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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捡大便宜
    庄静手中的火把,斜对着越来越近的几双眼睛,弯腰碰野猪的速度可一点儿都不慢。

    别看躺在地上哼哼个不停的野猪不少,但它们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不是脊柱断,就是颈部受重创,已没有一点儿攻击力。

    像断腿、破肚这类野猪的伤都算轻伤,它们拖着重重的血迹,是能跑多远算多远。

    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想尽量地远离刚出现的人类。

    蝼蚁尚且贪生,受伤的野猪也不想死啊!

    可没人会懂它们的心思,落在庄静手里就更不会有出路了。

    …

    对付这类野猪时,庄静直接上唐刀触碰,腰都不用弯了。

    只要被她手中的东西碰触上,心念一动便会消失在原地。

    庄静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刚才弯腰收取野猪的行为,真是蠢到家了。

    不然,她还能再快一些。

    庄老头儿则负责在里面挥刀宰杀,还有口气的野猪。

    而圆圆忙着接猪血,以免将大厅弄得一地都是又腥又臭的猪血,清理麻烦不说还难闻。

    三人可谓是配合得天衣无缝,像演练过无数次一样。

    庄静一边挥舞着火把,防备狼群靠近,一边收捡跑远的野猪。

    举着呼呼燃烧的火把越走越远,狼群只捞到半边被老虎啃过的野猪,自是不甘心调头离开。

    半边野猪肉,根本不够八头狼填肚子,于是盯上前面的人类。

    闪着绿光的狼眼,紧盯着火把下的人,那垂涎的口水直滴。

    露出尖尖的獠牙,若是换了普通人定会吓得尿裤子。

    可它们今晚遇上的是‘阎王’,一个专门收割生命的地狱老大。

    …

    庄静见狼群慢慢形成一个半圆,细看之下正是当初撤退的那些残兵败狼。

    但这次出现在这里的狼,数量明显比退去的要少,受重伤的那些狼看来已葬身狼腹。

    庄静收完最后一头受伤的野猪时,一手火把一手唐刀正面对着追上来的八匹狼。

    她咧嘴挑衅地一笑,根本没把八匹狼的合围放在眼里。

    “来啊,决一生死!”庄静挥着唐刀,故意挑衅道。

    “嗷~呜!”

    头狼一双冰冷的狼眼,死死地盯着抢它们猎物的人类。

    不由得想到那个雨夜尝过的美味儿,那味道远比同类和野鸡、野兔具有诱惑力。

    头狼伸出舌头舔一圈嘴周的血迹,率先扑出。

    …

    庄静见狼扑来,并没有迎狼而上,而是快速地退后几步。

    只见她手中的唐刀咻地消失,转而出现在手中的是一只褐色瓶子。

    大拇指和食指微动,旋掉褐色瓶子的盖子,屏气凝神挥手一扬。

    一瓶飞出的液体,以一个漂亮的弧度,迎向齐头并进的八头狼。

    头狼眼里闪过不屑,根本没有一丝停顿,完全没把眼前人类的小伎俩放在眼中。

    此时的头狼,一心想再次尝到鲜美的人肉味道。

    这个瘦小的人类,那细胳膊细腿根本抵不住它的一口。

    头狼狡猾的眼里闪过一丝戏谑,它要吃最新鲜的人肉,当然是要生啃活咬才能保持新鲜度。

    头狼一想到人类,被它踩在脚下随意撕咬而瑟瑟发抖的样子,兴奋得高高跃起。

    可……

    它的目标,怎么突然不见了!

    头狼甩甩有些发晕的头,狼眼里出现山与树的重影。

    唯独没有那个人类的影子。

    在这片山中占据一定地位的头狼,根本不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

    它打着转的四处瞅,特意盯着手下有没有偷抢它的猎物。

    可什么也没有!

    …

    “嗷~嗷呜!”头狼不甘地仰头长嚎,更是警告林中其他生物靠近。

    慢头狼半个身子的七头狼,像喝醉酒一样原地打转。

    对面前晃动的影子,一口咬下去,死死地叼着不松口。

    监控室内的庄静,没想到中了迷药的狼会自相残杀。

    虽被迷得东倒西歪,但那咬合力相当惊人,一口下去血线飞溅。

    不过,不到一分钟便全部晕倒在地。

    那紧咬着对方的牙,互相死死地嵌进皮肉里,晕迷着还痛得不时抽搐两下。

    “啧啧,这也太给力了,省了我多少事儿。”

    庄静感叹着来到大厅,见老爷子和圆圆还在忙,道。

    “爷,外面的狼都被迷晕了,正是白天逃跑的那一群狼。

    我先出去把它们都给解决了,远离这片地界后才进来。

    你们先忙着哈!别忘了弄一锅杀猪菜。”

    庄静说罢,摸摸有些饿的肚子,出来一天只吃了午饭。

    连晚饭都还没着落,得了几十头野猪,当然是要吃一顿有着北方风味儿的杀猪菜。

    “保证让你敞开肚皮吃,那些狼吃过人肉,都不能要了。”

    庄老头儿抬头看去时,人早已没影儿,只能对着空气喊。

    “知道,不会带进来了。”

    收获了近万斤野味的人,怎么看得上那点子狼肉,更别说是吃过人肉的狼了。

    若不是为了弄几张狼皮,放在车厢里当褥子,她才不会要那五头狼呢!

    咱现在是有肉的大款,当然要挑剔与豪气一把。

    庄静一刀一个狼头,简直砍得不要太轻松,别看这些狼清醒时凶残又狡猾。

    晕迷后与待宰的羔羊没有一点儿区别,完全没有可视性,随便来一个人都能将之头身分离。

    …

    当庄静砍下头狼的头时,看到那一身明显要好许多的皮毛,有些手痒地将之丢进空间。

    庄静举着火把,鼻中是浓如实质的血腥味儿,她看一眼地上的七具狼尸,转身离开。

    一手火把一手唐刀离开的人,很快没入林中。

    黑夜在火把和夜视仪下,对常年行走于山林中的人来说,相当于是摆设。

    树上一双发亮的眼睛一闪而过,庄静清楚地看出是白天的那只豹子。

    她提着唐刀谨慎地避开那颗树,实则耳朵和眼睛都快立起来旋转360度了。

    当庄静走出这片林子时,才轻轻吐出一口气,暗呼豹子没对她发起攻击。

    不然,少不得一场恶斗。

    仅以豹子的奔跑速度,庄静就要逊色两筹。

    她心知豹子因为白天的那头小野猪,此时肚中有食,对活物暂时不感兴趣。

    她原想在附近找个平坦的地方,闪进空间休息,现在看来必须得远离这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