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薨了,新楚王迁都郢都?”
秦寿坐在高堂之上,皱眉思索着刚刚得知的消息,面色逐渐变得凝重了起来。
“回禀大王,这是半个月之前发生的事情,楚国新王的使者星夜兼程而来,希望能够与秦国和亲,永结盟好。
吾等不敢擅自做主,故而请大王回都做主!”
姜默恭恭敬敬的向着秦寿行了一礼,又出了楚国使者前来秦国的目的。
“和亲?”
秦寿的脸上露出了诧异之色,但是随即他便想起了现任的楚王乃是在秦国为质三年的熊庄。
当年熊庄为了能够在秦国过得安稳一些,所以主动求娶了丞相姜默的一个堂妹。
对方身为一国储君,姜默不敢擅自做主,还就此事询问过秦王的意见。
秦寿本来就不打算在秦国弄死熊庄,所以点头答应了这件事情。
但是按照时间的推算,楚国新王之女今年恐怕也才七八岁左右吧,这样年幼的一个女儿,如何能够和亲?
但是紧接着他又一想,楚国先王刚刚薨逝,新王便与荆蛮合国,又迁都郢都,远离了纯血楚饶聚集之地丹阳。
这个时候正是国朝不稳之时,新王必须得找一个势力强大的外援盟友,如此方才能够稳住楚国内部的那些老楚人。
楚国公主虽然年幼,但是她的身上却是流淌着楚国王室的血脉。
若是能够与秦国未来的秦王联姻,必定可以与秦国修好。
两国有了姻亲关系之后,秦国也就不好在楚国内乱之时趁机攻伐楚国。
甚至,在楚国遇到危机之时,还可以扯出秦国这张虎皮。
但是对于秦国来,这也并非是完全没有好处。
一旦秦王之子与楚王之女完婚,那他们生出来的儿子体内便会拥有秦国与楚国两国王室的血脉。
如果将来楚国出了什么意外,秦国王孙不定还能够凭借着这层关系入主楚国。
甚至,秦国将来若是吞并楚国,就凭着王孙体内的血脉,也能够减少许多楚饶排斥。
(不要低估了那个时代的人对于血脉的看重)
“听闻楚王之女不过八岁,如何能够与吾儿婚配呀?”
秦寿思索片刻之后,终归还是没有直接答应下来。
他的儿子已经十五岁了,年龄大了楚国王女一倍以上,再过两三年的时间,按照这时代的早婚习俗,也该准备结婚了。
但如果与楚国的王女定亲,那么便要等上对方九年乃至更长的时间。
这对于秦国来,不是一件好事。
毕竟,秦国王室血脉单薄,嫡系血脉能够更快的延续下去,也是秦国迫在眉睫的大事。
使者闻言之后道:“鄙国王女少而慧,知书达理,虽然年幼,却已有了几分国色香的佳人风采,乃是吾王的心头宝。
两国订亲之后,鄙国便将王女送至咸阳,使其留在王后与世子身边侍奉。
待王女及笄之年,便可以与世子成婚。
听闻秦王与王后彼此相悦,秦国后宫方才一团和睦。
鄙国王女若是与秦国世子朝夕相处,未必不能生出秦王与秦王后这般的夫妻情分。
如此一来,将来我楚国与秦国之间便…”
楚国使者言语了一大通,不过都是一些两国联姻之后对秦国的好处。
秦寿却是没有多听他的话,而是将目光聚集在自己儿子的身上。
自己的婚姻是幸阅,与贤惠的未婚妻两情相悦。
所以哪怕联姻有大的好处,秦寿也不希望牺牲自己儿子的幸福。
秦寿想要替他拒绝,但是在转念一想之后,将来的秦国必定会落到秦阳的手郑
自己不愿意牺牲秦阳的婚姻来成就秦国,那么秦阳自己又是否会愿意为了秦国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呢?
对方今年虽然只有十五岁,但已经能够与成年人一般做出自己的选择了。
所以在楚国使者巴拉巴拉了一大通之后,秦寿缓缓出声问道:“吾儿意下如何?”
秦王的声音响起之时,所有饶目光都聚集在了秦阳的身上。
世子秦阳端坐在秦王左下方的位置,在听到了秦王的询问之后,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父亲。
见父亲的目光中尽是鼓励,他毫不犹豫的开口道:“孩儿愿意与楚国联姻。”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秦国群臣与楚国使者都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对于秦国的臣子们来,他们非常清楚当世诸国之中,最适合做秦国盟友的便是楚国。
一来是楚国的文化不被周子等国所接受,又屡次背弃周子之国,所以哪怕楚国与周国联盟,也很难得到周国的信任。
秦国以武力迫使诸国屈服,进位为王爵,同样为列国诸侯所恶,更加不可能与商周两国同心。
故而,当世之强国中,唯有楚国与秦国是最合适的盟友。
只有两国真正的齐心协力,互不限制,方才能够使得秦国安稳并且壮大。
若是秦国拒绝了楚国的好意,楚国未必没有可能转头便与周国联姻。
而两国一旦联姻,便会对秦国形成两面包夹之势,更有可能联手限制秦国的商贸,阻碍秦国的发展。
所以,在群臣的内心深处,出于对秦国未来发展的考量,都是希望能够促成这一场联姻的。
但是这些人都知道秦王的脾气,是一个不愿意轻易牺牲他人利益来成就国家利益的人。
更何况这个人还是秦王的儿子,秦国的世子,未来的秦王。
当秦阳提出愿意联姻之后,群臣与楚国的使者都松了一口气。
秦寿的目光与自己的儿子对视,并没有从他的眸光中看到丝毫的犹豫与愤怒等等情绪,他能够看到的只有坚定。
“善——”
秦寿点零头,随即向着楚国的使者问道:“楚王之女现在何处?”
随着秦寿的话音落下,楚国使者急忙躬身道:“王女正在殿外等候——”
“宣她上殿吧,孤王也要亲眼看看孤王的这个未来儿媳妇。”
楚国使者当即大喜,拱手作揖参拜道:“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