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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来福的幸福生活
    自从与二狗相识以来,对胡家大孙来说,过往的经历简直就像在做梦一样,他先是失去了自己的父母、祖父等家人,失去了胡家之籍,至少在明面上是这样。

    又得到了一个新的身份,新的名字,从此以后他不再是胡家的胡迈,而是陈家村土地庙的来福。

    来福是一个人,同样也可算是一条狗,当然这完全取决于来福对自己的定位和认知。

    来福无比确信他是一个人。

    因他生而为人,母濡三年,父教六载,及入学,从先生习圣人之言,知礼仪荣辱,晓世事黑白,此可谓人之成也。

    只是当夜幕降临之时,来福却被那幻境中的磨难所困扰,灵魂中的梦魇时时冒出来折磨于他,让他彻夜难以安眠,只能在恐惧之中痛苦的徘徊。

    直到来福在狂躁中变成猎犬的形态,那些折磨和痛苦依旧袭来,只不过于它而言却如隔着一层厚厚的帷幕,似清风扰耳,絮雨湿面,竟不能乱它心智分毫。

    如此来福终于少有的睡了一场酣甜的安稳觉。

    待到二狗喊这厮吃早饭的时候,却发现一条大黑狗趴在床上,倒是把他给吓了一跳。

    尔后二狗方才反应过来,这畜生正是来福。

    对来福来说,新的一天是清新饱满的一天,天是那么的蓝,云是那么的白,草是是那么的绿,花儿是那么的艳,人是那么的精神,村里陈老幺家跑来土地庙巡视地盘儿的小花狗儿是那么的眉清目秀···

    欸!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不过管它呢,变成狗的感觉真好。

    来福发现以猎狗的形态行走真的很方便,它再也不用担心那些他看不见的阴影里是否藏着某些可怕的东西。

    那散布于空气中的丝丝气息,仿若精巧的水墨一般,将整個世界绘制成一副独属于气味儿的画卷。

    而它灵敏的鼻子如同最锐利的鹰眼一样,可以将整个画卷中的一切隐藏之迹都能毫发无遗的寻究出来。

    更厉害的地方在于,纵然处于酣睡之中,来福仍然可以对周围的环境了若指掌,任何不速之客胆敢靠近它的监控范围,总难逃狗子那明察秋毫的“法眼”。

    因此哪怕二狗三番五次的告诫来福,要少用猎狗形态,更不能真的像一条狗那样睡觉。但是,那猎狗形态实在是太香了,来福总是忍不住诱惑。

    前面二狗刚刚说过他,后脚只要二狗离了眼前,它立马顾自变身做耍,只把二狗的话当作放屁。

    由此也造成了一个比较那啥的问题,来福越来越觉得陈老幺家的那条小花狗儿妖娆迷狗。

    这天清晨,来福从自己的床铺上跳下来,张牙舞爪的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惬意的发出呜呜的低吟。

    然后它扒开偏房的房门,惦着脚尖跳了出去,围着土地庙的围墙转了一圈,巡查着那些入侵者的踪迹,黄鼠狼、老鼠、蛇、蛤蟆···这些总是喜欢上门打秋风的王八蛋但有敢滞留在庙中不走的,来福都会狠狠的揍飞它们!

    转了一圈之后,它才来到一颗大榆树底下,翘起一条后腿对着树根撒了一泡热气腾腾的晨尿。

    忽而侧房的门开了,但见一个穿着秀气的妇人鬼鬼祟祟的钻出来,她四下里扫了一圈,并没有注意到躲在大榆树底下的来福,然后顾自整理了一下有些零散的发髻,于井边洗漱了一下,便自梁前挂着的成排风干鸡中摘了三只。

    这妇人的手脚极是勤快,拿两只风干鸡剁了后,焖在锅里炖煮,又馏了炊饼在上面,然后便提着最后一只风干鸡出了土地庙走了。

    来福可以清楚的嗅到那妇人身上浓郁之极的属于二狗的气味儿,唉!又是一夜的妖精打架,看这妇人也没有靓丽的皮毛,四肢也不够纤细,真不知道二狗怎的看上这等丑八怪,还那啥的有滋有味儿。

    嗯!二狗的品味真差劲!

    不过为了能留这么一个做饭的“厨娘”干活,二狗那厮也是够拼的呢!

    说到二狗,来福却是悚然一惊,它连忙窜回自己的卧室,重新变成人类模样,然后有些别扭的穿起衣衫,又重新走出房间。

    恰巧二狗也从那侧房中走出来,他的身上缠绕着更多属于那妇人的味道,便是来福没有变成猎狗形态,却也能远远的闻得到。

    二狗同样伸了个懒腰,便与来福招呼道:“早啊!来福。”

    来福咧嘴呲了一下牙,回道:“你也早,二狗哥!”

    二狗点点头,走到井边提水冲了一个凉水澡,然后便只穿着短衣,提了一杆枪在院中拉开架势练习枪术,但听得那长枪刺破空气的“咻咻”声,几如乱箭穿林一般。

    来福本也对武艺颇有兴趣,只是他看那枪影炸成一片,只闪的他眼花,来福只好扭头不再去看,转而走到庙门前,蹲坐在门前的拴马石上,甚是期待的望着南边的村子。

    不多时,但见一条毛色油亮的花皮土狗儿顺着大路漫步而来,一路走来一路嗅。

    来福的眼睛睁的溜儿圆,怔怔的看着那花狗儿,不时的哈哈几下嘴巴。

    那花狗儿一路嗅到拴马石前,围着石头转了一圈,貌似轻蔑的看了蹲在上面的来福一眼,那一眼只看的来福心花怒放,魂飞天外,哈喇子止不住的往外流。

    花狗儿摇了摇着尾巴,来福心中一阵激荡,正要跳下石头与它“畅谈”一番,忽听得身后二狗喊道:“来福!吃饭了!”

    来福却是恍然一惊,终究止住了脚步,他恋恋不舍的看着那花狗儿远去了,然后方才怅然若失的走回庙中。

    来福大口的嚼着鸡肉,便是那鸡骨头他也不放过,只嚼碎了咽下肚儿。二狗也不逊色,鸡骨头补钙,对他这个练武之人来说乃是必不可少的补充。

    吃着饭时,二狗忽道:“来福,今日我要去镇上卖些皮货,顺便买些物什准备过中元节,你要不要一起去?”

    来福毫不犹豫的拒绝道:“不要!俺要留下来看家,二狗哥你自去便是。”

    二狗不由的叹了口气,他当然知道这厮是想避开他,好自用猎狗形态去撒欢,只是二狗苦口婆心也劝不住他,只能随他去了。

    吃过了早饭,二狗背弓提枪,牵着驴儿旺财驮着一大摞皮子走了。

    顺便说一句,那驴儿正是来自胡里长的赠送,被二狗取名旺财,其聪明程度绝不下于变成猎狗形态的来福。

    那来福见得二狗离去,便也关了庙门,用细布卷了一个包裹,那细布本是二狗买来给他那相好的嫂嫂做衣裙用的,却被来福截留了一小块儿。

    来福摇身变成猎狗模样,叼着包裹直往北边的小坝庄而去。

    待得来到庄前,它寻机窜进胡家,一路潜行来到那胡里长儿媳的房前。

    来福用爪子敲了敲门,然后将包裹放在门前,便找了个角落躲了起来。

    不多时只见一妇人开门出来,见得地上的包裹,顿时惊喜不已,她四下里看了看,见得无人,便打开包裹,里面有一些妇人物什,还有一叠厚厚的纸笺。

    妇人顾不得那些物什,连忙打开纸笺读了起来,却只读得她又哭又笑,直呼“我的儿!我的儿!”

    待得妇人读完纸笺,又饶有兴致的将那些物什挨个细看了一遍,然后自房中取了个小包裹,搁在门前,便自入了房中关门闭户。

    来福当即跳将出来,对着房门如人一般叩首三次,便自叼起那包裹一路小跑的回了土地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