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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箭西来
    元泰帝率近卫军团讨之,屠龙于天限山巅。

    收龙鳞,龙皮,龙骨,龙牙,龙筋,龙血无数。

    龙鳞着良匠铸甲,龙皮令佳人鞣衣。龙骨皆制为长枪,龙牙雕刻为短刀。

    龙筋化为长弓,龙血调配药剂。

    自圣人时代以降,龙族最后一次出没于大陆之上,为元泰帝所屠,所得皆赐予近卫军团,戏称曰皇家骑士团。

    ——《兰叶军史*近卫军团》

    兰叶近卫军团或许在战史上比不过炽焰军团纵横天下未尝一败的征服气概,四百的建制更不能与三千炽焰军相提并论。

    但是在世人心中,假若说有一支军队可以与炽焰军团正面交锋,那么便只有这一支兰叶近卫军团。

    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拥有着这个世间最奢华的龙字号装备,更因为,他们的组成者们,是千万平凡人类中最接近隐族的天才们,放弃了自己所谓的荣耀,愿为砥石而筑就的雄师。

    但是,这样一支军团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这是真正的国之重器,不同于初始大帝驾崩之后便割据自立的炽焰军团,兰叶近卫军团的指挥权一直牢牢掌控在皇族中。

    更难能可贵的是,这支军团一直保持着鼎盛时期的战斗力。

    兰姓第六家也是兰姓贵族中最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并不以宗族的形式存在,这是四百个独立的家庭,他们唯一的纽带,便是至今仍刻在他们家门上的军徽。

    兰叶近卫军团。

    四百个家庭,以百年为期限,培养出四百个能够进入叶夜学院的英才,而这些英才未来的归宿,便是重新加入兰叶近卫军团,为这支人类最强军团奉献自己的那份力量。

    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中的一些人会忘却自己曾经背负的使命,逐渐被兰姓贵族奢华旖旎的生活所腐化,但是在建国仅仅百年的今天,他们依然保持着最初的那些传统。

    不沾酒酿,不御车驾,禁于游猎,不参朝政。

    在某种意义上,这支年龄跨度接近百岁的近卫军团中,无论是血气方刚的少年,还是须发皆白的老者,他们所过的生活,更接近苦行僧的清苦。

    如果忽视掉他们所获得的与兰姓贵族相匹配的地位与礼遇,他们反而像是一群最清贫的军人。

    “兰叶近卫军团。”葛生轻微叹了口气。

    有这样的气势与压迫感的军队,他的记忆中只有炽焰军团有过。

    全员超过二十级,拥有着顶级龙系装备的重装骑士团,即使最低潮时候也有着三位天境强者的零之军团。

    这堪称帝国最强抑制力的存在,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突兀地出现在这里?

    哪怕他们只有寥寥一百四十骑,但假如结阵冲锋,哪怕眼前是万人单位的重步兵军阵,他们也可以像烧红的刀子切割黄油一样贯穿。

    但是自己这里只是一队普通的车队,和几个勉强算得上精英的佣兵团。

    毫不夸张地说,只需要一次集群冲锋,莫要说这用木车构建的简陋防御,也不要提他们手中严阵以待的弩机。

    只要他们想的话,眼前就算是一座固若金汤的大城,一百四十一支龙骨长枪在冲锋中全力投掷,便足以轰垮超过三丈的青石城墙。

    葛生不愿意与兰叶近卫军团作对,哪怕他绞尽脑汁也无法想出那个车厢中的贵人究竟是什么身份,能招来这样的阵仗。

    只要里面的人不是叶小九,葛生已经打算置身事外。

    在场的佣兵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哪怕那些银甲的骑兵已经在两百步之外,可以用肉眼看得清他们胸前的滴血兰花。

    可是他们手中的弩机连一只都没有放出去。

    非但没有放出去,几乎所有人都默默地卸下了机簧,以免一时紧张酿成大祸。

    两百步之外,为首的骑士停下了。

    他们排着整齐的方阵,七骑为一列,纵目望去二十行。

    哪怕隐匿前行,奔驰而来,到而今为首的骑士停下,他们也随之次第停下,这之间的队列间隔,丝毫没有紊乱。

    只是看着,就给人一种难言的震撼,这不是阅兵时候千万次演练的结果,而是自不可知的远处一路袭来,到此时此地不知期间多少路程,这种近乎化为本能的素养保持着。

    为首的骑兵在马上停住,掀开了重骑兵用来覆面的头盔,露出一张年轻得出奇的脸庞,算不上十分英俊,但是五官硬朗清秀让人看着就感觉舒服。

    但是他说出的话却并不是那么让人舒服。

    “在下,兰云生。”

    “帝国骑士耻于杀戮同胞,还请诸位不要抵抗,自行撤离。”

    戈哲是佣兵中仅有的几个保留着理智的人,哪怕是冬日,他脸上滚落着大粒的汗珠,眼前的人完全可以驱师将自己屠戮殆尽,非但自己无法给他们造成任何损失,连这份屠戮帝国平民的罪责本身,都不会有人追究。

    连普通的兰姓贵族都有抹去兰叶地图上任何一城的觉悟,而他们是兰叶零之军团。

    可是他还记得临行时大哥对他的嘱托,所以强作镇定地开口:“我们需要留下什么?”

    “你们身后的那辆马车,以及马车中的那个人。”兰云生没有丝毫犹豫,淡淡回答道。

    “他是我们雇主!”戈哲咬着牙艰难说道。

    “他更是我们的贵宾。”兰云生轻轻接道。

    “我没有太多的耐心,死在这里,或活着离开,很简单的选择题。”

    “我以兰叶近卫军团的荣耀向你们担保,你们离开之后,我们不会伤害那位贵宾一丝一毫。”

    “但是,假若拒绝。”

    “即使日后的在下会为今天所做的一切蒙羞一生,在下也会毫不犹豫地在你们的尸骸与鲜血之上,带走那位尊贵的客人。”

    兰云生是地境巅峰的强者,同样距离那道天堑只有一步之遥。

    所以他的声音很轻,却清楚地弥漫在这个旷野的所有角落。

    没有人回答,但是在死一样的寂静中,却终于有声音响起。

    “我拒绝。”

    葛生惊讶回头,看着那辆从开始运送就没有任何动静的马车。

    有人在马车中冷冷清清地开口,骄傲而淡然。

    这样说着,机簧声响,在沉寂的空气中显得格外悠长而清越。

    这不是普通的机簧,和葛生之前看到的那些普通弩机截然不同。

    它的声音极轻,极脆,极快。

    然而比声音更轻,更脆,更快的是射出的弩箭。

    一箭西来,天外飞仙。

    葛生看不清楚那一箭,他只能看得到一道残影。

    一道青色的残影绞碎了贵人马车的车帘,向着前方而去。

    没有任何一个人来得及反应,因为没有人看过比它更快的箭。

    兰云生秘银的头盔在那一箭之下粉碎开来。

    ……

    ……

    兰叶帝国,秋梧郡野外。

    这里是人迹罕至的密林,经常有魔兽出没,或许有灵草生长,但终究因为价值不高,所以并不受许多冒险者的青睐。

    在一处银光闪烁的溪流旁,一只白色的小鹿正在垂首啜饮溪水,它似乎渴坏了,尖尖的鹿耳在轻微抖动着感知着周围的动静,但是嘴唇始终没有离开溪水。

    正在这时有一枚黑色的石子被迅疾掷出,如闪电般打在了小鹿的脖颈,小鹿如受雷击,整个身体骤然僵直,然后缓缓在溪边倒了下来。

    “真不愧是社长大人。”陌小京平静在树梢上跳了下来到白鹿的身边,一边用手压住小鹿脖颈上查看伤势,同时平静开口。

    它陷入了昏迷,但是口鼻间依然有着轻微的吐息,心跳与脉搏皆保持正常,也便是说,刚才的那记石子,力度和位置都刚好保持在恰恰让它昏迷的限度上。

    敖雪华摇了摇头;“抱歉我也只能做到这个了。”

    帝国的公主并没有多少自得,她看着已经站在白鹿边上的陌小京,从怀中取出一把银亮的匕首扔了过去。

    她的力度不大,但是速度却很快,白银的匕首在空中掷出,金属的光泽闪烁。

    “死小京!接着!”

    陌小京抬手,稳稳握住旋转的银柄,然后才微笑道:“社长大人你涉险谋杀了。”

    “扎死了才好呢。”少女这样轻快回答。

    她是白衣的剑士,黑色的单马尾长而笔直,如刀裁的浓墨。

    白银的匕首割开白鹿的后腿,白色的毛皮绽开露出粉红色的肌肉,静脉被割破,便有暗红色的血液缓缓涌出,陌小京点头,水晶的瓶颈已经接在了下面。

    虽然是第一次做这种割鹿取血的事情,但是他比一个浸淫此道多年的猎手还要熟练。

    四阶魔兽白梅雪鹿的鹿血一瓶,任务奖励五个金叶草,佣兵积分300分。

    一个报酬丰厚的五阶任务,对于他们两个七阶冒险者来说自然手到擒来,只是某少女素来喜爱白鹿,便顺手接了下来。

    一瓶鹿血便价值五个金叶草,那么这只白鹿又价值几何?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算术题,只有傻瓜才会只遵照任务要求接一瓶鹿血。

    这里就有两个傻瓜。

    白鹿已经昏迷,它在奔跑中被飞石击中了脖颈,血液阻断,大脑缺氧。

    少女掷出了那枚石子,然后才走了上来,躬身从怀中取出一枚散发着清香的青色药丸,刚想放入白鹿口中,却突然颇带玩味地抬起了头。

    有人来了。

    来人还在很远的地方,肉眼所不能察觉的地方,但是少女的名字叫做傲雪华。

    当那队人进入视野的时候,傲雪华抬头望去,不由笑了笑。

    冒险者小队。

    标准的冒险者小队,剑士,盗贼,弓兵,法师。

    这一带是白梅雪鹿的常见出没地域,但是若非有任务在身,同样很少有人会专程来到这里。傲雪华偷眼看了看脚下还在昏迷的白鹿,叹了口气。

    真是荣幸。

    然后她侧头看了看身边的男孩,低语:“拜托当个道具。”

    当男孩点头,她一闪身退到陌小京身后,低低惊叫一声:“喂……喂……你们是谁?”

    不叫倒还罢了,这一叫原本还在谨慎接近的冒险小队许多人眼睛亮了。

    在远方望去,那个白衣的女孩如同受惊的小鹿般跳着躲在男子的身后,质问的声音连羞带怯,绵软清媚,就算看不清模样,也猜得到是个贵族的小姐。

    他们不由开始加快脚步接近,眼看不过百步的时候,另一个白衣的少年咬着嘴唇,哆嗦着望着他们,想逃却又迈不开步子的样子让他们啼笑皆非,所以当他们站在这两个人面前的时候,正心中暗笑这两个雏儿连跑都没有勇气跑的时候,白衣的少年抖着手亮出那柄白银的匕首,筛糠般的手伴着战战兢兢的话语:“不要过来,否则……否则不要怪我不客气。”

    当说出“不要过来”的时候,往往是别人想要过来的时候。

    为首的队长自然早早看到了那只横躺在两人面前的白鹿,却对陌小京伸出的匕首不屑一顾。

    白银质软,作为兵器没有任何的使用价值。白银匕首用来祭祀放血,只因其性本洁,见血不污,虽然价值不菲,可是最普通的铁剑就能在它的匕刃上砍出缺口。

    “你的鹿?”剑士看着只有后腿有一处伤痕的白鹿问道。

    男孩看起来胆气一壮,昂首回答道:“我的鹿!”

    “多少钱?”剑士直接问道。

    他没有问卖不卖,而是直接问多少钱。

    他身后是五个全副武装的冒险者,他面前是躲在男孩背后的女孩。

    漆黑的脑袋从陌小京肩头冒出,她秀美绝伦的面孔带着恐惧:“五……个……不不不……十个金叶草!”

    俊俏的小男生带着绝色的贵族少女,两个人穿着见习的白色剑士服,站在荒郊野外一只晕倒的白鹿后面。

    总是不自觉的想起私奔之类的情节。

    剑士摇摇头,从腰间解下沉甸甸的钱袋,连清点都未曾便递出:“五十个金叶草。”

    看到陌小京想上前,他斜了斜眼睛,陌小京便不觉后退一步:“你可以走了。”

    然后他面向傲雪华:“你来拿。”

    女孩略带嫌弃地看了眼畏畏缩缩的男孩,鼓起勇气一步步走了上来,剑士大喜,刚想趁势一把将她揽入怀中,伸出的手却什么都没摸到。

    傲雪华巧之又巧地被脚下的石子绊倒,假意吃痛,便在地上抱着腿嘤嘤哭泣起来。

    好一番柔弱美少女娇泣图,眼前六人不觉心中打动,剑士觉得已经探出两个人的虚实,回头冷冽说道:“男的杀掉,女孩留下。”

    陌小京正在蹲下安慰坐在地上哭泣的少女,听到这话不由握紧匕首:“你们,你们要做什么?”

    你们想要做些什么?

    剑士没想到这个时候还有这般天真的少年。

    却见那个柔弱可人的贵族少女正蹲在地上抹着眼泪,一边恨恨望向自己这边:“京哥哥,他们想要欺辱我,你去把他们的眼睛都挖来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