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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赋税的弊病
嘉靖十年,御史傅汉臣将“通计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的方法称为“一条编法”,即后来的“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前,赋和役分开。

    农民除了缴纳田赋外,还有里甲正役、均徭和杂泛差役。

    田赋、杂役征收由里长、粮长办理,征收后的银子和实物由保甲人员解运。

    一条鞭法后。

    赋税和徭役简并为一体,将赋归于地,计亩征收。

    田赋和徭役也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