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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治病
    “我认识你的时候,你也没有这个有钱的爹,可是,我们一样分手了,现在你有了这个父亲,咱们一样不可能。”赵晓娟斩钉截铁的说道。

    当初,她为了气宋书,这才选择了林峰。

    现如今,她已经有了林峰的孩子,这个时候回来,自己根本无法做到和他在一起。

    “晓娟,你放心,你只要和我在一起,你什么条件都可以提。我知道,让你突然离开那个小子,确实是有些为难,只要你离开,我答应,伯父的伤就由我来安排,一定会把伯父的腿治好的。”

    “傻孩子,你,你到是同意啊。”赵母在一边急得不行。

    赵晓娟的眼里流出了眼泪,曾经的过往,就像是电影交卷一般不停地在他的眼前浮现。

    他们两个人,共同度过了太多的美好时光。

    “一切都过去了。”赵晓娟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角的泪水。

    “晓娟,难道你就不肯给我一次机会吗。”

    赵晓娟揉了揉自己的肚子,又想起了林峰的笑容。

    她不敢说自己是不是爱林峰,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爱肚子里的孩子。

    虽然她还没出生,可是,母爱已经在她的心里种下了种子,彻底的生根发芽。

    “宋书,我们不可能了。”

    “晓娟,你说什么呢!”

    赵母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林峰再怎么说,也不过是一个摆地摊的。

    和海归宋书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林峰连给人家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不明白,这孩子被林峰下了什么迷魂药!

    此时的宋书听到这里,双手都在颤抖,眼冒金星。

    那种被其他男人压一头的感觉,可不是那么好受的。

    “我到底哪里比不过他。”

    赵晓娟留下眼泪:“最少,他不会和其他女人乱搞。”

    这一下,戳中了他的软肋,当初,赵晓娟和他分手,一气之下和林峰在一起,那就是因为这个宋书和别的女人有一腿。

    当时的她,哭了好几个晚上。

    为什么,为什么他会是这样的男人!

    当时的她,心痛无比,就如同是一个麻木的行尸走肉。

    “我,不服!”

    宋书气的咬牙切齿,为什么,自己的女神,居然喜欢一个臭摆地摊的。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

    有钱的男人,不都是可以三妻四妾吗,怎么到自己这里,就是不行?

    赵晓娟被这个男人伤的体无完肤,只叹遇人不淑。

    “他对我很好,又忠诚,这样的人值得托付一生。宋先生,以后我们还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好。”

    宋书眼角微微抽动,此时的他,宛如是失去了一个心爱的玩具的男孩。

    眼巴巴的看着赵晓娟,却不肯离开。

    这时候,林峰推门而入,走到了院子里,手里则是攥着一只鸡。

    “阿姨,这是我从菜市场买的鸡。给大伯补补身子。”

    “放那吧。”赵母双手抱在胸前,脸上露出了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人家送的是西洋参,你倒好,就送一只鸡!

    林峰看到墙头边放着的西洋参,看了看上面的英文,说道:“哟,这是人参啊。”

    “别碰!碰坏了你赔不起!”赵母冷笑道。

    她之前看林峰还是改观了的,现在,她觉得宋书和林峰一比,彻底的把林峰给比了下去。

    “怎么就买不起了?这也就三块钱一盒,我这是大公鸡,也是三块钱一只。”

    “你胡说什么,这是西洋参,怎么会三块钱,没见识,就是没见识!”赵母一撇嘴,翻了个白眼。

    “这不是写着的吗,1.5美刀,相当于3块钱。”

    林峰把上面的英文读了一遍,听的赵母,赵晓娟一愣。

    别说,林峰这英语还真让他们听不出破绽,不像是胡咧咧。

    的确,这西洋参是他从国外低价买的,这种人参,也就唐人街有的卖。

    价格从高到底不等,他买的是最便宜的一款。

    也就是哄骗一下赵母不懂英文。

    被揭穿的宋书,只感觉面红耳赤,就像是底裤被拔了一般,脸上露出了又尴尬,又愤怒的表情。

    “我,我这是从国外带过来的,你懂什么。”

    “是,我不懂,可是我懂英文啊,怎么,你去留学都不懂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