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易。
实在是难得至极!
三绝之中包含一个“酒绝”的老道士,忽然发问道:“秋金,你可还得还记得,咱俩初次见面的那回,斗酒欢谑大会上,我喝的那一款酒,叫什么名字?”
秋金微一迟疑,立马应答道:“当然记得,是‘喉头酒’,那种酒水奇妙得紧,一入喉头,便如刀剑吻项,寓意着大好男儿生于人间,当死生皆忘,不计存亡,为侠道正派挥洒心胸热血!”
这名儿不错,好酒名啊。
凌真暗道:“此酒之名要胜过纵情楼那些华而不实的天价酒水了。”
“真不愧是你,一下子就给你想起来了。”
翁仲文抚掌而笑,赞许不已,搓了搓手后站起身来,转而走向了里屋。
没过一会儿,仙风道骨的老翁一脸快哉,笑呵呵从里头重新走出,怀里多了一个硕大的酒坛子。
老人嘿嘿笑了几声,对着昔日的生死之交秋金解释道:“这便是喉头酒了,不瞒你说,这酒我一直珍藏着,逢年过节的都舍不得喝,不知怎么的,总觉着有朝一日,还能与你再次对坐同饮。”
秋金笑眯眯接过坛子,帮忙把酒坛放在桌面上,调侃了句“矫情”,打开了尘封多年的封盖。
一开,浓浓的酒香气息便已扑面而来。
凌真浑身一个哆嗦。
筛入碗中,尝了几句后,凌真觉得这酒果真是名不虚传的上品,着实够劲儿,与纵情楼里动辄几百上千两的酒水相比,其滋味,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谓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恰似身处战场,手握刀剑砍杀敌人无数后的那股酣畅淋漓,痛快得难以轻易言说。
“爽,此酒入喉当真绝爽!”
凌真慨然道。
翁仲文饮了一整碗喉头酒后,洒了两杯酒到地下,以此举,来祭奠泉下埋骨多年的两位师弟,当年战死在了万寿山脉的周千剑与杜鹃山。
秋金看到这一幕,眉头微皱,便又面向酒碗,兀自仰头痛喝起来。
时过境迁,故人已去,除了以酒相祭外,切不可忘了为之复仇。
就在屋内三人喝得沉浸其中的时候,突然从门外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叫嚷声。
用喊声便可听得出来,异常的来者不善,绝非什么讲礼数的宾客亲朋。
凌真本来心情特好。
蓦然看向了竹屋的大门,面色有异。
秋金则十分直接,蹙眉发问:“外头的那是什么人?怎的如此冒犯无礼?”
作为林中剑庐主人的老道士,目露恨意,咬着牙,极其不满的骂道:“果不其然,那群该死的混蛋今日又来了!”
“是谁来了?”
秋金急切的继续追问。
凌真同样肃穆以待。
“还能是谁这么阴魂不散?是那西域天罗国的公主,叶神机的宝贝女儿,叶一燃。”
翁仲文摇了摇头,随后低压嗓音的沉声道,“她千里迢迢跑来咱们龙蜀王朝,为的是招募各路武林人才,去给她那天罗国效力……哼,小姑娘家家的,也算有些本事,不过才短短半年时间,已被她招到好几个中原的高手了!昨天傍晚时分,她找过我,劝我也跟着那些人一起,加入她的麾下,卖国求荣保平安,被我严词拒绝后,说最多再给我一个晚上的时间来考虑,若我第二天还不答应,那便要挑选我的脚筋手筋,叫我沦为废人。这不,倒也信守承诺,催命来了!”
凌真听得颇为气恼,咬了几下后槽牙,觉得这个姓叶的西域女流实在太过其人至甚,半点儿道义规矩都不讲上一讲。
天底下,哪儿有硬逼人去当卖国狗-贼的道理?
想不到作为翁仲文故交的秋金,此刻却并未表现得多么愤怒。
正好相反,这位江湖上声名赫赫的“混蛋”,发出哈哈的从容一笑,大力一拍胸脯,自信满满的坦率言道:“老翁,你在这儿候着就行,我去把她捉进来给你赔罪。”
不等翁仲文回话,秋金已快速穿好衣物,提着桌上的那柄金色长剑,走出了竹庐大门。
见其起身后,凌真也紧随其后的追赶过去。
只剩反应慢上一拍的翁仲文,仍留在原来的座位。
凌真自认秋金的新朋友,自当为好兄弟两肋插刀,奋勇争先。
凌真跟着秋金来到门口,只见那座本就不宽的水桥上,此时此刻已站满了人,瞧起来甚是拥挤。
为首的,是一名身穿黑色劲服的年轻女子。
满头红色秀发长及了腰间,皮肤如同牛奶般白皙。
五官立体且精致,两颗碧绿色的大眼睛,正目不转睛,盯着猛然冲出了门的秋金。
对于此名簇拥者众的红发女子,凌真心中暗叹。
觉着她在风采气度和容貌方面,不得不说,当真是有几分“凌家第一美”,也就是自己本家大姐凌凤歌的影子了。
虽有几分,已可谓“美之此,天下罕”。
毕竟凌家长女凌凤歌之美,于九子凌真看来,千古难有其二,无女可出其左右。
凌真继续去看。
叶姓女子的左右两旁,分别立有两名身材异常高大的黑袍客。
便如同两堵高墙般矗立,威严异常,霸道绝顶。
由于这两人当下都正低着头,且戴有棕色的宽大斗笠,所以凌真看不清他们的真实面目。
秋金毫不客气的扬起了下巴,向不远处的桥上,扯着嗓子,放声大喊道:“喂,小姑娘,你就是天罗国的公主?”
“对啊,你是何人?”
发色迥然的西域女子叶一燃,微微皱眉,带着疑惑的开口问道。
秋金轻声一笑,“我乃天罗国国君,也就是你的父亲。来,乖女儿,快些叫声‘爹’来听听!”
叶一燃怔了片刻,旋即,自然而然的意识到,自己被莫名占了好大的便宜,一跺脚,尖声叫道:“你,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