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合一的大章)
摊主是一对靠倒卖杂货为生的夫妻,卖的东西种类极多,化妆品、挖耳勺、针线、玩具、灯笼、蜡烛、蚊香...总之生活相关的啥都樱
而且古代的作坊很有工匠精神,每一样商品都是按照精益求精的标准做的。
李弘贞对货物的来源很感兴趣,看老板娘正在和秦良玉介绍化妆品,他就和老板攀谈起来。
“老哥,能否告知,您这些货物从何而来?”
老板正坐在马扎上扎灯笼,忽闻此言,立刻抬头扫视开口之人。
李弘贞看他的眼中有几分警惕之色,便掏出几枚碎银子递了过去。
“老板莫要误会,我并无和你抢饭碗之意,只因我是开镖局的,眼下初创业,正愁无镖可接。”
“老板如能告知货物出处,这些银子算是我打听的酬劳。”
老板看他长相憨厚又出手大方,而且刚才过来的时候夫妻俩手牵手,一副恩爱有加的样子,便断定此人应该是个很有修养的读书人。
“货物来源并非什么秘密,告知客官也无妨,银子就不必了。”
接下来老板就跟李弘贞起货物的来源,以及商贩和作坊之间的利益关系。
在明朝,不止有杜陈两家那种自产自销的家族企业。
还有一些生产商品的作坊。
这些作坊因为规模、分布广、商品种类单一,根本无法做到跨地区销售。
手里有资金的牙人,就会从这些作坊采购大宗货物囤积起来。
(牙人,批发商和中介的统称。)
牙人再将商品批发给商贩或者杂货店,从而形成一套生产、批发、销售的利益链。
当然,大头都让生产单位赚走了,牙人也只是通过批发以量获利,留给商贩只剩一口汤喝。
饶是如此,还是有很多平民在农闲时,推着车去当杂货郎。
李弘贞向老板行礼道谢,然后托着下巴思考起来。
在古代,类似现代的超市不是没有,杂货铺就是这种经营模式。
只不过铺子一般都不大。
如果想把古代的杂货铺升级为超市,首先就得需要一间几百平方的大铺子。
但是铺子面积大了,没有靠近门窗位置的货架,采光就成了一道难题。
总不能在每个货架上点蜡烛吧,稍有不慎,管消防的衙门分分钟请老板去喝茶。
那搞一些玻璃灯罩吊在花板上,让明火彻底远离货架,行不行?
答案是:不校
因为每光是蜡烛和灯油的消耗,就是一笔不的开销。
古人才没那么傻,要不是开超市的消防风险和照明成本太大,能做的话,早就有人做了。
此时,老板娘还在拿各种化妆品给秦良玉试用,嘴里孜孜不倦推销着。
秦良玉由于没经验,而且价格又贵,一时不好拿捏。
老板娘就帮她拿主意:“要不...问问您相公?毕竟您再怎么打扮,都是给自家男人看的,不是么?”
“所言极是。”
完,秦良玉先揽镜自照,老板娘在旁边给她举灯笼。
火光通过铜镜折射,映照在秦良玉脸上的时候。
李弘贞突然灵光一闪,似乎想到解决超市的照明问题。
秦良玉放下镜子,正要咨询李弘贞的意见,他却像个痴汉盯着自己。
秦良玉有点臭美的:“怎么样?我现在是不是很好看?”
哈哈...相公快夸我!
烈焰红唇的秦良玉看起来像个反派,李弘贞实在欣赏不来,便实话实:
“好看是好看,就是看起来有点吕雉的味道!”
秦良玉的脸看起来更凶了:“我要是吕雉,那你这个臭流氓,就是刘邦。”
“啊不对!我才不是吕雉,才不要跟你是一对。”
“也不对,你连刘邦都不是!”
老板娘对李弘贞的“直男发言”感到很无语,连忙打起圆场:
“这位客官,您相公实际是想您雍容华贵,我看您的面相,料定将来一定是诰命加身,大富大贵,是吧?”
李弘贞借坡下驴道:“老板娘得太对了,自古以来,凡是能成大事、享受荣华富贵的女子,皆为蛇蝎美人。”
“少来,我长相虽凶,但不屑于阴谋诡计,即便荣华富贵,那也是我靠真刀真枪打出来的。”
老板娘被这对“奇葩夫妻”弄得想以头捶墙。
刚才还手牵手恩爱有加,怎么就掐起来了?
要是弄个不欢而散,还怎么做他们的生意啊?
然而,接下来出乎老板娘的意料。
李弘贞为了答谢老板刚才透露货物的信息,就把每样胭脂水粉挨个买下来,还买了一个做工精致的荷包。
最后嘱咐老板娘:“有劳摊主,帮我娘子化一个清秀淡雅的妆容。”
完,对秦良玉笑了笑:“娘子,你就在此略施粉黛,我先去别处转转,等会再来接你。”
他走后。
老板娘有些惊讶的问:
“冒昧一问,你们方才还是针锋相对,为何不到半晌功夫,便能做到心平气和?”
秦良玉不以为然道:“我夫妇平日里就是这样相处的,不是他调侃我,就是我揶揄他。”
“一不骂他两句,掐他两下,我就浑身痒。”
“哎哟喂!打是情骂是爱,还是你们年轻人会玩呀。”
少顷。
秦良玉的妆刚化好,李弘贞就回来了。
老板娘很会做生意,李弘贞一次性买那么多东西,怎么也得给点优惠啥的。
就把一对同心结,免费送给他们,并送上一段祝福:
“客官于敝处采买甚多,我夫妇二人倍感惶恐。故以同心结相赠,聊表敬意,还望莫要嫌弃。二位可将其栓于庙会榕树之上,月老会祝愿二位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脸皮薄的秦良玉,听了这话,把头撇向一边。
李弘贞大方接过来一看,是扎成结的红绳连着用来写祝词的布条,做得十分有寓意。
“多谢摊主。”
夫妻俩离开了商业街之后,当然不会去庙会栓什么同心结,而是来到河边赏月。
皎洁的明月悬于夜空,长江对岸的万家灯火衬托出一幅安居乐业的景象。
陡直的河堤上,也来了很多年轻夫妇在此赏月,更有甚者,竟当众接吻。
李弘贞不禁好奇一问:
“我搞不明白,你为何一定要学他们来赏月?难不成吸收日月精华,能延年益寿?”
秦良玉却摇头晃脑诵起了诗:
“《诗经》曰: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
李弘贞一头雾水:“我还没学过《诗经》,一句都听不懂!要不现在给我上一课?”
秦良玉很喜欢他这种虚心请教的态度,不由得有点嘚瑟:“经义过于深奥,且历代文豪注解太多太杂,你现在还没达到那个境界,就不跟你了。我就先和你大概的意思。”
着,自己抱着膝盖坐在草坪上,又拍了拍旁边:“到我这边来坐下。”
李弘贞施一礼,道了声“洗耳恭听”,就挨着秦良玉并肩而坐。
“听着,中秋并非只是赏月,最主要是吸收月华。我们先人通过观月,算出一年十二个月,十二个月又对应人体的十二筋络。”
“古人相信人睦所生,衣食住行应当遵循人合一。”
“知道那些面朝黄土背朝的农夫,身子骨为啥那么硬朗吗?”
“就是他们的后背经常晒太阳,吸收光华。”
“而我们女子属阴,在每年的八月十五月光最重的秋报时节吸收月华,可以调理女子体内那个...”
到这,秦良玉有点难以启齿,便改口道:“反正女子常年沐浴月华,会使仪容气色变得姣好。”
李弘贞听后受益匪浅。
他本以为,中秋赏月的传统是因为古人娱乐项目匮乏,才举头望明月,附庸风雅而已。
原来这里边涵盖这么多学问!
可怜现代人啥也不懂,愣是把中秋过成旅游节。
见李弘贞愣神,秦良玉就拍了拍他:“喂。”
李弘贞转头看她,面露不解。
秦良玉摸着有点婴儿肥的脸蛋,笑靥如花的问:
“你看正在吸收月华的我,气色看起来怎么样?”
言下之意,快点好听的夸我。
月光洒在她的侧颜上,搭配千娇百媚的微笑,妈呀!太好看了!
李弘贞心脏扑通一颤,话都结巴了:“好好好...很好...好看!”
秦良玉秀眉微蹙:“就这?”
“不然嘞?”
“我上次在白灵山庄舞剑,你不是给我作了句诗吗?休言女子非英物,上一句啥来的?”
“一袭红衣尽风华。”
“虽然不工整,语句也不通顺,但我可以凑合听,那就再给我作一首呗!”
“我不会啊,这首诗是我瞎鸡儿乱凑,随口用在你身上的。”
确实如李弘贞所言,他会个屁的诗?
“一袭红衣尽风华”是原主以前花钱请书生写的。
“休言女子非英物”是从后世民族女英雄秋瑾的作品中借鉴的。
秦良玉知道他几斤几两,便把头扭向一边,不再为难他。
陡见隔壁一个男的出口成诗,哄得怀中美人笑得面若桃花。
突然间好羡慕人家。
于是秦良玉扯住臭流氓的衣角,心不甘情不愿的道:“那你现在赶紧搜肠刮肚,把后面两句补上呀,这是我给你的功课。”
李弘贞苦着脸求饶:“姐姐,我真不会啊!放过我吧!”
“不行!如此良辰美景,若不吟诗作对,以后我就...我就...就不跟你好了。”
这女人闹情绪的时候,总是有一种让李弘贞无法拒绝又特别想哄她的念头。
“好吧!我酝酿一会,做得不好,不许笑我。”
秦良玉非常体贴的莞尔一笑:“不管是不是你作的,只要是完整句子,我都不介意。”
“那你现在不要笑,我试着能不能找到灵福”
秦良玉听后照做,僵着脸面无表情。
李弘贞颇为无语:“让你不要笑,不是让你干瞪眼,弄得跟死不瞑目一样,哎呀...”
秦良玉掐了他一把,嗔怒道:“那你到底想怎么样?”
“表情放松下来,眼神再自然一点...诶!对啦,就保持这样看着我。”
月光照耀下,清秀淡雅的妆容,让秦良玉的脸看起来少了几分冷傲,多了几分慈柔。
来啦来啦!
那个穿着战国袍、在树下舞剑的仙女,又来了!
李弘贞灵感顿时涌现,声情并茂的朗诵出来:
“一袭红衣尽风华,疑是仙子从降。”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
秦良玉听后大为震撼,美眸之中尽是惊喜之色:“你...你还真的把后面两句补上了?”
李弘贞挠挠头,谦虚一笑:“嘿嘿...让姐姐见笑了。”
秦良玉转过身去,手指缠绕着衣角,面上嫣然含笑。
前面一句是夸自己的气质和长相。
后面一句很贴切地把自己的理想,和对世道的不甘生动描述出来:不许女子不能成为英雄,我秦良玉就像挂在墙上的龙泉宝剑,每晚都会发出为国浴血奋战的金鸣之音。
又看到隔壁一对男女,正如胶似漆的抱在一起。
秦良玉轻咬朱唇,忍住投怀送抱的冲动。
转过身凝视着李弘贞的眼睛,:“那你再多看看我的脸,若是能助长你的诗词功底,更上一层楼。我这个当老师的,也会觉得光荣。”
李弘贞很诧异,哪个女人会要求男人主动看自己的脸?
这样赤裸裸地牺牲色相惹人犯罪,难道她不觉得害臊吗?
不对!秦良玉不是正常女人,不能以常理度之!
她应该没别的坏心思,就是纯粹的想帮自己提升学问吧?
然而李弘贞把她想得过于美好。
真实的秦良玉,此刻内心是这样子的:臭流氓,快点对我耍流氓啊。
只要你敢抱住我,我绝对不挣扎!
两人就这么凝视了好长一段时间。
最终秦良玉还是没盼来想要的拥抱,而是听到臭流氓这样夸自己。
“我现在发觉你的长相,很适合扮演各种角色。”
“啥呢?莫非想让我去当戏子?”
“不是,这只是我的个人臆想。你化浓妆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凶,如果给你穿上铠甲,手持方画戟,座下骑着赤兔马,完全就是女中吕布。”
本以为他会狗嘴吐不出象牙,可秦良玉一想到自己coS吕布的画面,瞬间就心动了。
“哎哟喂!你这脑子想出来的东西,还真的蛮有趣的。还有呢,我还能扮演谁?”
“如果让现在的你,穿上仙气飘飘的长袍,再配上金冠绫带,那一定很像九玄女。”
“在你眼里,九玄女是啥样的?”
“超凡脱俗,不食人间烟火。普度众生,神圣不可亵渎。”
“啥?我长得这么像神仙吗?”
“是啊是啊!你要是真那么穿,我料想有人会对你顶礼膜拜。”
几波花言巧语下来,秦良玉被他夸得心花怒放。
忍不住环住李弘贞的手臂,迫切问道:“对了!我今这么乖,你答应给我的奖励呢?”
“你哪里乖了?”
“我...我听你的话,好好走路了呀。我还帮你寻找灵感做诗。难道不应该奖励我吗?”
完,秦良玉直勾勾盯着他,眼中充满了欲望。
老娘都这么主动了,还不赶紧耍流氓?
李弘贞却像没读懂她的暗示一般,突然站起来一声不吭地朝河堤上面跑去。
看他匆匆而去的背影,秦良玉感觉都要塌下来了。
羞耻与失落同时爬上心头,令她的自尊心受到严重的打击。
“他是不是觉得我太孟浪,被吓跑了?”
“也对!他本来就不喜欢我,突然示好令他不知所措。”
“咦!他在干嘛?”
就见河堤上方的李弘贞突然跳上护栏,踩在上面朝某个方向挥手,嘴里大喊着:
“喂!店家,人在这儿呢?”
“赶紧把东西送过来。”
下一刻,就见店家领着两个挑扁担的伙计,把烟花爆竹放到秦良玉面前。
李弘贞给店家付了配送费后,笑着对她:“当当当...当!”
“这就是我给你的奖励。”
看着脚下的草坪上摆着满满当当、各式各样的烟花。
刚才情绪还是跌落谷底的秦良玉,一下子又回到了堂。
“哇!”
“你竟然买了这么多?”
“这得花多少银子呀?”
“原来我刚才在化妆的时候,你跑去给我准备奖励。”
秦良玉感到很惊喜,没想到臭流氓这么用心。
土豪李弘贞不以为然的道:“随便玩,咱有钱,任性!”
秦良玉开心坏了,抱起几个烟花桶,跑到空旷地带点火。
“biu...biu...biu...”
火花从喷口连续升空,在中秋的夜空中绽放五彩斑斓的火光。
周围赏月的男女老少,羡慕加崇拜地围了过来。
自己玩有什么意思?
李弘贞从来就不是独自享乐的人,就把多余的烟花分发给了他们。
过节嘛,大家一起来乐呵乐呵,才热闹嘛。
有了其他饶加入,夜空中的烟花延绵不绝。
如此绚烂美好的画面,让秦良玉彻底卸去“假成熟”的伪装,尽情释放这个年龄该有的少女心。
她抱着李弘贞的胳膊蹦啊跳啊,笑得像个傻孩子。
到了人定时分。(21:00左右)
沿江的石板路上。
身长八尺的李弘贞,背着身长八尺有余的秦良玉,正在返回画舫。
路上的行人见了,纷纷回头侧目。
李弘贞不用猜就知道,他们一定是觉得这个男人口味真独特,竟然会娶这样一个庞然大物。
这得多费劲呀?
回到画舫。
李弘贞刚把秦良玉放在床上,就一屁股跌坐在地,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妈呀!谁能想象一下,背着一只巨型宠物,走了七八百米路是种什么体验?
看秦良玉睡得很香、嘴角还微微勾起的样子。
李弘贞好气又好笑。
这女人心是真的大呀。
刚才仰躺在草坪上看烟花,看着看着,竟然睡了过去。
当时李弘贞拍了她几下,她只是睁眼嘟囔几声,又睡死了过去。
本想暴力叫醒,但看她这副对自己不设防的模样。
李弘贞的心一下子就软了,算了!只好把她一路背回来。
她倒是舒服了,自己却累得够呛。
留意到秦良玉的鞋子还没脱,李弘贞便过去帮她扒下来。
结果却看到这样一幕。
肥嫩的脚趾头上,涂着红色的蔻丹,让整个脚型看起来秀色可餐。
“哎哟喂!这颜色好骚,好喜欢呀!”
“一定是大嫂给她涂的吧?”
李弘贞伸手去触摸那双肥嘟嘟的40码大脚,触感非常丝滑。
于是忍不住又多摸了几下。
大概是秦良玉感觉到痒,突然翻了个身。
李弘贞赶紧把咸猪手缩了回来,有点心虚盯着秦良玉的脸。
见她没醒,心底这才稍稍放松下来。
他在床边坐了好一会,怔怔出神看着身边的睡美人。
心中也在人交战。
这几秦良玉对自己的态度变化,如果还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就枉活两辈子了。
刚开始只是怀疑,并不确定秦良玉是不是暗生情愫。
但是刚才在长江边上,秦良玉那种炙热又渴望的眼神。
李弘贞太熟悉了。
前世那些演技好的女明星,在接吻之前不就是这样子的吗?
还有秦良玉敢在自己面前,毫无提防的睡过去。
这明什么?
喜欢成什么样、用情有多深?
这些李弘贞并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秦良玉对自己已经产生好福
如果顺其自然的发展下去,最后在一起是必然的。
但...李弘贞志不在此。
儿女情长固然美好,可是他心里装着比谈恋爱更重要的民族使命。
换做普通女子,李弘贞或许不会如此苦恼。
可她是秦良玉,是一个把忠君爱国刻在骨子里的奇女子。
倘若让她知道自己将来会跑路,那她一定会含泪把自己当“叛贼”杀了,要么被她暴打一顿之后绑起来,扭送刑部。
那劝她跟自己走,行不行?
秦良玉那么顾家,好像也不太校
那不跑路,留在大明跟她一起繁衍后代、建功立业,行不行?
不行!
熟知历史走向的李弘贞,心里十分清楚。
大明帝国遍地是癌细胞,已经彻底没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