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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打狗看主人?当着主人的面打狗!
    赵高被赢壹这一嗓子给吓懵了。

    紧接着,赵高就被一个又高又壮的男人揪着衣领子,就像是揪着小狗的顶花皮一样揪了出去,到了门口,用力往外一丢。

    赵高刚爬起来,想要再冲进去,一柄明晃晃的长刀就架在了赵高的脖子上。

    宿白冷声道:“敢踏入一步,斩!”

    赵高感受着宿白身上的杀气,吓得浑身一哆嗦,也不敢动弹了。

    他能感觉到,这个人对自己是有杀意的。

    只要自己赶紧去,下一秒自己的脑袋就会跟脖子分家。

    赵高只能愤愤地朝着看了一眼,转身走到车辇跟前。

    一名寺人上来道:“大人,他们怎么敢这样对您。”

    “这样对我?我只不过是一条狗而已,谁不高兴了谁就能过来踢一脚。”赵高咬着牙,沉声道。

    寺人想了想,低声道:“您可以带胡亥公子一起进去啊。”

    赵高瞪了那人一眼,“打狗也要看主人,当着主人的面儿打狗,你以为没有主人的示意?这个时候再进去,只会自讨苦吃!”

    寺人低着头,不再言语。

    赵高喃喃道:“只有站在最高的位置,才会没有敢这样对你!”

    ……

    院内。

    王翦走到赢壹跟前,低声道:“十六公子似乎对赵高不喜?”

    “一个阉人,也配跟我们一起吃饭?而且,我这里机密众多,你信得过一个阉人?”赢壹看向王翦。

    王翦摇头,“若是他敢多看战马三件套一眼,我一定会挖了他的双眼!”

    赢壹跟王翦对视了一下,不由得都笑了。

    他们都信不过赵高。

    众人坐在餐桌前。

    婢女开始将饭菜端上来。

    赵岚杉站在一旁候着。

    嬴政上下打量了一番赵岚杉。

    赵岚杉吓得俏脸惨白,低着头,不敢抬头,双手纠缠在一起,身子微微发颤。

    千古一帝的存在,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在他面前面色如常的。

    秦始皇身上的气势,也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

    “赵氏女子?”嬴政问。

    赵岚杉立即跪在地上,回答道:“民女赵岚杉。”

    “赵岚杉……”嬴政喃喃地念叨着。

    嬴政,其实更应该叫赵政。

    赵氏之先,与秦共祖。

    秦国和赵国其实是同一祖先,属于同宗同源的。

    而男子称氏,女子称姓。

    其实,秦始皇的名字,应该叫赵政,亦或者称之为公子政,秦王政。

    而秦始皇不喜赵,自称嬴政。

    他姓嬴!

    赢壹见状,赶紧说道:“父皇,这可是儿臣的婢女,不要给吓坏了。”

    嬴政闻言,哈哈一笑,道:“你喜欢就好。”

    说完,摆了摆手,让赵岚杉站了起来。

    赢壹看了一眼吓得都站不稳的赵岚杉,也没多说什么。

    很快,桌子上就摆满了餐食。

    有蒸红薯、烤红薯、煮红薯。

    卤花生。

    煮土豆,炒土豆。

    煮玉米,玉米粥。

    ……

    “这……如何食用?”嬴政看向赢壹。

    赢壹拿起一块煮红薯,说道:“红薯,直接剥皮就能吃。”

    说着,他率先做演示,吃了一口,赞叹道:“好吃!真甜!”

    这是熟悉的味道啊!

    众人也纷纷拿起一个红薯,有样学样。

    “小心烫。”赢壹提醒道。

    嬴政笑了笑,小心翼翼地吃了一口。

    很甜。

    软糯香甜,是美味也!

    众人吃的是赞不绝口,觉得这是难得的珍品。

    “我从未吃过如此好吃的粮食。”李斯感叹道:“这种美味,是小粟所不能比的啊!若之糖饴,人间美味!”

    “产量这么高,竟然还这么好吃,这种食物好的让人感觉有些不真实。”王翦也说道。

    “若是发放到军中,可以大大改善军队的伙食啊!”王贲也说道。

    嬴政微微点头,对赢壹道:“此物甚好!”

    赢壹笑着说道:“这个红薯并不好储存,所以如果想要当成主粮的话,还需要晒成干,味道就会相差很多了。”

    “臣觉得,就算晒成干,恐怕也比小粟之类的农作物好吃许多。”李斯道。

    王翦和王贲连连点头。

    嬴政也深以为然。

    “这个土豆,也是剥皮就吃吗?”嬴政问。

    赢壹点头,“一样的。”

    众人纷纷拿起来一颗煮土豆,剥皮吃了起来。

    这一吃,几人就是一阵蹙眉。

    显然,煮土豆没有煮红薯好吃。

    嬴政蹙眉问:“这土豆毫无味道,又干又涩,为何差距如此之大?”

    赢壹笑着说道:“并不是所有的农作物都一样的,他们各有特点,你们不觉得,这个土豆饱腹感很强吗?土豆是很好的干粮,可以长期储存和运输的,味道虽然差了点,但是储存性强,可变性也多。”

    赢壹让赵岚杉拿碗来。

    随后,赢壹将土豆放在碗里,碾碎,夹了炒土豆,放在碗里,吃了起来。

    众人见状,也有样学样。

    这样一吃,味道确实不错。

    王翦惊讶道:“这个土豆乃是神物啊!就是因为他本身没有什么味道,他便可以融合所有的味道。若是你放入肉,他便是肉味。若只是放盐,他便是咸的。若是可以放入饴糖,他便是甜的。”

    “没错。”赢壹笑着点头。

    “陛下!此物可当主粮啊!”王翦道。

    嬴政也明白了,不住点头道:“确实不错。”

    “来!尝尝玉米,这个很好吃的。”赢壹将玉米递给嬴政,而后递给王翦等人。

    几个人看着赢壹如何吃,随后有样学样,咬了一口,软糯香甜的玉米,顿时吸引住了他们的味蕾。

    “好吃!鲜嫩软糯,香气迷人,很是好吃!”李斯赞不绝口。

    他觉得今天一天,比他这一辈子吃到的美食还要多。

    以前穷,觉得能裹腹就行。

    后来,当了官,有了钱财,觉得要吃的美味才行,鸡鸭鱼肉,羊肉鹿肉,乃至牛肉,他都吃过。

    但也觉得一般。

    如今,这些农作物,却给了李斯不一样的感觉。

    若是让他以后每日都可以吃到这些变化多端的农作物,他觉得人生也充满了希望。

    不仅可身居高位,满足了自己的梦想,还可以满足自己的胃啊!

    想到这里,李斯忍不住问道:“十六公子,不知道这些农作物,能否分给斯一些,斯愿在家亲自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