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看不出来,叶与墨却知道,这家店不是孙小姐的。
店主姓孙是不假,但却是被她买下来的。
用的就是叶与墨的钱。
区区几千万之数,以小博大嘛。
今日的孙小姐和昨天判若两人,从神态、衣着,还有言语谈吐,活脱脱是个大家闺秀。
她的演技让叶与墨很是佩服。
下海能混夜店,上台能作公主,不拿奥斯卡可惜了。
沉默良久的潘之庸终于开口了:“孙小姐,我出一千万,能让我近距离触摸一下这块玉么?”
孙小姐平和的歪着头,露着动人的公主态:“潘总既然喜欢,您又是咱们港岛的一等名流,我当然不好驳您的面子了。”
两个店员过来打开了玻璃柜。
周围的人群争先恐后向前挪步,已经不在乎自己的身份了。
还有人拿着放大镜,就差把眼珠挂在玉上。
王撕葱心急如焚,急的跺脚:“唉……我!我太喜欢这个东西了,叶姑娘、叶宝宝,你就帮帮我好么?”
“叫奶奶都没用,我没钱哦。”
潘之庸身份显赫,第一帮派狂人,他靠的最前面,别人对他有所忌惮,给他让道。
伸手触摸着‘和氏璧’,老潘喉结蠕动:“好玉……汉玉跟它比,黯淡无光啊。”
他的随从背后观察着宝物,聚精会神:“潘总,这块玉是不是和氏璧,我闹不懂,不过它的确是战国时期的东西,你来看,这玉的边角,有很小的刻字,是卞和。”
卞和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也是和氏璧的发现者。
和氏璧上刻有他的名字也属正常了。
千百年来,无数的假和氏璧上,都是白璧无瑕的,慢说血迹,题字也是没有的。
要伪造一块数千年前的宝物,本身就很难,再要题字,加上血迹,更不可能。
此时此刻,叶与墨自己心中都不禁怀疑起来。
难道,眼前这块玉,真的是失传了的和氏璧么。
想法只在一瞬间。
即使它是,叶与墨也不感兴趣,她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地位和金钱,而不是一块石头。
潘之庸咽了好几口吐沫,憋不住了:“孙小姐,这块玉我是真心想要,你开个价,我绝不还价!”
“潘总,不是我驳您的面子,祖传宝物,我怎能轻易卖掉,这是对先祖的侮辱啊。”
“我……”
孙小姐无奈中打断了他的话:“潘总,您想要,别人都想要,可我不能卖。家父临死的时候就告诫过我,再苦再穷,也不能失去这块玉。”
“那你——那你到底要怎么样呢?!你想要什么,我全都给你!”
“抱歉,不行。”
见潘之庸急的冒泡,叶与墨心里那叫一个乐。
她来一趟不亏,亲眼见证了什么叫‘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怀揣着高兴,叶与墨走出古董店的门,倍感九点钟的阳光亲切啊。
先伸个大大的懒腰!
“呼……精神!”
身后,王撕葱无精打采的走了出来。
“喂,现在不急着找我借钱了?”
“唉!潘之庸想要的东西,别人怎么敢抢呢,财力、能力,我哪一点都不如他。”
“你喜欢的话,这块玉迟早会到你手里。”
“你说什么?!”
“没什么,随口说说而已。”
叶与墨很好奇,孙小姐已经把话给说死了,怎么才能让潘之庸买到‘和氏璧’呢。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不卖,死活都不肯卖。
后面的事又该怎么进行呢。
嗯?
孙小姐刚才一直提到,她展示‘和氏璧’,是为了家族生意,也就是这家店!
叶与墨好像感应到了什么,转身看着这家店铺。
心思一转,她就懂得孙小姐这招欲擒故纵了。
潘之庸是什么人,那是帮派大哥,全港谁不惧他。
他拼了命想要这块玉,自己就会想到强行收购这条街,把店铺给收走,以此来逼迫孙小姐卖掉玉。
否则,孙小姐的生意做不下去,在哪条街都没她待的地儿。
不知不觉间,潘之庸买下店铺、街道,就得花去一大笔钱。
等孙小姐看似坚持不住了,她再不得已卖掉‘和氏璧’。
此玉已经弄的人尽皆知,潘之庸要维护自己的名誉,不可能明抢吧,只有掏钱、掏钱、再掏钱!
想到这里,叶与墨不觉赞叹:“果然是做商业间谍的,思维方式太厉害,把人都算计到骨子里了。”
如果这些人都能替她工作,港岛还能有她的敌手么。
她是看上孙小姐了,人才,应该挖。
后来一想,又觉得不可能,商业间谍所做的事,虽说不犯法,但也不合法。
这些人不会把自己摆在明面上示人,每件事结束后,都会隐藏起来。
沈金凤就是最好的例子,商业间谍身份暴露后,想弄死他们的人太多了。
“王总,你有事先忙吧。”
“我开车送你回去,这么远的路,不好走。”
“不用,我还有点私事。”
王撕葱灰心的上了车,缓缓开离。
古董店的富豪们还舍不得走,可是孙小姐已经出来了。
她们去隔壁街的一个茶楼里谈。
“叶总,你就这样跟我见面,不担心计划败露了?”
“‘和氏璧’是个好东西,人人都想要,那我叶与墨也不例外啊。”
“哈哈哈!你很有做间谍的潜质啊。”
二人一碰杯,心照不宣。
叶与墨设想的那些细节,不需要明说,她现在只想试探孙小姐的心意。
“你跟沈金凤混,一年多少钱?”
“嗯?”
问话这般突兀,孙小姐有点愣:“怎么,叶总想挖我?”
“你很聪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才华不在你师傅沈金凤之下,我需要像你这样的人才。”
“呵。”
“怎么?我的话不好笑吧。”
“您别误会,我是头一次听人说,想招揽一个商业间谍的,我们这样的人,别人是不会信任的,因为我们吃的是百家饭,摇摆不定,看钱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