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么发现的?”
徐墨听到邵超的问题后,并没有着急回答,而是走到了黄梓柔的尸体旁边。
指了指沙地上的遗书,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
“明明这份写在沙地上的遗书有明显的破绽,这是为什么呢?”
“什么?破绽?”钦东是第一个提出疑问的。
在他的计划里,即使自己没有用黄梓柔的手机留下遗书,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写在沙地上,但也不能算是一个破绽吧?
他在制定计划之前,也没少做功课,当然知道沙子会大大增加安定员破案的难度。
怎么现在反而变成了破绽呢?
徐墨没有直接回答钦东的问题,而是向他反问道:“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在写这份遗书的时候,应该是你抓着黄梓柔的手指头完成的吧?”
“对!”钦东非常肯定地点零头。
“虽然我知道沙子是不会留下指纹的,而且整个过程也一直戴着手套,但是我也不可能用自己的手指头去写字啊!”
“我是个男人,手指头比黄梓柔的粗多了,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
“连我都能想到的问题,更不用你们安定员了,要真的是我自己写的话,到时候肯定一眼就能看出问题了!”
胡航:怎么感觉脸有点痛……
钦东想要杀掉黄梓柔是认真的,为此,他专门研究过很多问题,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
首先就是踩点,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他特意在作案当晚跑到安江对面的酒吧喝酒,而且是挑选了那种正门有监控摄像头的店,为的是刷脸。
从江对面的这家酒吧到安江公园,开车少需要二十分钟,加上停车、堵车等其他时间消耗,来回一棠话,保守估计一个时。
因此,钦东没有选择这样的方式,而是另辟蹊径,走水。
为此,他老早就租了一搜船,还提前了好一段时间每练习划船。
这样利用船过江,花费的时间大大减少,来回一趟只需要二十分钟。
而多出来的时间,就完全够他作案了。
对于这样一个精心准备杀人计划的人来,怎么可能连字迹有明显破绽这种事都会没有注意到?
另外,钦东是在扔手套的时候被抓到的,听起来似乎很凑巧,其实这种情况才是正常的。
明明作案之后钦东有无数个机会,可以把这么重要的证件丢掉或者销毁,为什么他都没有去做?
因为他毕竟是个心理正常的普通人,也是第一次犯罪,而且还是犯的杀人这样的重罪。
他不像那些变态杀手一样有这么好的心理素质,对于如此重要的证据,只会觉得放在自己身边,牢牢盯着才是最安全的!
可以理解为,就像是大多数凶手会在作案之后,回到案发现场看一眼,这都是一样的心理在作祟。
大家都看过破案或者电影,明明知道,在作案后第一时间销毁掉证据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罪犯会选择把这些证据保留了下来。
不管他们出于何种理由,相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安全感!
钦东经过了一个晚上的思想斗争,能在第二早上垃圾车来区清阅时候,选择把手套丢掉,明他还算是内心较为坚强。
只不过运气不好,正好在这个时候遇到了胡航他们。
当然,这真要追溯起来,还得是徐墨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黄梓柔并不是自杀而亡的缘故。
“离开这里之后,你就再也没仔细看过这份遗书了吧?”
“你现在过来好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