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府门前,原先门庭若市的景象,今日却显得格外冷清。胡敏德自宫中回来后,便宣布闭门谢客。一时间,京城议论,各方势力纷纷猜测。
“老爷,你可得保重身体啊!”
胡敏德最为宠爱的小妾王氏亲奉汤药,跪在榻前抹眼泪。京城名医汤先望在一旁战战兢兢地给胡敏德把着脉:“丞相并无大碍,只是有些气血虚浮,开几副药调理一下就好,平时多注意休息。”
胡敏德虚弱地抬手示意下人打赏。汤先望低头领赏,刚想出言告辞,忽听得相府管家来报:“丞相,宫中有人前来传旨。”
胡敏德斜了眼管家:“叫他等着吧。”
汤先望连忙道:“小民先行告退。”
胡敏德点点头。汤先望背起药箱,快步溜走,出了门口,只见三名身着金乌曜日服的金吾卫笔直地立在院内,一名手持黄卷,一名捧着金册,一名端着绫罗宝衣。
他经常出入京中豪门,有些见识,明白这是册封妃子的架势,只是像这类传旨的工作都是由内廷宦官担任,只有犯了事的罪官才会由金吾卫宣读圣意,并实施抓捕。如此反常,他再不敢多看一眼,匆匆离去。
胡敏德在侍女的搀扶下走出,见到来人是金吾卫顿时面色不渝,欺人太甚!他也顾不得朝廷颜面和皇帝权威,撇开侍女,踉跄地上前几步,脸上青红变化,手指三人:“你们是什么意思?赵忠孝竟敢如此羞辱我!”
此时,其他胡家人纷纷赶到庭院,见此情景,也是气愤不已。胡敏德的独子,时任户部侍郎的胡植生三步并两步地来到父亲面前,连忙安抚住他,低声道:“爹,您别生气。此乃阉狗之计。”
他已从侧面了解到今日宫中所发生的事,但并未将矛头指向皇帝,而是认为赵忠孝从中作梗。毕竟,一个一直唯唯诺诺,只知玩乐享受的昏君,怎么可能毫无征兆地对他们发难?
胡敏德稳住身形,安定心神,眼神如狼一般看着金吾卫:“几位有什么旨意就快宣读吧!”
那位手持圣旨的金吾卫被他盯得发慌,连忙打开圣旨。
皇帝的旨意没有什么新奇,先是夸了一遍胡家过往的功勋,而后将意图表明。胡家众人听闻,有人欢喜,有人愁。
其中忧愁的人便是胡敏德的三弟,时任督察院洺南道御史的胡敏义。他微微仰头,双目一闭,深吸了口气,心想:“总算要来了吗?”
大胤王朝的世家,为了保持家族的强盛,保证财富、势力和权力不分散,嫡长子继承了家族的大部分利益,被称为大宗,其余子弟只能继承很少的一部分财产,被称为小宗。
皇帝下旨要娶的便是胡敏义的女儿,而他连接旨的资格都没有。
金吾卫宣读完圣旨便匆忙离去,像他们这样的小人物夹在掌权者之间只有当炮灰的命。
胡敏德看着皇帝赐予的东西,不屑地冷哼一声,驱散众人,留下了胡敏义与胡植生。三人来到大堂商议此事。
胡敏德安坐上位,随手将圣旨放到一旁的茶座上:“你们对刚才的事有什么看法?”
胡植生道:“爹,皇上此举明显是在向您示好,希望缓和关系。而赵阉狗就是想要激怒您,让您违抗皇上的旨意。这样宫里便还是他一人说了算。”
胡敏德眉头微皱,摇头道:“今日之事透着诡异。从早朝时,皇帝的表现到刚才金吾卫传旨。我不能确定是赵忠孝的行为,还是皇帝的意思。”说着,他看向自己的三弟,显然希望他来给出个答案。
胡敏义做出思考样子,最后只是敷衍一句:“家主,我想不明白。”
胡植生略加思索,抢过话头:“爹,儿以为皇帝的举动说明他与赵忠孝达成了某种默契,所以才有了那一番表演。后又传旨要莲儿进宫,这是为了拉拢我们,说明皇帝不是傻子,他既想用刘拯与赵忠孝对付我们,也想用我们牵制赵忠孝!”
胡敏义好像恍然大悟一般拍了拍大腿:“植生分析得有道理。三叔怎么就没想到,还得是你聪明。”
胡敏德听到胡植生的分析,没有表态,只是瞥了他一眼,转头对胡敏义说:“三弟,你可别夸他。他还差得远呢。”
胡敏义竟憨憨地笑了起来:“我是实话实说。”
胡敏德问出了关键:“那你觉得让莲儿进宫可不可行?”
胡敏义笑得更加灿烂了:“此事早就已经定了。我和莲儿谨遵家主之命。”
胡敏德满意地点点头,敷衍地安慰道:“这件事就是委屈莲儿了。伱放心,莲儿进宫之后,我必定不会让她受委屈。再者以莲儿的容貌与才华,必定能够得到昏君的宠信。
我们胡家已经没有退路。有些事已经到不得不做的时候!所以我们太需要一个了解宫内情况的渠道了。”
胡敏义收敛笑容,改变称呼,郑重地保证:“大哥,我明白,一切都是为了胡家的大业。”
胡敏德含笑以对,手指轻轻摩挲着桌上的诏书:“皇上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意。希望他不要自作聪明。他的天下也只剩下皇宫那一亩三分地了。大胤虽然还姓李,但没有我们胡家,他便什么都不是!”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皇帝寝宫的偏殿,李顺正在享用晚膳。一桌满满的佳肴,山珍海味,飞禽走兽俱全。在保证分量的前提下,他已经力行节俭,菜品从原来的一百一十八道减为三十二道,再少就有违祖制了。
按御膳房总管的话来说:“皇帝都没有好东西吃,那下面的百姓将过什么样的日子啊!”李顺对于这种歪理虽不屑一顾,但道德品质也没高到为了别人虐待自己的地步。唯一能做的便是绝不浪费。
张连升是伺候皇帝用饭的小太监,对于皇上进食方式,私下僭越地总结了五种有趣的方式,狼吞、虎咽、龙吸,还有狗咬骨头,猫舔盘子,总之十分不雅。这也让他想起幼时逃难所见的人,像是饿死鬼投胎,八辈子没吃过饱饭。
“连升,把那個红烧象拔蚌给朕端过来。”李顺满口包饭,含糊不清地吩咐,没有理会张连升迟疑的表情。他当然可以慢条斯理,细嚼慢咽地吃,但太浪费时间,同时也吃得不爽。食物快速通过食道进入胃里堆积所带来的饱腹感,才是他真正的享受,不然还不如吃丹药。
“好了,收拾一下,你去把赵忠孝送的果子拿上来。”李顺拈干净碗里的最后一粒米便放下筷子,停止进食,用进贡的绢丝擦拭几下嘴巴,兴致勃勃道。
神木果子,从知道它的存在,李顺就一直期待着。他通过服食的丹药就明白这个世界不简单,神仙妖怪之类虽没有亲眼见过,但从相关典籍之中的记载也可见一斑,更何况太庙里至今还供奉着一把太祖所用的斩仙剑。
此剑长约五尺三寸,通体骨白,是用某种生物的骨头打磨而成,坚硬如钢,什么生物有这样的骨头?至少在他前世的认知中没有。
张连升吩咐宫女打扫干净餐桌后,亲自去将果子取来。
李顺见到那十颗金黄色的果子,刚才填满的胃就顿时剧烈地蠕动起来,就像第一次见到丹药一样。
“果然是个宝贝!”
他凑近嗅了嗅味道:“桃子味。”再拿起一颗,两指夹住,借着落日余晖端详,光芒之下,果肉逐渐透明,露出核来,其中似乎有活物在蠕动。
“嗯?这玩意儿有猫腻!那还能不能吃?”如果不是咕噜叫起的胃一直催促着他放入口中,还真不敢确定。
“我就先啃一点皮子。”
他用两颗门牙轻轻刮下一块果皮,舌尖小心翼翼地接触,唾液分泌,一股信息浮现在脑海中:“这是……扶桑神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