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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福建布政司舌战西乡从道
    第一百九十一章 潘霨舌战西乡

    1874年6月17日,福州船政大臣沈葆桢偕福建布政司潘霨、台湾道夏献纶、船政洋监督日意格,率兵千余,分乘“安澜”、“伏波”、“飞云”三战舰,抵达台湾安平港。

    沈葆桢道谓潘霨、夏献纶道:吾皇意,不动声色,先行察看。劳烦藩、道二大人即行晤会倭人,一探究竟。

    潘霨、夏献纶皆曰;为国奔赴,万死不辞!

    6月22日一早,潘霨、夏献纶等自安平衡涛出海,下午申时于琅峤上岸,翌日一早,进抵倭营。

    潘霨道:尔等擅入我大清之域,烧杀抢掠,殊属可恨!

    萨摩藩士西乡从道曰:去岁,我国使臣前去贵邦,交涉台湾牡丹社生番弑杀我五十六名国人一事,贵国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有言,杀人者皆生番也,故且置化外,化外之人,皆不服王化。牡丹社生番杀人害命,贵国舍而不治,我国前来问罪也。

    潘霨道:上月,本司至上海,会晤贵邦驻清公使柳原前光,柳原曰,尔邦出兵台湾,只为杀害人之生番、抵抗之生番,尔后订立严约,即可退兵。此乃尔国公使函件,烦速一观。

    西乡从道看过函件,却道:本督此来,专办牡丹社生番,前已照会闽浙总督,并无别意。惟以后之事,总须候吾皇谕旨。

    潘霨道:尔国公使乃尔国驻外大臣,全权为尔国代言,安敢信口雌黄!公使乃尔皇钦定,公使意既乃尔皇意!牡丹社虽害琉球国人,惟该处系我国所属,应由我国派兵办理。

    西乡从道曰:生番非尔国所管,中外各国,皆有记载,英法美意荷兰各国,均有此说。

    潘霨道:既有记载,必有凭据,烦请出纳。

    西乡从道曰:来时匆忙,一时遗忘。

    潘霨道;此非理也!尔兵现至何处,牡丹社是否已成焦土?

    西乡从道曰:本督已率兵击毙牡丹社首领阿禄古父子,牡丹社番民全皆遁逃,我兵已进山驻扎;牡丹社生番若悔过请罪,本督必见机行事。

    潘霨道:本司即令牡丹社番民前来谢罪,如何?

    西乡从道曰:此方甚好,三年前若能如此办理,焉有今日之变故。

    潘霨道:本司行前,已传各社番头出具切结,以后永远保护,不敢再有欺凌杀害抢夺情事,此事已照柳原公使函内所云办妥,现在就将番头各结由本司寄与柳原公使查核。柳原公使来函核准,尔等务必退兵。

    西乡从道怒曰:退兵与否,柳原前光无权定夺!吾兵进退,尔国不必与闻!

    潘霨亦怒,声色俱厉道:此系我国应办之事,乃云我国不必管,大不近理。舍我国有凭之志书,谓不足信,而硬派生番各社非我所管,譬如长崎系倭国所管,我硬派非贵国辖境,有是理乎?尔若执意,我即打道而回!

    西乡从道曰:方才闷热心烦,方有此说。柳原公使函内三条办定,即可永远和好。

    潘霨道:第三条所议立约,如能办到,以后永远保护,不敢再有欺凌杀害抢夺情事,即中外各国,均沾利益。尔等自办,亦不过如此。请各国公评,亦必均以为是矣。即柳原函内之意,故不必再商。现在办定,即可告知柳原,并通知各国也。

    西乡从道曰:此事亦理所应办,亦望此三事早为办定,即可完结。牡丹社如何谢罪?还请贵司及早定夺。

    潘霨道:牡丹社如能悔过,以后誓不弑杀,并将前年戕害琉球人尸身交出,即算谢罪。

    西乡从道曰:我国用兵以来,费用颇多,原共筹银二百一十万元,现已用去一百二十万元,此费用如何算?柳原所提三条皆属易办,三条办妥,亦可退兵;惟耗费一项,有劳贵国贴补。

    潘霨道:此费,吾国万难贴补!贵国擅自兴兵,应属费由自取。贵中将如若进退两难,只可致函柳原商酌。退兵之事既定,贵中将应先将各社之兵调回勿动,并知照贵国以后不必添兵前来。

    西乡从道曰:均遵贵司所议,本督即当致书柳原,一面由厦门电报寄信回国,上禀以后不必调兵。

    兵戎未起,钦差大臣沈葆桢喜曰:潘藩台以口舌代兵戈,倭国回兵之意起,我国抚番之事始,盖台事一大关键也。然倭国之人,狡诈善变,甘言懈我,此事不会就此了结;若有反复,非经决战不可。

    潘霨道:沈大人所言甚是,倭人西乡从道气势汹汹、巧言令色,吾退一寸,其必进一丈。卑职已召土著壮勇五百人进驻凤山,以防不虞。

    沈葆桢道:团练可助胜而不足救败,生番固可助官奈毫无伎俩。台地千余里,竟无一炮;军兴以来,吾国之兵向来设防重在消弭内患,无足以御外辱;倭兵将近四千,吾兵千余;守之极难,战则必败。

    船政洋监督日意格道:台海之内,倭有战舰三艘,运输舰十三;一旦开战,倭国“龙骧”与“东”两艘铁甲战舰必定增援。“东”号铁甲战舰,排水量1358吨,装载1门口径280毫米前膛巨炮,舰体铁甲最厚处逾140毫米;“龙骧”号铁甲战舰,排水2571吨,装载2门口径160毫米、10门口径140毫米德国克虏伯野炮,舰体铁甲厚达125毫米。我虽有舰二十余,然炮、体、甲皆不及其。

    沈葆桢道:陆海虽皆如此,然诸公勿惊,上月,本大臣已上疏吾皇,速联外交、速储利器、速储人才、速通消息。不日,吾援军必至。

    潘霨道:我大清国最为凶悍之兵,当属李鸿章公之淮勇也!刘铭传之铭军万余,闲驻徐州,沈大人亦速奏请朝廷,速遣铭军来援。

    沈葆桢道:潘大人入倭营之日,本大臣既已上奏吾皇。已接闽浙总督李鹤年公、福州将军文煜公函告,七日之内,吾8营悍兵必至台东,吾“扬武”、“飞云”、“安澜”、“清远”、“镇威”、“伏波”6舰即至澎湖,吾“福星”舰即驻台北,吾“万年”舰即驻厦门,吾“济安”舰即驻福州。速传本大臣军令,台湾道夏献纶专意于北,台湾镇张其光专职于台南,二公各率本部,扼要设防,以防冲突。但待吾铭字大军至台,即行决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