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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章 身在局中
    “你听谁说的?亚历山大还是海因里希?”

    “两者兼有,他们俩都不是擅于保守秘密的那种人,亚历山大喜欢直来直去懒得计算阴谋,海因里希比他好上不少,但他的嘴你也知道,只有缺钱的时候他才会认真斟酌。”

    亚瑟掏出火柴盒点着了烟,靠在路边的灯柱上嘬了口雪茄:“我这个人是天生的劳碌命,手头没点活儿心里就总显得空落落的。外交官的差事不比咱们在苏格兰场干的活儿,时时刻刻都有空闲时光,干活儿的时间反倒是少数。正好维多克先生瞧得起我,请我在他那里坐堂,我收了他的法郎,总得帮他把麻烦事给解决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在我老家,这属于做人的基本道德。”

    路易从亚瑟的手里接过雪茄把他那一支点燃了。

    像是这些粗人间借火的手段,出生于凡尔赛宫的路易原本是不会的。但是在苏格兰场的这几年时间,却让他把这些事儿学了个遍,甚至都有些习以为常了。

    自从1808年出生后,他便被自己那位敏感的母亲严密的保护了起来,随时将他带在身边悉心养育。而路易的父亲,那位前荷兰国王却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怀疑自己的这个小儿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孩子。

    不过,这倒也不能怪路易的父亲多疑,因为他与路易的母亲感情并不算好,而在路易出生的那段时间里,他只与自己的妻子在比利牛斯山脉旅行期间见过面。

    而长期受到血统质疑的路易也因为这段遭遇养成了平和冷静、沉默寡言的性格,他并不像是波拿巴家族的其他兄弟们那样热情洋溢、激烈冲动。但是这样的孩子显然是非常讨人喜欢的,路易母亲的侍女们就常常夸赞这位温和、腼腆但又慷慨、深情的王子。

    但或许是由于母亲的过度溺爱,路易12岁之前在学业上几乎毫无建树。而当他的父亲发现儿子居然无知到这种程度时,他便直接威胁路易的母亲,如果小儿子的学业继续这么糟糕下去,那他就要强行把小儿子从分居多年的妻子身边带走。

    路易的母亲自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于是便费尽心思想给儿子寻到一位学识超群、立场得体的老师。

    但是这個时候拿破仑的帝国早已土崩瓦解,学识超群的人大多不愿意和波拿巴家族的人扯上关系,而那些愿意和波拿巴家族走到一起的又未必能入路易母亲的法眼。

    所以,在费尽千辛万苦后,路易的母亲最终只能在政治立场上进行妥协,将曾经担任过国民议会议员的菲利普·勒巴先生请来做了路易的老师。

    为什么这是一种妥协?

    那是因为勒巴先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共和派,他还有位声名显赫的朋友,名字叫做罗伯斯庇尔。

    有了勒巴先生的严肃教导,路易在学习上总算走入了正轨,虽然算不上尖子生,但总归不再是吊车尾,这是一位如埃尔德·卡特先生般的中等成绩学生。路易用四年时间读完了中学课程,又在奥格斯堡大学读了预科,最终在位于瑞士图恩的军校完成了他的全部教育。

    或者说,他在瑞士完成了学校部分的教育,而社会方面的教育则要归功于大伦敦警察厅的着重培养。

    借火、盘道、审问、套话以及刺探情报,如何在小酒馆里扮演好地痞流氓,如何在码头上饰演好憋了大半年急着上岸泻火的水手,如何在集会现场装模作样的跟着喊口号,以及在被发现的情况下该如何使用手头的武器自保。

    《大伦敦警察厅入职手册》里写的套话还是太多,真想学到这些还得亲身经历过,而现在,路易显然已经从这所社会大学中合格毕业了。

    毕业,这个词语可并非是用来形容的。因为在离开苏格兰场前,还未正式卸任伦敦警务学校校长的亚瑟,还亲自向他颁发了优秀毕业生的奖状,即便路易从未在那所学校培训过。

    在学识方面,他是受到了勒巴先生严格培训的。

    而在为人方面,对路易影响最大的两个人分别是他的母亲奥当丝夫人以及他的长官亚瑟·黑斯廷斯爵士。

    奥当丝夫人对于小儿子向来娇纵宠溺,并不阻拦他沉溺于声乐美色,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儿子对于肉欲的追求不会发展出一段有违他光辉前程的婚姻。

    而路易在这方面也一直很让妈妈放心,他的耳边时时刻刻回响着的都是母亲的教诲。

    ——波拿巴家族应当记住,我们的一切力量源出人民的意志,我们应当等待人民表这种意志并顺从它,哪怕它与人民本身的意愿相悖。如果人民感到痛苦,我们就要显得同他们一样是被压迫者,同时要让他们懂得只有靠你才能得救。总而言之,波拿巴家族要扮演天下众生之友的角色。你们要时刻作好准备,直至你们自己有力量制造事件。别让任何人扫兴,绝不投靠任何人,也绝不拒绝任何人。向所有人敞开大门,即使是好奇者、怀有个人算盘者以及劝告者都统统接纳,因为这些人在将来都会对你有用处的。

    而这也是路易今天主动找上亚瑟的理由。

    在过去这段被巨大惊喜冲昏头脑的日子里,当路易回过头时,才忽然发现自己貌似那晚在面对老长官的建议时拒绝的过于生硬了些。

    他不想与亚瑟产生隔阂,虽然这位老长官现在看起来好像已经没什么用处了。

    他想要继续维系这段友谊,不仅仅是出于利益驱使,也不仅仅是由于母亲的教导,还有一部分是他的性格使然。

    他是个非常念旧的人。

    路易并不能算作一个外向的人,所以他的朋友并没有太多。虽然一个是出生于凡尔赛宫,一个出生于约克郡的猪圈,但是在伦敦的两年多,他与亚瑟曾经一起出生入死过,并且多受这位长官的照拂。

    路易嘬了口烟,抬头望着天上的云彩:“我后来又想了想你那天对我说的话,我觉得我那天的言论可能有些武断了。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他们愿意来找我,我总会尽可能的给予他们一些帮助的。”

    亚瑟摘下礼帽扇着风:“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想来,我那么没头没脑的找上伱,也欠缺考虑。对于现在的你来说,能够闪转腾挪的余地并没有太多。你不像是我,盯着你的眼睛太多,最少比盯着我的多。”

    语罢,亚瑟挑着眉毛冲路易使了个眼色:“今天来盯梢的也不少,楼上有两个,除此之外还有街上的三辆马车。或许这附近还有我没发现的,毕竟干这种活儿,大巴黎警察厅的经验比苏格兰场要多。”

    “大巴黎警察厅的经验多又能怎么样呢?”路易戏谑道:“他们直到现在都没抓到那天爆破凯道赛公馆的凶手,依我看,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们把多余的警力都用来看管我了。”

    亚瑟问道:“你这几天都在忙些什么呢?安排迎回拿破仑棺椁的计划?”

    “如果真是如此,那我倒是省心了。编制出行计划远比宴会交际要省心。”

    路易叹了口气道:“我忽然有些想念在苏格兰场的日子了,那时候干好自己的活儿便行了,用不着分神去想其他的事情。”

    “那你属于没过过好日子。”亚瑟打趣道:“苏格兰场的日子可称不上好过,对我来说,最好过的日子还是当年在约克乡下的时候。”

    “嗯……我以前听你提过,你总说养猪非常有趣。”

    “养猪是很有趣,但不是最有趣的。”

    “那最有趣的是什么?”

    亚瑟抽了口烟,眼中露出回忆的神色:“在约克乡下,夕阳西下的时候,很多闲人都会挤在河岸边上。每逢夏天,你还可以观赏到以下这么—道别有风味的景色,晚祷钟声敲响前几分钟,就有一大群妇女聚集在河边高高的堤岸上。只等晚钟—响,大家以为天黑了,所有的女人在最后一响钟声落定之际,就纷纷脱掉衣服,跳进水中洗澡。

    于是,叫喊声嬉笑声汇成一片,闹得不亦乐乎。河岸上,男人们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从高处盯着浴女戏水,可惜天黑了,什么都看不清。深蓝的河水中,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乳白色的出水芙蓉,这就足以他们浮想联翩,只要略加想象,就不难将当前的情景当作狄安娜与仙女们的天浴,而用不着害怕自己碰上阿克泰翁那样的命运。”

    路易笑着骂了一句:“你那时候才多大,还懂得欣赏这个?”

    “我当然不懂。”亚瑟挑眉道:“但是我知道他们聚精会神想事情的时候,是很难发觉有一只不干不净的小手在他们的口袋里往外掏东西呢。”

    路易哈哈大笑道:“看来你能被册封为骑士是早有预兆的,从你小时候开始,你就已经开始自发的对那些冒犯女士洗浴的混蛋们施加惩罚了。”

    亚瑟微微摇头道:“不,路易,我没有那么高尚的心思。其实那时候我虽然看不明白,但遇见漂亮的姑娘也会想着多看几眼。但是隔着那么远,暮色朦胧,你压根就分辨不清河里哪个是卖橘子的婆婆,哪个又是最漂亮的那位波西米亚姑娘。”

    “波西米亚姑娘?你们那儿还有波西米亚姑娘。”

    “嗯。”

    亚瑟点头道:“她是牧场里的挤奶工。西班牙人常说,一个美女必须要符合三十个条件,换句话说,至少要当得起十个形容词,每个形容词还要适用于她身上的三个部分。比如说,必须有三黑,眼睛黑、眼皮黑、睫毛黑,有三细,手指细、嘴唇细、头发细,而那姑娘就是这样的美人,这些条件她全都符合。

    她的皮肤虽然很是光洁柔美,肤色近若黄铜色。她的眼睛大得美轮美奂,嘴唇略厚,但线条极美,每次微笑都会露出一口比杏仁还白的牙齿。头发又黑又长又亮,就像乌鸦的翅膀闪映出蓝光。尤其是她的眼神,既妖媚又凶狠,就像是猫儿捕麻雀的眼神一样,让你不敢看她。直到好久以后,我才知道,那是波西米亚美人独有的狼眼。”

    路易听到这儿不免遗憾道:“听起来这确实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美人,可惜的是,她现在的年纪应该很大了。不过你也别灰心,巴黎也能找到波西米亚美人,没事的时候在街上逛逛,说不准你能遇见她家乡来的姑娘呢。”

    亚瑟听到这话假装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街上碰上波西米亚姑娘了?”

    “嗯?”路易原本只是随口一说,但是亚瑟这一句话却勾起了他的注意:“你瞧见这样的姑娘了?”

    亚瑟点头道:“我确实遇上了一个,名字叫做克拉拉。当时我正和海因里希和亚历山大在酒馆喝酒,无意中便发现这姑娘在我身边落了座,她的样貌与我小时候碰见的波西米亚姑娘简直一模一样,尤其是那眼神,你只要瞧见了一辈子都难忘掉。”

    路易笑呵呵的搭着亚瑟的肩膀:“听你这么说,你得逞了?”

    亚瑟摇头道:“不,我差点被她得逞了。”

    “什么意思?你是说你被一个姑娘按倒了?”

    路易听到这儿,也不管今天后面的安排了,亚瑟的故事已经完全勾起了他的兴趣。

    亚瑟见他上钩,于是便搬出了之前准备好的话术:“我先是请她喝了杯酒,她同我说今日的天气有点热,我就问她要不要去冷饮店坐坐吃个冰激凌什么的。我当时被她给迷住了,完全没有注意她在打量我的金怀表,我和她离开冷饮店时,夜幕已经完全垂下,大部分店铺已经关门,街上几乎没有行人了。

    我们走过圣母院前的桥头,在街边一所毫无奢华体面可言的房子前停了下来。一个孩子出来开门,那姑娘跟他讲了几句话,我听不懂他们在讲什么,后来才知道他们讲的是一些波希米亚人的土话。那孩子听了后立刻就走了,将我们留在一间相当宽敞的房间里,房里有一张小桌、两把小凳和一个柜子,还有一罐水、一堆橘子和一捆洋葱。

    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波希米亚姑娘从柜子里取出一副已玩得很旧的纸牌、一块磁石、—条枯干的四脚蛇和其他几样法器,吩咐我手拿一枚钱币画个十字,接着,她便开始作法行术。她口里念念有词且不细表,仅从她的架势动作来看,显然绝非一个半吊子女巫……”

    路易伸手盖在了脑门上:“亚瑟!我的好兄弟!你跟她回家的目的难道是为了让她帮你占卜吗?或者说,这是波西米亚人的某种特殊习俗?”

    亚瑟摆了摆手:“别急,我还没说完呢。”

    “那你继续说。”

    亚瑟咳嗽了一下:“可惜法事未行多久就受到了打扰,突然,房门猛地一下打开,一个身裹棕色斗篷,只露出两只眼睛的男子走了进来,很不客气地对那姑娘大声呵责。我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但他的音调表明他很恼火。那姑娘见了他,既不惊讶,也不生气,只迎了上去,用她刚才在我面前讲过的神秘土话,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