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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一百三的工资,武大郎都眉清目秀
    “就是上次遇到的,和小时候一样,没咋变。”唐念念随便解释了下。

    唐家人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黑瘦矮小的狼崽子,表情变得一言难尽了,就这模样,凭良心说,比齐国华差远了,连小眼镜都比不上。

    “念念,他真一点没变?”唐老太不死心地问。

    长大了总得变点模样吧?

    至少得长高点吧?

    唐念念想了想,说:“长高了,门那么高。”

    唐老太松了口气,能有门高就行,但老太太又想到了个问题,虽然个子高了,但那黝黑的脸还是没变啊,她记得狼崽子好像长得挺阴沉的,看起来有点吓人。

    她朝唐念念瞄了眼,心里疑惑,也不知道这死丫头看中那狼崽子啥了?

    “虽然丑了点,但一个月挣一百三呢!”徐金凤感慨道。

    一个月能挣一百三,就算是武大郎都眉清目秀了,她不嫌弃。

    唐老太立刻释然,没错,一个月能挣一百三呢,全公社都找不到这么高工资的后生了。

    这么一想,她脑海里黢黑的沈枭也变得眉清目秀了,还觉得唐念念眼光很不错,比唐五斤那蠢货强多了。

    唐念念嘴角抽了抽,沈枭虽然黑了点儿,但和丑怎么都沾不上边,不过她也没解释,反正以后她会带沈枭回来的,见过就知道了。

    “那沈枭家里还有啥人?他老家是京城的吧?”唐老太隐有担心。

    当年京城直接派车来接的沈枭,根本没见到沈家人,来的是两个穿军装的男人,说是沈枭父亲的手下,当时唐老太就就觉得沈家人不咋样。

    亲儿子在外面受了好几年的苦,差点都死了,好不容易找到了,却连接儿子的时间都挤不出来,显然是不待见这儿子的。

    老太太喜欢听戏文,早就听说大户人家规矩多,争斗也多,没心眼的人根本活不下去。

    她担心孙女嫁给沈枭了,这缺心眼的死丫头怕是斗不过沈家那些人。

    “沈枭不回家里住,他和家里关系不好,这些年都在沪城。”唐念念看出了老太太的心思,心里一暖。

    她可不怕沈家那些人,而且她肯定要去京城的,以前的那些帐得算。

    唐老太并没被安慰到,她还是担心,只要沈枭是沈家的儿子,就和沈家脱不开关系,孙女嫁过去了,也算沈家人,就很可能会受公婆长辈的气。

    “那狼崽子……小沈啥时候来家里?”

    唐老太想见一见那狼崽子,念念年纪小,看不出男人的真面目,她见的男人多了,一看就知道是人还是鬼。

    “他在执行任务,完了就来。”

    唐念念很认真地回答,前两天她刚给沈枭打了电话,他说要去执行一个短期任务,顶多一个星期,任务完成后会有几天休息,他就来唐村拜访唐家人。

    “小沈执行任务有危险不?”

    唐老太皱紧了眉,这狼崽子的工作,一听就感觉慌兮兮的,要是太危险,还不如找个普通工作的后生呢。

    一百三工资听起来是好听,可这是拿命换的钱,万一那狼崽子出事……念丫头就得当寡妇了。

    呸呸呸……大吉大利,岁岁平安!

    唐老太一个激灵,后悔得想抽自己耳光,连连在心里念叨:“好的灵坏的不灵,老天爷你瞎了聋了,啥都没听到啊!”

    “危险不大。”

    唐念念表情很淡然,语气平静,听起来沈枭的工作,就跟上午买菜一样平常。

    沈枭每次执行任务都九死一生,属于高危工作,但这不能和老太太说,说了只会让家人担惊受怕,起不到任何作用。

    而且有她的灵泉护体,还有沈枭极好的身手,危险性大大降低了。

    “那就好。”

    唐老太松了口气,对沈枭的印象好了不少,工作太平,还拿一百三高工资,这么好的后生就算丑了点儿,那也勉强能配上念丫头了。

    “都瘫在这干啥?不干活了?守着老娘天上能掉大饼?老大去把猪圈收拾了,金凤,把衣服洗了,再不洗都出霉了,九斤去喂鸡!”

    问完了所有问题,唐老太心不痒了,开始发飚了。

    儿子儿媳妇,还有孙女,全都数落了一通。

    吃饱了就瘫着不动,一个个越来越懒了,这个家没她看着,迟早得散!

    唐满金两口子,还有九斤,迅捷地起了身,各干各的活去了。

    老太太自个也没闲着,收拾了桌上的碗筷,去厨房洗碗,还不忘念叨唐念念:“没事干去房间躺着,别杵在老娘面前碍眼!”

    “我去三伯家!”

    唐念念对老太太的毒舌自动屏蔽。

    她这奶奶明明是好心,可说出的话却跟裹了鹤顶红一样,能毒死大象。

    “天都黑了,你去干啥?”

    唐老太神情警觉,她不想孙女经常去大队长家,毕竟大队长家有个脑子不灵清的唐红杏。

    虽然老太太不知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老太太却知道,沾屎会臭,沾尿会骚。

    唐红杏脑子里有屎,比唐五斤强不了多少,不能让念丫头和这种蠢东西来往。

    “让三伯娘晒番薯干。”

    唐念念从屋子里搬出三袋子番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都是又面又甜的黄南瓜番薯,她不爱吃又干又粉,口感像板栗的番薯,吃一个至少喝三瓶水。

    “你哪来这么多番薯?”

    唐老太眼睛亮了,番薯吃了虽然烧心放屁,但能顶饱,缺粮的时候掺着番薯吃,能省下不少大米呢。

    “城里拿野兔换的。”

    唐念念去库房推出了板车,要去抱地上的番薯袋,得有个五六百斤,晒干了能吃好久。

    “你那麻杆胳膊能搬得动啥,老大!”

    唐老太扯着嗓子叫了声,猪圈干活的唐满金过来了,身上还沾了不少猪屎,臭烘烘的。

    “我自己搬,臭!”

    唐念念一点都没掩饰嫌弃,猪屎沾在番薯上,再晒干……她不能想,会影响她吃番薯干。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其实是个很矫情的人。

    用唐老太的话,就是臭毛病太多。

    唐满金憨憨地笑了笑,去院子里洗手。

    “猪屎咋了?庄稼一支花,全靠屎当家,粮食和菜哪样不是屎种出来的,你刚刚吃的饭,过一晚上就变成屎拉出来,你这肚子里全都是屎,你还嫌弃上了?”

    唐老太对孙女的矫情极瞧不上,碗都不洗了,用湿漉漉的手,指着唐念念的肚子,训了大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