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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大结局(一)
    海市。

    叶家。

    叶母把包递给了佣人,手上拎着一个大礼盒,走向坐在客厅的叶正琛。

    “看看看看,你看看这是什么?这是玥玥二胎女儿百日宴的回礼啊!”

    叶正琛看了一眼,“哦。看见了。”

    叶母坐下,把礼盒放在腿上,边看边说:“我这辈子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操办一场我孙子孙女的百日宴!”

    “妈,只要你儿子不放弃,你的希望就还有。”

    叶母一巴掌照着叶正琛的后脑勺拍过去,“你都多大个人了?三十五了!三十五了!老婆呢?影子都没见到!还我孙子孙女百日宴呢!”

    “妈!”

    “别叫我妈,看见你就烦!”

    “那你还老叫我回家。”

    “还好意思说!”叶母又打了他一下,“你一天天住人家房子里,也没见人家把你娶进门啊!没名没分你住那边像什么?啊?入赘都入赘不成,还好意思住人家家里!”

    叶正琛笑着搂过叶母的肩膀,“妈,宋清聿正保家卫国呢!我不能让她有牵挂,我这纯粹是为了让她安心。”

    “还蒙我?当我好骗啊?入赘人家都不要你!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儿子啊!老天爷啊!我造了什么孽啊!”

    这些年,叶母没少给叶正琛介绍各种各样的女孩儿,没少劝他唠叨他,哭过也闹过。

    后来,见叶正琛一门心思全搭在一年也不见得能见一次的宋清聿身上,她也乏了。慢慢地,就开始用这个事情怼着叶正琛骂。

    时间晃晃悠悠,一年又一年。

    叶正琛四十岁生日这天,叶母抱回家一只贵宾犬,亲得不行。

    “妈,怎么想起来养狗了?”

    叶母没搭理他这话,逗着小狗,“来,天天,叫哥哥。这是你那嫁不出去的老哥哥!记住没有?”

    叶正琛:……

    “天天啊!你可要争气哦!争取两年之内让我当上外婆哦!”

    叶正琛:……

    “妈,你不是叫我回来给我过生日的吗?大餐呢?蛋糕呢?”

    叶母白了他一眼,“单身狗有资格过生日?”

    “妈,你现在说话是越来越不把我当儿子了啊!”

    “要不是怕膈应我自己,我都不想把你当人。”

    叶正琛:……

    跟朋友打完高尔夫回来的叶沪生,刚进门就听到母子俩的对话,走过来对叶母说:“老婆,四十年前的痛,你受的太亏了!走,我带你去御林阁吃饭,好好补偿一下。”

    叶正琛哭笑不得,“爸,这都四十年过去了,你现在才补偿,是不是太晚了?”

    “怎么?你羡慕我有老婆?”

    “就是!走,老叶,我们带天天一起去。”

    说完,老两口带着贵宾犬,真的走了。

    叶正琛赶紧跟上,“爸,妈,我才是你们的儿子啊!我请你们吃饭行不?我给你们补偿补偿?”

    在御林阁,叶正琛还是看到了将近七十岁的爸妈给他准备的生日蛋糕。

    叶正琛许完愿吹完蜡烛,给爸妈各切了一小块蛋糕。

    叶母小口小口地吃着,吃着吃着就哭了。

    叶父抚着她的肩膀,安慰着她。

    “儿子,妈知道你喜欢她。可是,你是妈生下来的,你是妈的儿子。妈看不得你一个人过得这么难啊!看着你一个人,妈心疼!”

    叶正琛挤出笑容,“妈,我不觉得很难。相反,我觉得很幸福。能找到一个可以喜欢一辈子的人,你说,这是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相爱才是幸福的,单相思只有痛苦。”

    叶正琛伸手揽过叶母的肩膀,“妈,我只要想到我喜欢的人是宋清聿,我就足够幸福了。不用担心,我会幸福的。”

    叶母擦着眼泪。

    擦了很久,才重新拾起笑容,端起杯子,“儿子,四十岁生日快乐!”

    把父母送回家后,叶正琛去了御墅。

    叶正琛开了客厅的灯,开了餐厅的灯,开了老头儿房间的灯,开了楼梯的灯,开了宋清聿房间的灯。

    最后,他坐在二楼阳台的椅子上,拿出手机,开始打字。

    【宋清聿,今天我四十岁了。给你个机会祝我生日快乐!(龇牙笑脸)】

    在你面前,我愿还是那个二十几岁的叶正琛,做一个永远不知疲倦的少年追求者。

    【宋清聿,我在御墅了。】

    【御墅的房子还是老样子,只是,除了我,没有一个人。】

    【今天我妈买了只贵宾犬,取名叫天天。我妈教她喊我哥哥。】

    【今天我吃了蛋糕。我妈定的,说是木糖醇的。还说,我年纪大了,不能吃太多糖。】

    【我也就刚四十岁而已。我觉得自己正当年呢!】

    【可是,一想到你才三十四,我就有点不开心了。三十几和四十几,一下子感觉差了好远!】

    【今晚的月亮,不给我这个寿星面子,竟然暗得发毛。】

    【(月亮照片)】

    【宋清聿,我想你了。】

    叶正琛把手机放在一边,靠在椅子上,闭上了眼睛。

    第一次见面,我那么嚣张、轻狂,还自以为很帅。结果你二话不说就给了我一巴掌。

    第二巴掌,你揍掉了我一颗牙。

    曾经的我,是那么令人讨厌啊!

    当年,盛赞找到我,让我把你拉下来。我答应了。

    只是,没想到本该是一场恶作剧的,我却一个人演了半辈子。

    看我这个样子,估计还要继续演下去。

    就,演完这辈子吧。

    四十岁了,没想到我叶正琛会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十六年。

    如果老天爷不那么早把我弄走,我还能再喜欢你三个十六年,或者,四个?

    老头儿走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问我,“男娃娃,你后悔喜欢女娃娃不?”

    “不后悔。”

    “男娃娃,如果坚持不下去,你就找个好女孩儿结婚生子吧。女娃娃有自己的世界,我怕你等不到她。喜欢没有回音,会痛苦的。不要让自己痛苦。我想看到你也好。”

    “老头儿,你自己都没有经验,还学起了教育我。”

    “我电视剧看得多啊!”

    “你就是电视剧看多了。”

    “男娃娃,等我走了,你记得要给我买一台大大的电视,烧给我啊!”

    “好。”

    “男娃娃,女娃娃很好很好,不要让她孤单。”

    “我知道。”

    所以,喜欢你,后悔吗?

    不后悔。

    我喜欢你,真的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遇见你,喜欢你,我才开始长大。

    如果喜欢有回音,我幸。

    如果没有,我命。

    就像我每天给你发的信息,你不回,我也当你看过了。

    如果你回了,我会高兴好几天。

    “叮!”

    叶正琛睁开眼,拿起手机。

    新信息来自:世上独一无二的宋清聿

    【叶正琛,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