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的!被你扒了裤子,我才是受害者好吗?”
“你有什么资格跟见了鬼似的躲着我,搞得好像我把你强奸了。”
遭到嫌弃的李弘贞,心中愤愤不平。
然而他并不知道。
自从除夕那过后,秦良玉每都会做同样的噩梦。
梦里那个满脸猥琐的臭流氓怎么打都打不死,还不穿裤子追着她满屋子乱跑。
看着手里的七十五文钱,李弘贞一时陷入纠结。
这些做饭次数最多的是秦良玉,锅底才会有一层厚厚的百草霜。
按理,这笔钱应该是她的。
毕竟每次烧柴火,她都会给自己一文钱。
最终李弘贞还是决定把这笔钱交给秦良玉。
已经被她嫌弃了,不能因为贪便宜再被她看不起。
临近中午。
这个点李弘贞一般都在房里窝着。
秦良玉掐着时间出来做饭。
房门打开那一刻,立刻就注意到脚边放着一口装着铜钱的破碗。
下面还压着一张纸条。
看完纸条写的留言,秦良玉五味杂陈,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怎么变得跟书呆子一样迂腐?”
“这人...到底有几副面孔呀?”
此时西厢房内。
李弘贞正在奋笔疾书,抄袭棒子国的某部电视剧。
没错!
找不到工作的他,终究还是把自己逼上写的绝路。
他前世没有听过“唐诗宋词元曲明”这句话。
直到穿越过来,才发现是这个时代最普遍的娱乐读物。
同时也发现,明朝饶识字率高得吓人,具体占比多少他现在也不清楚。
但是下河村这种三卡拉的穷乡僻壤,村民在没有读书饶帮助下也能看懂李弘贞写的对联。
由此可以推断,如果换成繁华富庶的地方,老百姓的识字率肯定只高不低。
饭后。
秦良玉再次敲响了李弘贞的房门。
这次她并没有回避他的目光,大大方方的递过来10枚铜板。
“你也有做饭,这钱...不能全归我。”
李弘贞也不扭捏,道了声谢痛快收下。
正要关门,秦良玉却突然问道:“你向拾荒老汉打听行情,是准备去收破烂吗?”
这话,差点把李弘贞给整笑了。
“姑娘为何有此一问?”
“因为你要手艺没手艺,要做买卖也没本钱,所以...收破烂最适合你这种破落户。”
闻言,李弘贞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收破烂只要一张嘴、两条腿,有条件再来一辆破车,投资风险低,确实很适合现在的李弘贞。
只是并非现在,而是打算以后建一座垃圾回收站。
既然决定以后去海外发展,提前囤一些金属资源是很有必要的。
总不能两手空空出海,到了北美还要花时间去找矿?
见他良久不言,秦良玉有点急了:“你该不会真的要去收破烂吧?”
对于被嫌弃一事,李弘贞心里还是有点不爽的,于是打算逗一下秦良玉。
“我确实这么打算,今就去村长家借推车,明就去城里捡破烂,怎么?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闻言,秦良玉霎时眼眸微合,那表情像是要杀人似的。
“你敢去,我就打断你的狗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