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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合适的机缘
    两点福缘消耗。

    意识集中处,那白蚕宝宝似乎蠕动了一下,像是活了过来。

    旋即不动。

    字幕处,“溯源夺运”天赋闪出一蓬金光……

    金光散落脑海,陈平眼前一阵恍惚,眼前景色大变,耳中就听得有人大声喝喊。

    “王八犊子,老二,甭磨矶,快杀沈掌柜,槽,竟然有连弩……”

    这声音很熟。

    一片哭号哀叫声中,陈平就发现,这是一片山野。

    一条土路直通远方,两旁青山隐隐。

    马车翻倒处,身着员外服的肥胖中年,正举着一柄小巧的弩箭,嘴里狂呼:“射死你……”

    可惜,他话说得狠,手里的武器连弩也狠,身手却是不行。

    肥嘟嘟的身体,灵活性实在是有点差,刚刚射倒一人,就被一个大胡子莽汉,凶神恶煞般赶到,一刀如练,斜劈成两半。

    先前喊话的自然不是别人,而是陈平的老熟人,阎老大。

    这位一双手掌涨大,呈现青黑色,扑的一掌打在劲装护卫打扮的汉子胸前,几乎把胸膛打穿……身形如虎般冲上前去,噗噗又接连打死两人,身后几人大声欢呼。

    接着,五人把商队男人杀光,女人拖到山林里,凌一辱之后,收拢尸体扔下喂狼。

    从斜阳西照,一直到深夜时分,这票凶徒,才从城池排水通道,回到城内住宅。接下来,就是分银子,摆酒庆祝。

    陈平的视角,一直就锁定在阎老大的头顶三尺,看着这帮人作恶,也看着他们收获和庆贺……

    ‘春秋蚕的溯源夺运竟然是从被杀死的对手身上,提取过去光阴片段,让自己经历一遍。’

    他发现,先前自己似乎以一种无形的方式存在,并不能干涉任何一点东西。可以听到声音,看到景像,发现一些最隐秘的事情,就是不能阻止。

    ‘这就是福缘的用处,溯源夺运,难不成夺了个寂寞……’

    ‘用来查案倒是还行,好处,是真的不大。阎老大都已经死了,难不成其中另有深意?’

    陈平暗暗吐槽。

    直到看到画面中的阎老大把一摞金叶子、小包白银,以及那柄十发小连弩全都藏到床底墙面底部的小洞里,他才恍然大悟。

    ‘是了,所谓夺运改命,并不是要看机缘大小,而是看当前这具身体所需,最大化的获得机缘。’

    ‘阎老大等人其实没什么太强盛的运数,看他们的身手,只学了比较浅显的外家硬功。矛法和刀法,隐隐有着军阵的影子,也不值得重视。但是,他们做的这一票,却得了金银,还得了连弩,对我来说,岂非就是当前最大机缘。’

    念及自身处境,陈平心脏重重跳了一下。

    白日里,左断手去买药,自己只是开了普通的伤药。不是因为没有更好的法子,也不是不想让身体更快速的强大起来,恢复巅峰实力。

    实在是经济能力不允许。

    总共只有这么几两银子,那野生的人参、首乌等大补元气药材,也买不起啊。

    所以,想要早点治好伤腿,强大体魄,银钱才是关键。

    还有,最重要的,那柄可以绑在小臂上面的连弩……

    看起来很小,威力其实很强。

    画面中,中年人一箭射出,当场就有一人翻身倒地。

    只不过,他的准度有些不够,只是射穿了对方的肩膀。接下来两箭没有射准,放了空炮,这就没办法了。

    人不行,东西还是很好的。

    当然,换在别人手里,也不一定能对付得了高手,除非是偷袭。

    但是,陈平不一样啊。

    当初,他凭借着八卦步和一柄短枪打下赫赫名声。

    身形纵高伏低,形如鬼影,枪枪夺命。在复杂环境之下交火,等闲十余人就算是拿着再好的武器,也不是他的对手。

    枪法和步法身法,已经练到骨子里,心到手到,瞬间攻击,那种强大不是言语可以形容。

    他的一半本事,其实是在枪上面。

    配合着奇诡迅捷的八卦身步,才有着无匹的震慑力。

    这时候自然是没枪的。

    但是,有弩……

    ‘如果能把这些东西到手,那么,伤势能快速好转,体魄也能早点恢复。还有,获得连弩护身,对付太厉害的高手,可能仍然力有不逮……但如果利用地形,动用身法步法,我的攻击力何止倍增。’

    ‘所以,这就是机缘。’

    ‘是目前最适合我的东西。’

    陈平眼神闪闪发光,他记得,刚刚退出来的那个院子临街,对面河水泛波,河边有柳,院中还有一棵大槐树,老远都能看得清楚。

    ……

    第二天,天气晴好。

    花脸儿几人老早就睡不着,张罗着吃食。

    陈平则是不着急,只在院子里缓缓调理气血,活动筋骨。

    主要是锻练左腿下蹲,以及倒立增加手臂力量,再加上老一套,走圈圈。

    八卦掌的功夫,大半就在走圈圈之上。

    能练到身形如龙蛇,八面出手,无有死角。

    对身法的要求实在是太高。

    就算是现在有一条腿用不上力气,他也坚持练习。

    感觉到身上热意滚滚,气血沸腾,再看日光照到堂屋,几人才收拾好东西,再次来到前一日表演的地方。

    “来了,来了,就是他们,那曲儿真是唱得太好,比起翡翠楼沅君大家还要好听。”

    “清晨天光未亮,我就已经等着了,可笑的是,几個小叫花子,挣银子都不心急……”

    “爷有银子,快快唱来,决不吝惜打赏!”

    “别挤,别挤,踩到我脚了,死胖子。”

    ……

    四周一片嘈杂。

    几人刚刚落定,就被围了一个大圈。

    随着陈平几句开场,敲了一轮将军令,四周就安静了下来。

    “七哥,今日要唱新曲吗?”

    对于四周那些“歌粉”的狂热呼喊粗言俗语,花脸儿并没有感觉到什么不适应,反而有些兴奋,跃跃欲试。

    她昨日磨着陈平,学了新曲《水调歌头》,晚上半天睡不着,哼哼唧唧的吵得陈平许久都没有静下心来。

    这时见着人多,就想现宝。

    “不急,《送别》这首曲子热度还没过,你看看他们这些人就知道了,还能支应一段时间,先唱着吧。”

    “那就听好哩。”

    花脸儿秀眉一挑,眼波流转,看了陈平一眼。在叮叮当当的敲击节奏中,轻启樱唇,歌声婉转柔媚,动人情思,引人泪下。

    ‘好,比昨日所唱竟然更胜三分,这是暴露了身份之后,所以,不再加以掩饰了吗?’

    听着这歌声,陈平心中嘀咕。

    估计是,左断手和葵花兄弟等人早猜到她是女身,却没有说穿。

    花脸儿仍然专心的扮着假小子,当别人不知道。

    此时既然被揭穿,再不遮掩自身特色……一首歌唱起来,声音百转千回,哀而不伤,更有别后重逢之意蕴藏,感人至深。

    陈平一边敲打着配乐,一边扫眼望去,就见到四周众人,有泪流满面者,有鼻涕垂落尤不自知者,有双眼迷离如痴如醉者,更有满目垂涎,狂吞口水者。

    不对,那眼中透出来的欲……望太过强烈,像是想吃人一般的眼神,是几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