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想到我的这部小说写了这么长时间,最初的时候,我想就想着这部小说最多能写个三十万字就差不多了。
可是我却没想到,一直写到四十万,还没有结束的迹象。于是从四十万以后,我就开始天天盼着,天天纠结着,是不是该写完了,可是不管我如何纠结,向前走的脚步却一直没有停下,一直写到九十多万字。
我不知道是否是番茄把我的字数给吞了些,我的文档中的字数竟与番茄统计的字数竟有些偏差,番茄竟吞了我一万字左右!但不管怎么样,能写到现在的样子,也算是对自己有所交待了。
这部小说也算得上是我欠了多年的债。小说最初的名字就是《孽果》,故事来源于两个女孩真实事件。第一个女孩应该年龄比我大一些,那时我还在母亲的肚子里,我娘带着我去镇医院做产检,刚好碰到女孩刚刚降生。
这个是未出阁的姑娘与亲生父亲的私生女,还生在了茅厕里。不过她还是挺幸运,还是被好心人人收养了。当时我也是这么写的。
但后来我把稿子投到某文网后,某文网编辑不赞同我这样写,说有些乱伦,怕影响不好。我觉得倒有些道理,就接纳了对方的意见,把女主人这种羞耻的出生经历给改了,变成她的母亲被强奸后怀孕而生。
另一个故事的女主人公就比较惨。这个小女孩也是我们当地的,她跟着一个做装修的老板干活,两个人后来就好上了。这个女孩就想着让这个老板娶她,可是这个老板抛弃了她,娶了别的女孩,这个女孩气不过,就把自己浇了汽油,活活地烧死了。而当时我想到,故事的结局,女主人公也会是自焚而亡,而男主人公李宥响当然因为内疚而疯了。
当时我是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写的小说,但写着写着,我就发现了以第一人称写小说有诸多局限性,根本没法随意展开故事情节。而且我也感觉自己似乎没有能力把这个故事写好。
所以写到大约九万字后,我果断停笔不写了。而这部小说,也成了我心里一直惴惴不安的债,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写出来,把这份债务还上。
虽然我不写,但一些故事情节一直在我脑海里回荡着。而它们似乎也不急,只是静静而荡,似乎等着我能沉淀到一定的程度,把它们还原出来。
而到了今年,我终于下定决心还上这份债,也用心地构思着。因为一些框架在我脑海中一直挺清晰,所以我只需要思索着如何构思故事情节,把这些框架填满。我每时每刻都在构思着,如何用更理性的故事情节填满这些框架。
所以在构思的过程中,我会不写大纲。但其实大纲应该在我心里,应该就是那个一直回荡在我脑海中的轮廓。只要有了一个大体的轮廓,就让自己的笔跟着思绪走就可以了。
可是我的笔真的太慢了,根本跟不上思绪,去年我用笔写的关于孙正道的事,还一直让我苦恼着,毕竟笔追思维的脚步太慢了,走的也甚是困难,写出来的字让人一言难尽,那些字我真的不认识!
但用电脑打字就不一样了,虽然我的打字速度并不快,但蛮能跟得上我的思绪,即便跟的脚步有些困难,但打出来的字还是方方正正的,认着不困难。我挺喜欢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感觉,也喜欢听这种声音。
在我原稿中有李宥响、吴波和许锋这三个人物。李宥响我本来想把他写坏,但似乎文字不愿意,不管怎么写,他还不是坏人,后来甚至因为对女主人公的堕落而内疚而变疯。这一直挺让我郁闷,毕竟他做了那种不是好人做的事。
吴波在原稿中应该不是很好,但虽然他坏,也没有坏到极点,甚至有些情有可原。他对女主人公方珏琼非常用心,但女主人公的心却不在他的身上。他被迫无奈,喜欢上了跟着女主人公干活的服务员。并且为了报复女主人公,吴波把方珏琼的钱洗劫一空,与那个服务员跑了。而一无所有方珏琼,似乎也没了生活的信念,自甘堕落,走向了一条不归路。至于吴波后来如何,我倒没有想到给他什么样的结局,毕竟那部小说也没写完。但这个故事,我写着写着,竟把吴波写好了,倒也出乎我的意料了。
而许锋肯定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当时写我写的就是他把女主人公当作机器使用,妄负女主公的一片真情,只是耍着她玩。虽然他许诺要娶她,但在他的眼里,一个堕落的女孩,不管后来如何优秀,也无法洗白曾经的过去,所以又怎么可能娶她?
但方珏琼又是非常优秀的帮手,许锋想用她。所以对于方珏琼的要求,他只是含糊地答应着,只说不做,最终还是娶了别人。
女主人公没想到自己竟被吴波耍得这么难堪,感到没了活下去的念头,于是自焚而亡。曾经的故事多么凄惨!
而在这个故事中,许锋当然还是一惯地坏,而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为了利益,他甚至做没有人性的事,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经过重新改造的故事,女主人公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本来是一个自甘坠落的女孩,但因为故事铺开的面太大了,她又有了更加成熟的思想,所以坠落的事就成过去了,于是变成了一个不被困难压倒,永远保持着坚定信念的独立、自强的女性。
我倒挺感激自己当时扔笔不写了,我现在再看看曾经的稿子,感觉心里竟有丝不安,那时虽然觉得自己写得挺不错,心里甚至还曾有过沾沾自喜。
但现在看来,那时自己的想法有些轻浮,对识文学没有严谨的态度,缺乏一种敬畏的心态。所以我及时地纠正了自己。也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能继续完善这部作品,让它变得像模像样。
2023\/12\/30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