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伯虞看着他闭着眼睛,靠在自己身上,终于沉不住气吼道,“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我已经答应你们带你们去天宫了,你们还动手脚!如果他有什么问题,你们这辈子都别想到天宫了!我们一块困死在这里!”
庞仲被他吓了一跳,“别急别急!让我看看!”
官伯虞吼道,“别动他!”
庞仲说,“行行行,我不动他!你也别激动,我们好好说。你放心好了,我们目前还不打算动他,动了他你不得跟我们拼了啊!我们是要合作去天宫的,也是讲诚信的。之前怕他挣扎太大容易坏事,就在刀刃上抹了点药,出这么点血睡会就行了。出血排毒嘛!你说是吧!”说着还咧嘴巴笑了笑,然后继续转过头小声地和同伙商量着聊什么。
官伯虞低头看着靠在自己身上的宋遇青,没有多考虑就俯下身。
宋遇青被挟持之后,先被掐骨头,又被抹脖子的,身心疲惫,再加上出血和药效,在这种情况下他实在不受控制得犯困,一开始还能撑住,到后来眼睛都眯起来了。有官伯虞在他旁边,他很放心,不怕到时候扔他一个人在这,于是放心闭上眼睛了。
迷迷糊糊中,他觉得自己下巴被羽毛蹭的直痒痒,脖子上还贴着什么东西。可是这里怎么会有羽毛呢!他强忍困意着睁开一道缝,这才发现蹭在他下巴上的,并不是羽毛,而是官伯虞的头发!
更准确的说,官伯虞在吸他的血。
脖子上传来的奇特触感,让宋遇青脑袋发懵,一下子就清醒了,什么困意都没了!
他能清晰感受到官伯虞的唇瓣贴在他脖子上,伤口处传来火辣辣的痛感,痛得他脖子上的筋直抽。他先是一愣,马上反应过来,这是在帮他处理伤口。
刚刚他几乎睡着了,但是他们的对话也是听到了的,刀刃上被抹了药,才导致他血流不止,昏昏欲睡,这两个人可以说得上是歹毒了!
唾液也就是口水,在中医上有个高大上的名称——金津玉液。《十问》《医心方》等医书中有记载,翻译过来就是说,唾液具有很强的消毒杀菌能力,能有效地杀死细菌,在实在没有干净水冲洗伤口的特殊情况下,可以用来清洗小伤口。
只是每次都不提前说一下,让他很郁结!
官伯虞还在帮他处理伤口中流出来的血,时不时还能感受到湿润的舌尖擦过,本来就浑身发麻现在更是脸红脑胀,脸上红得发烫,连呼气间都觉得发烫。他根本不敢乱动,就保持着这个姿势。
他觉得自己脖子周围的皮肤,接触到官伯虞鼻子呼出的热气,一路顺着痒到了全身,又分不清楚到底是哪里痒。头皮划过一道电流,绵绵的遍布全身。
官伯虞吐掉了血沫,终于抬起头,嘴唇上沾着一点血丝,正好对上宋遇青慌张的眼神。
他的脸更红了。
官伯虞凑近他,然后同脸贴脸靠在一起,“脸这么红,还是不舒服吗?还晕不晕?”
宋遇青偏过头躲开了点,耳根都红透了,“没事了,已经不晕了,好多了。”
官伯虞说,“已经不流血了。这次是我拖累你了,他们目标是我。”
宋遇青说,“不应该是我拖累你吗?你一个人肯定他们留不住你。不要管谁拖累谁啊,我们接下来怎么办?绳子能解开吗?”
官伯虞挪了挪身子,凑到他耳边小声说,“这个绳子我会解,但是现在不是机会,到时候我们找机会拿回东西再走,你的芒种可不能丢!”
宋遇青点头,“对,芒种不能丢!”
费辛胜翻捡着放在石室四周的坛子,这些坛子大小都有,小的只有塑料瓶大小,大的有水缸大小,顶部都用石碗倒扣着。他翻开了石碗,将光束往里面照,忽然发出惊呼,“庞仲,你快来看!这里面好像是蜂蜜啊!”
庞仲一脸不耐烦,“阿胜,你饿傻了吧!这里哪来的蜂蜜?”
费辛胜招手让他过来,“不信你自己看!”
庞仲用手电筒一照,满满的一水缸都是琥珀色的液体,他用手指挑起一点,粘稠的液体呈流水状从他手上淌下去。
“嘿,还真的是蜂蜜!”
“是蜂蜜就行了,让我吃一口!”
费辛胜刚准备舀着吃,庞仲就阻止了他,转身看向官伯虞,“陈家少爷,辛苦了,要来尝一口蜂蜜吗?”
官伯虞知道他们想让自己试毒,坦然说到,“可以啊,让我们也吃点。纯粹的蜂蜜可以防腐,千年都不会变质,如果里面加入了其他东西,长时间肯定会连同蜂蜜都会变质。你们自己看看有没有颜色质地有没有变化就知道了。”
宋遇青也跟着说,“我们也饿了,你们不信的话,可以让我们先吃。”
听他这么说,两个人放心了,也根本不想分给他们。就趴在缸口的姿势,直接用手舀着吃。
到后来嫌舀着吃太麻烦,直接头伸进缸里,半个身体都探了进去。
宋遇青看着他们又是一副抢食的样子,感觉饿了很久,但是他们进来的时候都带了压缩食品,就算真的饿上了四五天,也不是能把他挟持的力道啊?他们刚吃了包里所有食物,怎么一副填不饱的贪婪模样?
宋遇青小声地问,“这个蜂蜜真的能吃啊!”
官伯虞说,“嗯,纯粹的蜂蜜中不加入其他的东西,确实不会变质,我没有骗他们。”
宋遇青看了一眼两个伙计,一脸嫌弃,“老景是不给饭吃吗?怎么手底下的伙计这么能吃?吃个东西还吧唧嘴,满地都是!”
官伯虞皱眉,两个伙计的行为确实反常,老景看起来也是有些涵养的,好像还当过兵,按理说对手底下的人更应该严格要求了。
除非,他们遇到了什么……
正想着,那边庞仲惊呼一声,“阿胜,这里还有酒!这小的坛子都是酒!”
费辛胜端起一个小坛子,掀开一看,果然一股酒香扑面而来,酒色也和蜂蜜一样透亮,呈现琥珀色。
这次,两个伙计都没有问官伯虞,酒能不能喝的问题,抱起来就是咕咚咕咚的直饮。
宋遇青看得都愣了,蜂蜜放上千年不会坏,吃点没问题。虽说酒越放越醇香,但搁了这么多年,颜色都变了,两个人还能喝的这么香!
本来想等着他们喝醉的,但是他们喝了几坛都没有反应,牛饮一般,仿佛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根本都不尝味道。
宋遇青肩膀撞了一下官伯虞,“这个酒不会有问题吧?颜色都变了,还在这放了好多年!”
官伯虞说,“古时一些地区会有奇特的酿酒方法,他们建造墓穴时会在墓穴中放入大量的酒,等摸金校尉或者其他的盗墓者进去其中,将这些酒带出。然后根据酒的颜色确定年份,年份越高越值钱,其中一部分会用来招待贵客,成为一种特色,其他的酒高价出售,每次都被抢售一空!可以说千金难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