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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7章 为了媳妇,拼了
    只听鼓乐声渐近,队伍已经来到府前了。

    朱由校混在队伍中,抬头看见韦家府门前,韦家亲友初簇拥着一个熟人,走了出来。

    正是鲁班学院院长冯巧。

    他在山河书院的一众教授院长中最为德高年长,今近七旬依然精神矍铄,双目炯炯,长髯飘飘。

    只见他将手一抬,示意鼓乐声停。

    然后开口道:“老夫鲁班学院院长冯巧,忝为女方主婚人,特来迎接新郎。”

    “请新郎下马。”

    石博文向他回了礼,翻身下马,正要进大门时,却被挡住了。

    “且慢!”

    只听冯巧高声道:“韦教授说了,山河书院乃是新式学院,想娶山河书院的女子,除了以前的那些规矩之外,咱们还要增加一些考验!”

    石博文一听,有些愣住了。

    咋还有这环节?

    小雨也没跟咱提过呀!

    朱由校在人群里看到这一幕,暗道有趣,掏出老五秘制大瓜子在旁边嗑了起来。

    只听石博文愣愣问道:“不知是何考验?”

    “为表新郎不惧万难迎娶新娘为妻的坚定决心,请新郎光着脚踩上红毯,一步步走进府内,迎接新娘!”

    冯巧面上一本正经地说着,心里乐开花了。

    还是年轻人会玩,跟他们在一起自己这个老头子都变得年轻多了。

    他话一说完,身后几个堵住大门的亲友,立即让开道来。

    朱由校伸头看去,只见有一条红毯从大门一直铺到府里院内。

    朱由校低声问了旁边的鮥瞳:“光脚走红毯,这是什么套路?以前没见过呀!”

    鮥瞳一脸为难:“爷,小人自小入宫,参加的亲事少之又少,哪懂这些.......”

    朱由校又看向针北望,后者一阵猛摇头。

    他不由又看向了那红毯。

    竟有反光!

    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轻声给鮥瞳下令道:“那红毯好像是湿的,你去摸摸看。”

    鮥瞳领命上前,女方亲友以为他要直接进门,就要上前阻拦。

    谁知道他脚下一滑,假装摔了一跤,双手就撑在了那湿漉漉的红毯上。

    触碰的刹那,一股酥麻直击灵魂,他不禁呲牙咧嘴,但还是忍住不吭声,迅速缩手,又若无其事般跑回到朱由校身旁,附耳道:

    “爷,上面有电........”

    朱由校一听红毯有电,不由嘴角一抽抽。

    朕操!

    这是出嫁呢?

    还是要谋杀亲夫?

    这两人可真行,一个孤身追敌可以从亚洲干到墨洲,另一个出嫁要直接把老公电成狗。

    朱由校不由看朝闺房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

    这两人真就很绝配。

    嗯,这瓜子越来越有味道了。

    闺房内。

    韦金雨听到外面的动静,知道石博文要走电毯了,担忧里又不由透出笑意。

    回忆像一朵朵浪花在她脑海中翻涌。

    历尽万苦千辛,今天终于要修成正果了。

    一想到从前,她也不由得有些生气。

    石博文这石头脑袋!

    自己为了他,去医馆偷师,去武馆学艺,最后还冒着杀头的罪陪他参加科考。

    到临了,他竟然要抛下自己去履行婚约.....

    当时给他劝住了,可又抛下自己去入伍干事业。

    害自己又苦等了这么久,是要给他点苦头吃吃,才能消了心头这口气。

    此时,门外响起一阵哄闹。

    韦金雨的亲友们已经开始起哄了。

    “走起来!走起来!”

    他们之前也很好奇这里为什么铺一张湿红毯,等都摸过之后,现在个个最想看的就是新郎光脚走红毯的样子。

    其中就属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叫得最欢。

    她是韦金雨的助理,名叫黄圣伊,年芳十六。

    她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现在负责墨洲锦衣卫事务的锦衣卫千户黄子耀的妹妹。

    当初黄子耀在御前请求让妹妹入山河书院,朱由校就让韦金雨自己带着。

    没想到小姑娘还挺聪明伶俐的,很快就成为了韦金雨的得力助手。

    此时,她也卖力地叫喊着:“走起来!走起来!”

    鮥瞳刚才的举动看似个意外,并未让其他人多想。

    只是黄圣伊他们的哄闹,引出了一个平时跟石博文关系好的山河卫镇抚。

    “大人,此红毯恐怕有诈,让属下先来为您一探。”

    说罢,他伸手就往湿红毯上一摁。

    下一刻,直接原地弹起。

    “哎哟,我去!”

    “大人,这红毯上有电!”

    黄圣伊等亲友见他这窘相,都禁不住哈哈大笑。

    石博文一听上面有电,立刻想到在被墨洲的时候,自己亲手给那佛郎机探险家迭戈上电刑的场景。

    那个电刑机就是小雨发明的.......

    心中不由暗叹一声,小雨对自己还是有些怨气。

    看来只有走这一趟,才能让她消消气。

    为了媳妇儿,拼了!

    于是,他很快脱掉了靴子,两手一摊。

    “雁来!”

    这个环节有一个礼仪叫做奠雁礼。

    新郎进门登堂,要送给女方一对大雁作为礼物。

    大雁是一种极为专一的动物,一旦配对终生相守,即使一方逝去,也不会在寻找新的伴侣。

    奠雁礼便以此来象征新人阴阳和顺、婚姻忠贞。

    石博文一发话,仆从立即上前,一边一只大雁交到他的手上。

    冯巧高声:“新郎入门登堂呈雁!”

    石博文撩起裙摆光着脚,左手一只雁,右手一只雁,看起来就很喜庆欢乐。

    不仅黄圣伊他们起哄,就连朱由校他们这些迎亲的人也欢呼起来,一时热闹无比。

    处在目光焦点的石博文,做了个深呼吸,给自己暗暗鼓劲。

    毕竟自己当初给迭戈电刑的时候,都能给人家铃铛电糊了,那电量可不小。

    他闭上眼,抬起脚,呼一下就踩了下去。

    众人随即惊呼一片!

    石博文踩到湿红毯的一瞬间,只感觉一股刺痛从脚心直钻入心头,再蹿上脑门。

    朱由校在一旁看他脸色瞬间煞白,额头开始冒出米粒大的汗珠,不由感叹。

    “啧啧啧,这两口子,都是狠人呀!”

    “爷,刚才小的被电了一下,那是真挺痛的。”

    石博文本来还想强撑着,大大方方地一步步跨入府内。

    怎奈电流太大,脚底板那叫一个钻心疼,现在又不能跳到红毯之外。

    只好本能反应地一顿高抬腿,提着两只雁蹦跳着往前。

    朱由校从后面看那模样,静音状态下就像看到了一个偷鹅贼跑路的样子。

    不知道咋地还给他联想到嘎子进村偷狗,一下就给他整得是又心疼又好笑。

    不止是他,周围人全都忍俊不禁,放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

    欢乐的笑声中,唯有石博文囧得不行。

    内心直呼救命,恨不得立马找个地缝钻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