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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六章 熟练运用火焰
    大哥哥身上的味道特别好闻,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雨后的森林,而且是夜晚的森林,可是并不恐怖,因为有温柔的月光。

    小猫女被吉姆拉着手,她感觉大哥哥的手很大,即便大哥哥是戴着手套,她也能感觉大哥哥的手指很修长。

    今晚的月亮好漂亮啊,就连吹到脸上的风都是柔柔的,带了一丝草叶的味道。

    眼看离孤儿院越来越近,玛莎的步子却越来越小。

    以前从来不觉得,这条路这么短。

    好想跟大哥哥多待一会儿啊!

    伟大的时间女神啊!信女玛莎祈求您,让时间停在这里吧!

    然而时间女神并没有回应猫女玛莎的祈愿,时间依旧在流逝着,就如同月光一般,不以人的意志而改变。

    “怎么了?”

    吉姆感觉到了小猫女的步子越来越慢,出声询问道。

    “是不是受伤了?”吉姆的语气里有些担忧。

    那说话的口吻,在小猫女听来,就像是院长妈妈一样。

    “没有……”玛莎很小声地回答道。

    “那就是累了,或者就是被刚刚那群人吓到了,没关系的,有我在,别怕。”

    吉姆柔声地安慰道,然后用另一只手摸玛莎头顶上的猫耳朵。

    玛莎的毛发梳得很顺,即便是在孤儿院里,她也将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的。

    黑色的猫耳朵因为吉姆的捏搓,而一抖一抖的,在吉姆眼中,很是可爱。

    “大哥哥……别……”玛莎有些不自在,最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诉求。

    吉姆这才反应过来,猫人族和精灵差不多,耳朵是不能随意揉碰的地方。

    “啊!对不起啊!”吉姆连忙道歉。

    他刚刚做了什么?他竟然对一个小孩子下手了!

    那还只是一个孩子呀!个头只有自己一半高!

    啊!自己真是坏人啊!

    “我是猫人族,耳朵和人类的耳朵不太一样……”

    玛莎小声地解释着,因为一直低着头,所以吉姆没有看到她那像苹果一样红的小脸蛋,只感觉她的手有些升温。

    “真的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你的耳朵太可爱了……”吉姆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怪叔叔,在那里对一只小猫咪下毒手。

    即便是解释了一番,他心里还是对这个小猫女很愧疚。

    明明一开始,他是觉得对方实在是太像小时候的他了。

    因为是半精灵而且是暗精灵的缘故,父母离开之后的他,也不过和这只小猫女差不多大小。

    那时候的他受尽了欺负,很多次他都幻想着会有一个人突然出现,然后拯救他。

    然而,现实总是事与愿违。

    高高在上的神灵们,或许太过于忙碌,并没有回应他的祈求,一次也没有。

    所以在看到小猫女受欺负的时候,他果断出手了。

    正因为自己的花干枯了,所以想替别人的花浇水。

    刚刚纯粹是意外,一时间玩心起了,所以才捏了一下猫耳朵。

    那是因为吉姆发现,自己的手靠近的时候,猫耳朵会不由自主的躲开,这让他觉得很有意思。

    不过之后他不会再碰了,毕竟还只是一只猫人族的幼崽,他可没有那种不良的嗜好。

    路上俩人随意聊了几句,吉姆知道这只小猫女叫做玛莎,从小就在孤儿院里长大。

    孤儿院很快就到了,吉姆用盗贼潜行的方法,将玛莎送进了铁门里面,看着那小猫女回到房间,他才松了一口气。

    来到铁门附近,吉姆倚靠着铁门侧边,取出一瓶补充精神力的药水,四下观看没有发现人后,揭开面罩,将药水一饮而尽。

    而刚刚进去的玛莎,此刻正在窗帘后面,透过窗户,将那一幕尽收眼底。

    微弱的月光将吉姆英俊的侧脸勾勒出来,一同展现在玛莎眼中的,还有他那只尖尖的精灵耳朵。

    吉姆黝黑的肤色,也被玛莎看到了,她知道了吉姆一直戴着面罩的原因了。

    大哥哥,原来是一只暗精灵!

    玛莎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这一幕实在是太震撼了,她居然见到了传说中的暗精灵,而且对方还救了自己。

    这一刻,玛莎没有害怕,她反而很庆幸自己是猫人族,在夜晚有着比人类更好的视力,可以看得更加清楚。

    夜色里,吉姆并不知道,自己半暗精灵的身份已经暴露。

    轻轻一跃,他离开了孤儿院。

    月亮隐入云层之中,整条街道显得格外安静。

    几声惨叫之后,月亮好奇地拨开云雾,窥探巷子里的箱庭戏。

    那些刚刚欺负小猫女的酒鬼,都被废了,以后再也不能行人事了。

    吉姆阴沉着目光,将染了血的手套摘了下来,裹在一起之后随意向后一扔,准确的扔近了垃圾堆里。

    一双新的手套被他从空间装备里取出,从容地戴上,那动作很是优雅。

    月光照拂在地上,酒鬼身上的伤口很是骇人,此刻鲜血源源不断地流出,而伤口的主人早已昏了过去。

    等到巡逻队的人听到这里的情况,赶来时,吉姆已经到达冒险者公会。

    “你就是接了我悬赏任务的人?”吉姆盯着一位地精小射手,上下打量。

    “回大人,是我。”奥斯搓着手靠近。

    吉姆皱了皱眉头,他不喜欢地精,这群家伙眼睛里只有钱,不过这样挺好的,给钱就能解决。

    来之前他还疑惑,这大半夜接任务的会是谁?看到是只地精,就不意外了。

    “说说你知道的吧,说得好,有赏!”吉姆抛出两枚金币,上面印着水波纹。

    “谢谢大人!大人真是慷慨!”奥斯的小眼睛滴溜直转,然后将维安的身份,添油加醋地说了出来。

    在奥斯的口中,维安是火巫师瑞福德的爱徒,对维安很宠,师生两人都有些不为人所接纳的嗜好。

    奥斯说了很多,对吉姆来说,有用的东西并不多,不过他还是捕捉到了几个关键词。

    “佩雷斯庄园?看样子需要去会一会了。”吉姆看着奥斯的背影,又看了看记录下来的东西,目光再次一沉。

    吉姆没有立马回去,而是花高价买了一份有关佩雷斯庄园的资料。

    只要给的钱多,想知道什么样的信息都可以。

    吉姆现在不差钱。

    戴着手套的手指翻开书页,吉姆被纸张上的记录所吸引。

    “火巫师啊?真不想打交道……”吉姆看着记录,心里不由得生出一丝抗拒。

    “你可是火巫师啊!真不想带你玩!”咕噜看着托姆烤出来的肉碳,很是无奈。

    咕噜原本怀揣着期许,一直等在托姆身边,结果这家伙又一次将肉烤焦了。

    同样是火巫师,维安对火焰的运用,比托姆熟练多了。

    要不是维安不在,咕噜才不会找托姆帮忙加热田鼠肉干。

    为什么不找罗小骨?

    那是罗勒的专属,咕噜使唤不动。

    找罗小骨帮忙烤肉,那就相当于是去找死。

    或许只有自然神知道,罗小骨的战斗力可以那么强。

    一只小骷髅而已,他咕噜堂堂5级的德鲁伊竟然打不过?

    至于为什么不去找同为骷髅的罗小猎,是因为那家伙只知道撸猫啊。

    一天天的,罗小猎就只会抱着一只猫,坐在岸边,时不时给猫捉一只鱼。

    偏偏那只猫的应激反应还特别重,除了罗小猎,谁靠近都炸毛。

    最近这两天倒是让菲娜接近了,可是对咕噜还是很排斥。

    咕噜很想告诉对方自己没有恶意,哪怕变成猫头鹰接近也不行,变成狗更不行。

    一只普通的小猫而已,居然还敢挠他英俊的脸蛋?

    要不是打不过罗小猎和罗小骨联手,咕噜早就把猫蛋蛋给割了。

    而且咕噜也没有得手,就被罗勒发现了,然后他就被禁止靠近猫,就连给他的肉干都是生冷的。

    如果没有尝过刚刚烤熟的田鼠肉干是什么滋味,咕噜觉得这种生的肉干也不是不能下口。

    可是当尝试过热乎乎的肉干之后,他就很难接受生冷的东西了。

    而且罗勒总是劝告沼泽里的活人们,不管是食物还是水,都要弄熟了之后再入口,而且尽量少吃生的东西。

    罗勒是沼泽里的主人,罗小骨和罗小猎都听他的,自己也得听他的。

    早知道这家伙的骷髅这么厉害,自己就不应该说什么在他身边五年,保护他不受伤害这种话。

    咕噜觉得,自己就像是不知不觉,误打误撞进入陷阱里的猫头鹰,还是只傻的。

    不过即便这样,咕噜也没有想过要真的离开罗勒。

    罗勒这里,每天都会给他新的惊喜。

    土豆切成条,炸出来洒点盐就可以变得那么好吃,再配上番茄酱,自然神教的神使之位给他,他都不换。

    萝卜切成丝,晒干之后放到土罐里,洒入几滴酒,没几天就是松爽口口的萝卜丝,用来炖鸡肉,那味道简直一绝。

    为了吃到这么好吃的萝卜丝炖鸡,咕噜甚至亲自到树林里去捉野鸡。

    什么天天捉鸡会影响生态,在萝卜丝炖鸡面前,自然神教的教义,早就被咕噜抛之脑后了。

    食肉动物为了活命,捕捉食草动物,这是大自然的规律。

    那些跑得不快的小鸡被他咕噜所捉,是它们的命运,优胜劣汰本就是自然的法则。

    想到酸辣可口的萝卜丝炖鸡,咕噜决定再去捉两只野鸡回来。

    咕噜变成猫头鹰展翅而飞,瞬间就进入了树林。

    田埂上,独留托姆歪着头,正在那里思考着刚刚咕噜说的那些话。

    托姆还是不太了解咕噜的话,他不懂,火焰不是也旺盛越厉害吗?

    为什么咕噜不开心?

    用大火不对吗?

    咕噜也没有早说要用小火啊,他都已经把肉干杀死了,他为什么还不开心?

    难不成他是要用小火折磨肉干?

    魔仆是不需要进食的,托姆每天也没有什么事情。

    在沼泽里,他好像是最闲的那个。

    主人每天忙着捣鼓新食物,罗小骨要负责打扫和保护主人,罗小猎忙着撸猫,魔田里的农作物成熟了,总是会有人及时收取。

    托姆也有去收过一次水稻,那田里的水淹没了他的脚,他想放火将鞋子烤干,结果一不小心把整片魔田都给烧了。

    后来,主人就不让他进魔田了。

    至于烤肉干和烤鱼干,那是罗小骨的活,每次他想要帮忙,就被罗小骨打跑。

    明明他释放出来的火焰,才是最有杀伤力的,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他呢?

    托姆歪着脑袋,手中的肉干已经被烧成灰了,他还是没有想明白。

    他总感觉自己忘记了一些事情,可具体忘记了什么,他也不记得了。

    之前找罗小猎聊过,他问罗小猎,是不是也有这种情况?

    罗小猎的回答是有的,只有抛弃了那些繁琐的记忆,才能够成为主人的魔仆。

    托姆不理解那些通过意念传达到脑子里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只知道,好像沼泽里的大家,都不喜欢他。

    刚刚咕噜说什么来着?好像是要去捉野鸡?

    自己如果也像他一样把野鸡捉回来的话,主人也会更喜欢自己一点吧?

    托姆眼睛一亮,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主人那些魔仆之中,最聪明的那一个。

    进入树林里,托姆很快就看到咕噜正在追着一只红毛鸡,正朝着自己这边跑来。

    “托姆!堵住它,不要让它跑掉!那可是今天的晚餐!”

    “呼!”托姆借助旁边的一棵树,直接将火点燃。

    最近这些天都没有下雨,树林里干燥的很,尤其是地面上扑救的那些落叶,一点就着。

    火焰攀附在落叶上,很快又如同蛇一般窜到了树干上,松树外表有油脂,火焰燃烧的越发热烈。

    那只野鸡哪见过这种阵仗?直接转身就跑向了另一边,钻进灌木树丛后,就再也找不见。

    “咕噜!我让你堵鸡你放火干什么,你看看现在鸡又跑了,你不来的话,我都捉到了!”

    咕噜气鼓鼓地朝着托姆一顿骂!。

    然而火势越来越大,咕噜反应过来的时候,蹿过来的火焰差点就烧了他刚刚长出来没多久的尾巴毛。

    “完蛋了……你烧了树林……”咕噜看到扑面而来的热浪,吓得连忙飞走。

    罗勒最讨厌别人玩火烧田了,现在托姆把树林点了,他估计会被气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