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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4章 纵千夫所指,当罪人又如何
    众人都明显忽略黑冰台三个字,但对于许元胜要亲自带人夺城之事,还是持反对意见。

    “纵然有内应安插在雪山城。”

    “大荒国习惯依攻为守,城池防御偏弱。”

    “但雪山城毕竟不逊色于青州府府城的存在,更是为战争而建,城池更高耸,更为坚固,其内常驻兵马不少于万人,且其内居住的多半是大荒国族人。”

    “攻城难。”

    “进城后,防守,也难。”

    ……

    “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若是大军决战开始,一旦打赢了,对方残部撤回大荒国内部,或是大荒国调派军队驰援。”

    “都是会路过雪山城。”

    “在这个时间段里,大人一旦占领雪山城,很快就会面临强烈的进攻。”

    “若是打输了。”

    “雪山城的位置就是大荒国的后方,会被数倍乃至数十倍于己的兵力包围。”

    慕容山沉声道。

    两个结果。

    打赢了,夺城后的处境会很危险。

    打输了,夺城后近乎是自投罗网,结局近乎是必死无疑。

    “还有第三个结果。”

    “打赢了战争。”

    “我方大军及时撤入雪山城周边,堵住了大荒国驰援或是逃回的路线。”

    “到那个时候。”

    “被包围的大荒国军队就两条路,要么被我们围杀。要么就是继续往西边跑,翻越大雪山返回大荒国。”

    “只要你们速度够快,只要我夺城后,能坚守到你们赶来。”

    “此战,我们就是大胜。”

    许元胜手指落在桌面地图上的雪山城。

    雪山城和黄石城扼守在进出的通道上,再往西就是大雪山,那条路可不好走。

    这雪山城和黄石城,也是当年大胜所建,也是离大胜国土最近的关口,再往前还有七个关口,都被大荒国占领。

    可以说整个渭河平原过去皆是大胜国土。

    回溯其历史。

    那个时候对于荒凉,地理位置过高的大荒国,大胜是出自泱泱大国的姿态,开辟通商,给予大量恩赐。

    谁知道大荒国壮大之后,野心就增大,开始屡次入侵大胜国土。

    打吧,没有多少好处,劳民伤财。

    不打,当时的大荒国如同蚊虫一样,不断的吸血边疆,掠夺大胜子民,侵袭大胜土地。

    最后大胜开国之主,干脆在渭河平原上建设九道关口,堵死了大荒国。

    当时称之为,九关锁国。

    可谓是把大荒国堵的近乎是绝望。

    可惜后世皇族不争气,把整个渭河平原关口尽丢。

    使得大荒国国土面积暴增,反而对于大胜想打就打,想撤就撤,曾经的九关,反而成了大荒国的战略要冲。

    现在夺下雪山城和黄石城。

    也只是夺下了最外围的两城,余下还有七个城池在大荒国手里。

    但雪山城和黄石城,地理位置无疑很重要。

    有了这两城,也算是收复三分之一的渭河平原,把防御从良山谷底关口,河内关以及腾龙关等,直接延伸了上百里,来到了两城所在。

    好处是真的很大。

    “好了。”

    “就如此安排了。”

    “只要诸位能够尽快重创敌军,迅速收缩兵力完成回笼到雪山城,我就不会有危险。”

    “再者说了,我又并非一个人去。”

    “真打不过,跑还是不成问题的。”

    许元胜笑着道。

    “是!”众人相视一眼最后才是齐声道。

    很快其他人陆续离开,只剩下慕容山。

    “慕容叔,不要有太大压力。”

    “此时六十万打四十万,又是突袭,外加上我们大胜是忍辱出手,大荒国是骄兵,我们的胜算还是很大的。”

    许元胜笑着道。

    “战场上瞬息万变。”

    “我现在有些后悔,在上次战报上留下最后一些话。”

    “大荒国是没有想象中的强,但现在就进行大军团作战,投入的兵力过百万,是不是太早了。”

    慕容山脸露苦笑。

    往年边关战斗,一年总有几十乃至上百场,但多数都是千人左右的小冲突。

    从大胜建立开始。

    百万人的大战,也不会超过一手之数,这可是数百年内外战事不论大小加一起足有上万场的前提下。

    有很多将军,一生都很难遇到如此大的一场战事。

    慕容山自然会有不安。

    “大战是早晚必然发生的。”

    “毕竟现在的大胜已分裂了,如大胜这样一块大肥肉,谁不想吃上一口。”

    许元胜无奈一笑。

    看似是进攻大荒国,但更多的是自保。

    这显得多滑稽。

    “或许,你做的对。”

    “这一战若打赢,能一举围杀四十万大荒国军队,足以让大荒国数年内不敢犯我边境。”

    “也能震慑北地伪朝不敢南侵。”

    慕容山沉吟道,他心底已经做好了,一旦有需要,纵使冒着被千夫所指,史书留名的骂名,也要坑杀足够数量的大荒国军队。

    哪怕他们放下了兵器。

    哪怕他们也是大荒国境内父母的儿子,儿子的父亲,也是不得已当兵为当权者卖命的普通民众。

    为了大胜万民,他愿意做屠夫。

    呵呵,反正他慕容山都落草为寇,慕容家在京城内如同丧家之犬,也没有什么好名声了。

    就用他的凶名,让大荒国不敢再犯,让北地军队忌惮吧。

    也算全了许元胜对于他的知遇之恩,能让他此生有机会重掌军权,参加这场投入百万大军的盛世之战。

    统一了意见后。

    慕容山就开始着手训练三万骑兵。

    与此同时,从天河县大批的军械也不分昼夜的开始运输过来,其中不乏一些被用麻布遮掩住的大杀器们。

    许元胜在不远处,一直看着慕容山训练骑兵的景象,树立着一个个稻草人,正在训练骑兵挥舞军刀,一刀削掉其头颅的样子。

    “杀气一日比一日盛了。”

    “难道那番话的刺激。”

    “他该不会是想替自己当刽子手吧。”

    “但凡这样的人,未来不会有好下场的。”

    许元胜心里轻叹。

    削减大荒国的军队,是必须要做的。

    因为这一场战争只是开始,大荒国的国体还在,就不可能让一个习惯了侵略的民族完全放弃抵抗,唯有杀,才能极大重创对方的根基。

    令对方短时间内无力再犯境。

    “慕容家已经够惨了。”

    “到时候还是换一个人来吧。”

    许元胜已经打定了主意,一旦局势可控之下,就第一时间换掉慕容山统领大军的资格,换一个人来执行这一切。

    接下来的日子,过的很快,也很充实。

    良山谷底里的军队近乎是日夜操练,演练的都是慕容家的大兵团作战的阵型,愈发纯熟了。

    单兵作战或许还需要继续磨砺。

    大兵团作战,必须要做到阵型丝毫不乱,配合严密,一声令下,哪怕刀山火海也要不皱眉的执行。

    这才是大军团作战,能克敌制胜的关键。

    半个月之后,熊鲲和向天雷,亲自赶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