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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尴尬
    由于不需要感应外界魔力粒子与抓取魔力粒子二步。

    张曦只需要将渗入冥想空间的魔力通过法环转化,与自身精神力混合,提炼为自身魔力。

    节省下大半心里,因此每日几乎能转化九十点魔力。

    他就像个无底洞般,疯狂转化着魔力,即便如此,相比起庞大的魔力池总量来说,甚至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张曦只用五天时间,就将欠债还清,并且如他说的那般,魔力总量升到五十点,再升一段。

    从魔力池出来,张曦又花费数天时间,拜访巫师,带着家人参观远海城,品尝美味,四处游玩。

    除了正常修炼外,一切都留给了家人,毕竟他这次离去,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他为宋荷争取到了巫师学徒的旁听机会,又为几女留下部分药剂与魔石,拜访武馆,等一切都安排好了,才向东凸王辞行。

    “我以为你把任务忘了,直接为我打工呢。”

    东凸王看着张曦,没好气的说着。

    对于张曦重视家人的行为,他并不会去阻拦,这对他来说,算是好事。

    唯有有了牵挂,才好控制,才能生杀予夺,这是统治的真理。

    再说,谁不喜欢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呢,巫师很多时候,就是过于理性,而张曦此番作为,令东凸王很是顺眼。

    若张曦真不管家人,直接走人去完成任务,他反而会头痛呢。

    如此冷漠之人,又有什么能束缚住他呢?

    张曦当然不知道东凸王所想,他只在履行了一个成年人对家庭应尽的义务,却在东凸王这里提高了评价。

    东凸王想了想,伸手道:

    “把海之珠拿过来吧。”

    张曦闻言大喜,连忙将海之珠取出,双手奉上。

    果然如他所料,东凸王抚摸海之珠表面,原本复杂的纹路消失,放出薄薄宝光。

    显然,东凸王重新为海之珠附魔,添加了他的招牌巫术‘光影替身’。

    虽然只能使用一次,还是被动激活类,但这无疑为张曦加了一条命。

    这种增加‘复活币’的巫术,谁不喜欢呢?

    东凸王看着喜滋滋收起海之珠的张曦,才想起他不过是十三岁的少年,眼神不由温和了几分。

    忍不住开起玩笑:

    “精灵一族可是盛产美女,你可不要被她们迷住。”

    张曦脸色微红:

    “我真要是能拐会精灵,不也是为我东凸增光了吗?”

    东凸王脑子转了一圈,才明白张曦话中含义,不由“哈哈”大笑:

    “的确,你若真拐来精灵,的确为我东凸增光了,哈哈哈。”

    精灵,是非常高傲的超凡生物,怎么会看上人类?

    东凸王拍了拍手,自有侍女端着漆盘走来,将里面物品展示给张曦。

    东凸王指着鳞片:

    “它名叫‘水之愿’,里面有你要的二阶巫术‘召唤水元素领主’,还有一阶巫术‘召唤水元素’,你可以先从它入手。”

    张曦微微吃惊,他取出半个巴掌大小的蓝色鳞片,注入魔力感应,马上知道用法。

    果然,这不是巫术卷轴,而是一件非常罕见的注魔类‘大巫器’。

    可以注入魔力,召唤出一至五只一阶水元素,最多五只,持续二十分钟。

    若想再次召唤,需要重新注魔。

    可以通过破坏巫器的方式,召唤出一头二阶水元素领主。

    相当于不需要吟唱与消耗,直接瞬发一道二阶巫术,还是召唤类的二阶巫术。

    这价值,可不是卷轴可比的。

    二阶巫术由于其复杂性与本身含有的魔力,难以誊抄到普通巫术书上,巫术书难以承载这份力量。

    因此,二阶以上巫术,大多都是以自作好的卷轴或者巫器来保存。

    费心思弄个巫术书,又消耗材料又浪费时间,还不能成为既时战力,不如做成卷轴或巫器,既有价值,又可以使用。

    除了一些专业学院,大多数二阶以上巫术,都是以卷轴或者巫器来承载的。

    到达二阶大巫这个等级,拥有神识,学习炼成术就很简单了,甚至个个都能成为炼金大师。

    巫师可以通过解析、逆推等方式处理卷轴或巫器,来学习上面巫术,和使用巫术书没有多少区别。

    当然,你若是不想让人学习你的巫术,就可以在制作时添加‘秘锁’,使巫术模型变为‘隐纹’。

    海之珠上的充能魔纹,是比‘隐纹’更高一级的保密方式,只有一半魔纹,另一半需要东凸王亲自附魔。

    因此,‘光影替身’一旦被激活,东凸王就会产生感应,并且再想使用,还需要东凸王重新附魔。

    哎呀,这里面的设定太多,就不细讲了,反正你们也不爱看。

    言归正传,回到当下。

    东凸王又指着黑色的金属盘:

    “这是第三代魔盘,比你那第一代魔盘性能好上不少,这是晋升巫师的福利,不用谢我,你拿去用吧。”

    张曦当即喜滋滋的收入黄铜指环之中。

    东凸王眼角微抽:

    “你这储物戒指,我很眼熟啊。”

    “啊?”

    张曦莫名其妙。

    东凸王深吸口气,默念他还是个孩子数遍,才没好气的说道:

    “就算要用别人的东西,最起码得把外观改改,王喜的戒指被你带在手上算怎么回事。”

    张曦这才反应过来,他杀的那个铁尸,就是一阶中期巫师王喜。

    原远海城中的巫师,廖石欢的好友,口中的‘老王’,他所住别墅的前主人。

    廖石欢之前特意提一句,就是在暗示他啊。

    他这才意识到,为什么廖石欢等一众巫师,还有家中仆人,看他眼神都怪怪的。

    他这几天,可是将远海城的巫师,都拜访个遍啊。

    他带着他们的朋友/同事/前主人的戒指啊。

    哪怕是张曦,这时也气血上涌,满脸羞红,恨不得抠出三室一厅出来,住进去就不出来了。

    东凸王见张曦这反应,也是一愣,仔细打量着他,好像看一个怪兽。

    他一直以为张曦带着王喜的储物戒指,是在震慑一干同僚呢。

    “看到没,看到没,这王喜是我杀的,我不但杀了他,还带他的戒指,住他的房子,没事儿都长点心,我可不是好招惹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