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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请求!(求收藏!)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好好好,好诗,好字啊!”林振国满脸激动,身躯微微颤抖说道。

    虽曾想莫杰或许真能作出符合的诗词来,但为能想到,居然能达到这种境界。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这一句话,充分的写出了他自身的狂傲与自信。

    若是无本事,谁敢这样说?

    用一个角度看,的确是不新鲜,毕竟自古以来,一代代传至一代,世人早已厌倦。

    但换一个角度看,这何尝不是他本身的一种傲然,一种敢于蔑视前人古辈的傲气!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这一句,完全驳回了林振国的那一句‘祖国一代不如一代’,完完全全将其击碎。

    在这句话中,祖国不仅不会一代不如一代,甚至一代更甚一代,正发展的欣欣向荣,人才辈出,不断壮大!

    完全,符合题意!

    甚至,连字都如此不俗。

    龙飞凤舞,笔走龙蛇,文字在白纸上,仿若活着的人一般,各有风采。

    林白诗俏脸满是崇拜,望着莫杰,痴迷道:“好厉害,跟我差不多大,为什么就这么厉害呢。”

    黄道龙嘴张的大大的,满是震惊,低喃道:“乖乖,不愧是能写出那种剧本的男人,果然牛逼。”

    赵莉影小手戳了戳一旁白若冰,细声道:“莫杰哥,怎么这么厉害。”

    白若冰摇头苦笑道:“我也不知道,说实话,我对他也不是很了解。”

    这也是她心中最无奈的一点,虽然身份是未婚夫妻,但自己对他,却一点都不了解,这些他会的,是从哪里学来的,一点也没跟她说。

    周围人对着白纸上的诗指指点点,不时传出一两道倒吸凉气的声音,低声讨论着。

    “真是不敢相信,这样的诗句,居然是一个年轻人做出来的。”

    “的确,若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会相信,就算是一些名家都未必能做出这样的诗来。”

    “何止,这样的诗句,都能名流历史了,自今日起,这个小伙子,一定大发了,以后想找他写诗的,可得排着队了。”

    “那诗完全对应题目我就不多说了,连这字,都如此不凡,每一个字都仿佛活着一般,完全将我给吸引进去了。”

    “唉,一对比,我这一把年纪,算是活到狗上面去了。”

    “你也别自卑了,这种人百年难得一见,是真真正正的天才,别跟他比,况且这样的诗句,已经是绝句了!”

    林振国目光紧盯着诗句足有十数分钟,方才回神,望着莫杰,缓缓说道:“莫杰,我能请问你一下吗?”

    堂堂聚味轩董事长,问莫杰问题,居然需要用到‘请问’。

    莫杰摆了摆手,轻笑道:“林董且说,知无不言。”

    林振国吸了口气,目光炯炯有神,道:“我想请问你,这首诗的名字是??”

    莫杰轻笑一声,一字一字道:“七!绝!论!诗!”

    “七绝论诗,七绝论诗...”林振国轻喃几声,目光愈加明亮。

    随后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弯腰九十度,一个鞠躬,恭声道:“莫杰,我林振国在此恳请你,能否将此《七绝论诗》留在聚味轩,我必将其当做镇店之宝,不会辱没你之名声!”

    一开始,只是抱着商人特有的谋利想法,而现在,他则是认认真真的在恳请莫杰。

    作为一介文人,从小饱读四书五经长大,在场的没有人比他更懂得这首诗的价值,那已经不是金钱所能衡量的了!

    这里面所蕴含的,是一个诗人的精神传承。

    若是等到莫杰出名,百年之后,这已经可以作为国宝了。

    见得林振国行如此大礼,莫杰急忙上前,双手扶起他,笑道:“这是它所诞生的地方,便让它留与此才是。”

    他同意了,毕竟这玩意,他要多少有多少,随便写写就是了,若是能以此卖林振国一个人情,那再好不过。

    聚味轩的能量,在龙华市,可不低于谁。

    各取所需,互利双赢,仅此而已。

    林振国闻言,脸色狂喜,拍了拍莫杰的肩膀,大笑道:“第三绝,书绝,莫杰满分通过,我相信没谁有异议吧?”

    周围人笑着摇头,谁能有异议?

    《七绝论诗》都让他做出来的,所有人对他都服的五体投地了!

    在场女客人们,上至四十,下至十二三,皆对莫杰眼冒桃花,满是爱慕。

    林振国指了指一旁安保,叮嘱道:“将这《七绝论诗》给我放好,要轻拿轻放,不能有半点损坏,要不然我饶不了你们。”

    安保们闻言,额头热汗直冒。

    看这摸样,要是不小心摔了,不但工作会没了,指不定还会吃官司。

    小心,小心,再小心。

    一众安保小心翼翼,不敢出丝毫差错,动作慢腾腾的。

    林振国一旁看着,每有一点用力动作,他便大喝一声,到最后,他甚至直接赶开安保,自己动手。

    见得如此,莫杰只得无奈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