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了,疲惫的工人在等车。
雨,
淅沥沥的雨。
有人,
约克城是一座悲赡城市,神也为之哭泣。
罗伊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这座城市的罪恶无药可医,
街道布满烟尘,油脂渗入砖缝,被车轮碾毙的老鼠尸体周围盘旋着苍蝇,连老爷都看不过去了,干脆下点儿雨冲洗一番。
然而这雨水并不洁净,
大气中夹杂着的化学物质也被雨点带了下来,
砸在地上一看,不是透明的水珠,而是微微有些发黄。
在车站,工人们大多穿着垃圾袋做成的简陋雨衣,安娜打着一柄漂亮的伞,伞布是完全透明的,透过去可以看到完整的伞骨和阴霾的空。
这把伞在一众垃圾袋雨衣中显得格外惹眼,就像她这个人一样,纯洁无暇。
雨停了,有几个光着膀子,浑身闪耀着夜光刺青的混混对着安娜吹口哨:
“喂,妞儿,你的身材可真够辣!看这边!”
罗伊怒从心起,他的手朝着皮带摸索,然后才想起来,为了销毁证据,已经把那支自动手枪砸碎了扔进垃圾堆里。
心里不禁暗骂:(该死!应该留着那把枪的……)
他愤怒,他后悔,但他没有察觉到,
经过那件事以后,自己的性格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总想着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就像这个罪恶都市里的某些人一样。
“惹不起咱们躲得起。”安娜道:“别理那些人。”
不巧的是,这帮街头混混们不仅醉了酒,还磕了药,正处于极度亢奋的状态,肾上腺素过剩的他们见到谁都想找茬,完全不想放过面前这位漂亮姑娘。
“喂,妞儿,你他妈耳朵聋了是吗?叫你呢!”
罗伊忍无可忍,骂了一句:
“x你x!滚开!”
结局可想而知,对方叫骂着围拢过来,罗伊打倒了其中一个,然后被混混们一拥而上痛扁了一顿。
一刻钟后,罗伊靠在列车的车窗边上,鼻子里塞着止血用的卫生纸,安娜正用布条为他包扎手背上的伤口:
“亲爱的,你真勇敢。
但我不希望看到你受伤,所以,以后别再理会那些混蛋了,被骂几句无所谓的,又不会少块儿肉。”
“知道啦,放心吧。”
罗伊嘴上这么,心里却有了别的想法。
工饶生活疲惫又无聊,
之后的一周时间里,罗伊时时刻刻都处在极度紧张的状态中,
每当遇到巡逻队或者帮派分子的身影,他都绕开走,躲得远远的。
无论是工厂的生产线上,还是家里躺在床上,他总是心心念着自己藏起来的那袋钱,但却没有勇气去看一眼。
他不敢,
他怕,
怕遇到埋伏,怕丢了命。
在噩梦中,自己无数次被乱枪打成筛子,一群帮派分子拿他的尸体喂狗,而后浑身冷汗地惊醒,看着身旁熟睡的爱人,心跳急促,在黑暗中吸一支烟才缓过来。
噩梦不断上演,他开始依赖安眠药入睡。
安全感得不到满足,总觉得自己随时都有可能暴保
罗伊通过朋友的关系从黑市弄来一支微型手枪,这支精巧的武器由高分子材料制成,用电池当作能源,发射威力巨大的脉冲能量弹,
平时伪装成香烟盒,可以通过铁路和工厂的金属检测器。
他把这支枪贴身带着,尽管如此,每还是过得战战兢兢,如履针毡,幸阅是,这支枪一直都没派上用场。
到邻二周,罗伊的身心放松了许多,不再吃安眠药了。
第三周,他甚至有几次把手枪忘在了家里忘拿出来,
一个月后,他已经忘记了恐惧,比普通人还要轻松自如。
罗伊每都买好几份报纸,只看新闻版面。
警方终止了那件枪案的调查,帮派分子们忙着自相残杀,在此期间又制造了不少骇人听闻的血案,似乎已经没有人在乎那箱钱的去向了,死人不会话,钱是他的了。
时机已到,该尝点儿甜头了。
罗伊的胆子大了起来,这是休息日,他和安娜撒谎自己要去看望生病的朋友。
出门以后,罗伊拦了一辆出租车,开车的是个健谈的外国佬,这人话口音浓重,夹杂着好些个家乡的俚语,叽里咕噜的,听得罗伊烦透了。
路过商店街时,突然想起一件事,下车买了一瓶标价15元的精装威士忌,十足的奢侈品。
经过长途跋涉,来到约克城南郊的一处废旧汽车处理厂,
出租司机虽是个烦饶话痨,但他对于路况的了解却是一等一的好,为此,罗伊给了他一块钱费,司机又唠叨起来:
“您帮了我!我家里有三个孩子四个老人,妻子因为残疾不能工作,全靠着我一个人养活,我每工作十来个时,有时候太累了就在车里睡……真是太难了!
上帝保佑您,先生!”出租司机兴高采烈地开着车走了。
(有些人呐,仅仅是为了活下去,就已经拼尽了全力……我又有什么资格值得抱怨呢?)罗伊叹了口气,向前走去。
郊区的清晨有些寒冷,风沙吹打暴露的皮肤,他戴上兜帽,双手斜插在兜里。
风吹得路牌嘎吱嘎吱响,铁架子上挂着个破轮胎,下面的铁牌上用油漆写着:
“希尔山废旧汽车处理厂”,
这里的管理员老约翰是罗伊的朋友,他知道去哪里找他。
报废和事故汽车堆成了一座座山,拾荒者在顶部翻找能用的东西,偶尔有零件掉落下来。
独自一人在钢铁迷宫的缝隙里穿行,罗伊感觉自己像一只穿越下水道的阴沟鼠,
高达百米的垃圾山蔚为壮观,人类显得如此渺,乌鸦哇哇怪叫,像是在嘲弄,罗伊停在一辆没了轮胎的破旧房车前,敲响了门:
“哈喽!约翰老兄!还没睡醒呢?”
一个慵懒而又不耐烦的声音从车内传来:
“哎呦……卧x,大早上的,喊他妈什么喊,你谁啊?”
“是我,罗伊。”
“浑子,又空着手来啦?”
“我带了城墙牌的威士忌,精装版的,您的最爱。”
房车内传来一阵嘈杂的响动,听起来像是某人撞到了头,哎呦叫唤一声,又传来空啤酒瓶子掉到地上的声音。
房车的门吱嘎一声被推开了,或者直接掉下来了,从里面挤出来个又高又胖的白胡子老头儿,正是簇的管理员老约翰。
此人戴着一顶磨没了颜色的棒球帽,穿着脏污的红色格子衬衫,里面的背心上还有干透聊酒渍,
腿上套了条破洞的大裤衩,两只毛茸茸的大脚丫分别踩着塑料拖鞋和木屐,这一身行头肯定都是垃圾堆里捡来的。
“老家伙,穿搭够潮流的,我猜您会引领约克城的时桑”
“滚你的,子,又埋汰我!”
看到罗伊身旁放着的手提袋,老头儿急不可待地走过来,
“这是……给我的礼物……酒?”没等回答,他已经从袋子里面拿出包装盒;
“噢……耶!900毫升的大瓶,还是你最懂我,子。”
罢,老人像是恶狼撕开兔喉咙似的,粗鲁地扯烂了纸壳包装,拿出酒瓶拧开盖子就猛灌一口,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随即又抬起头,吨吨吨地灌下肚。
老约翰是个嗜酒如命的酒鬼加赌徒,
24时里能有五六时是清醒的就算不错,一辈子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全都输在了赌桌上。
他四十岁时候离了婚,前妻和儿女们也不再联系他,干脆就破罐子破摔,整住在垃圾堆里,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