黑气从他身上爆发!

    其中怒怨,宛如烈火,滚滚升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