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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狼群
    林立有个打发时间的事情了。

    那天他教秀娘认识阿拉伯数字,小虎子在一旁看着就学会了。

    林立没想到小虎子这么聪明,也上了心,也像教会秀娘数数那样教会了小虎子。

    最主要的是教会了他们认识阿拉伯数字,还有简单的汉字数字。

    “二郎,咱还是打猎去?”

    新弩弓做好了。

    这张新弩弩弓和弩臂都被打磨得光滑,放置弩箭的凹槽内,一根毛刺都看不到。

    整根牛筋用榫卯技术钉在木料内,好像从弩弓边缘长出来的。

    这手艺,不做木匠都可惜了。

    “咱可做不来木匠。”林卫听林立这么说,立马摇头,“咱连学徒都不是。”

    不是就不是吧。

    林立试着拉下弓。

    牛筋韧性十足,因为硝制过少了坚硬,他竟然拉开了八成。

    看来再加强锻炼几天,拉开这把弩弓完全没有问题了。

    “怎么样?去试试?”

    林卫跃跃欲试,“这弩的劲道,扎只熊瞎子都够。”

    “可不许招惹熊瞎子。”王氏在一旁教训道,“不是闹着玩的。”

    “娘,我就说说,我可不敢带着二弟招惹那玩意。”

    “你自己也不行!”王氏再加了一句。

    林立笑着道:“娘,你放心,我看着大哥的。”

    两个人拎着两只弩弓,直接就出了村子。

    林立这几天养的身子又好了些,每天都要早晚打足了两次军体拳,吃得也好,身上也养出些肉来。

    胳膊摸起来,也隐约有点硬邦邦的感觉。

    上山也比以前速度快了很多,不多时就翻过了一座山头。

    秋天的山上,简直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才翻了一座山,就有兔子野鸡被惊走了。

    两人有心试验长弩的威力,就又翻了一座山头,这才放缓了脚步。

    以前那一窝野猪也不知道哪里去了。

    “我知道个地方,守着就能遇到山兔子,运气好了,还有大个的。”林卫跃跃欲试。

    “熊瞎子?”林立问道。

    “不是,傻狍子鹿什么的。”林卫道。

    “走。”林立立刻就动心了。

    不过才要走,他又拉住了林卫,“山上有狼没?”

    据林立所知,有大型食草动物的地方,一定会有狼群出没的,甚至会有老虎这样更大型的野兽。

    这里是北方毋容置疑,按照古代的生态环境看,山里有老虎出没都不稀奇。

    “有啊,不过秋天狼群都在山里,不下山。”林卫不怎么在意。

    林卫带着林立顺着山势走了一阵,再下山转过个山坳,指着不远处露出的一块石壁说道:“看到那块大石头没?石头上带点咸味,总有鹿啊傻狍子什么的过来舔。”

    林立的眼睛眯眯。

    盐矿石?

    林卫连拖带举地将林立弄上去,自己再爬上去,折了根树枝赶走了虫子,就和林卫悠闲地靠坐在树杈上,盯着四周。

    林卫的视力很好,动态视力尤其强,草木微一晃,就能捕捉到。

    林立就差多了。

    他身体内根本就没有危机意识,再加上原身大概用功得太狠,似乎有点轻微近视。

    好在这一阵子他没有劳累,视力似乎将养过来一点。

    只要林卫指给他看,还是能看得清楚的。

    山林微风扑面,树叶飒飒作响,如果忽略了树枝上偶尔飞来的虫子,看着秋景还是很适宜的。

    林卫忽然碰碰林立的胳膊,指着一簇草丛,低低地道:“看。”

    半人多高的草丛不止一处轻微地晃动着,露出的好像是鹿角。

    不是鹿。

    林卫已经无声地拉开了大弩。

    林立眯着眼睛看着,接过来。

    傻狍子?

    狍子很是警觉地从草丛中探出身,走几步就站下转头看看,忽然就撒开腿又跑几步,又站下。

    有一只先走到石壁前低头就舔起来。

    林立悄悄坐直了,举起弩。

    目标很大,不用命中头部,对着身体就可以了。

    忽的,林卫按住林立的手臂,对他摇摇头,接着头一偏。

    林立不明所以望去,刹那,心一抖。

    就在几只傻狍子三十四米开外,不知道什么时候草丛中露出几只灰色的……狼。

    他没害怕。

    狼不会爬树。

    再说他有十支长弩箭,和十支手弩箭。

    狼群……一二三四……八只,不多。

    他侧头看看林卫,却见到林卫神色凝重。

    狼群压低了身子,一个个以怪异的姿势前进着,看着还是下风口。

    它们是在合围,目标……没看明白。

    傻狍子们还没有察觉危险,舔几口就抬抬头再舔。

    倏地,八只狼一起动起来,刹那,十几米的距离就缩短了一半!

    傻狍子们惊吓地跳起来,一个高就往同一个方向奔跑过去。

    那个方向忽然窜出来两只高大的野狼,拦住去路。

    接下来的一切很快,仿佛瞬间,一头傻狍子就被放翻在地上,其余的狍子立刻就不见了踪影。

    狼群却缓缓散开,一只看起来就凶恶的灰狼,独自咬开了傻狍子的肚皮。

    这个,林立懂。

    狼群也有狼王,母狼居多,公狼貌似也有。

    打猎之后,最柔软脂肪热量最高的内脏,要首先给头狼享用。

    头狼吃饱了,剩下的肉才会被其它狼分而食之。

    他还知道,狼群吃肉都是不嚼,大块就吞咽下去的。

    头狼几分钟就吃饱了,悠闲地踱步到一边,找个高处站下,使劲伸展下身躯,抖了抖身上的毛发。

    真漂亮。

    林立目不转睛。

    比二哈还漂亮。

    他不养狗,是叶公好龙的属性。

    这身毛皮若是做成皮草,手感……

    直线距离五十米开外,六十米之内,命中目标的可能性很大。

    林立微微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