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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审判的人情世故,你帮我,我帮你?
    第457章审判的人情世故,你帮我,我帮你?

    周市中级法院。

    第一民事,副庭长办公室内。

    叶美珍在和王奇瑞讲过,自己所陷入到的麻烦。

    王奇瑞对于叶美珍的这个案子的情况,就已经有了打算和想法。

    这个案子很简单.…找到审判的法官。

    留个人情就好了。

    当然。

    这件事情他肯定不会让自己的同事玩法裁判,难处理。

    毕竟.…大家也都只是同事一场有着各自的利益。

    就算是他愿意开口,对方也不一定会同意。

    可是让这个案子的审判长,看在和他同事一场的份上。

    在不违背相互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大家互帮互助,有一定的倾向性这不过分吧?

    对于王奇瑞来说,这一点真的没有什么过分的。

    完全属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毕竟.…

    他和同事之间是有着一定利益关系的,法官也是人。

    是人就有私人感情。

    其他人,只要不涉及到情感和利益关系,那就是外人。

    在不涉及枉法裁判和不违规的情况下,对自己人有一定的倾向性,这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这就是王奇瑞的看法,和对刘文雅这个案子的态度。

    同样,王奇瑞也相信,他提出来的这个要求,这个案子的审判长作为他的同事,不会拒绝。

    毕竟,人情世故嘛。

    你来我往的。

    说不定什么时候对方有什么事儿就会找上自己。

    王奇瑞坐在办公室里面,向着对面的男人开口:

    “张庭长.…刘文雅这个案子,是你负责审理的。”

    “张庭长,你应该也清楚,这个案子涉及到我妻子.…”

    “说实话,我也是不知道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不过话说回来。

    这件事情美珍是有问题,是有过错,可美珍毕竟是我妻子。”

    “这些年在学校里面,她努力工作,现在好不容易快评上副校长了。”

    “总不能因为这个案子,影响了她的未来,直接断送她的前途吧。”

    “我的想法是.…”

    张梦伟听着王奇瑞的话,知道王奇瑞这是在让自己干嘛。

    这种事情对于张梦伟来说,不太好做。

    王奇瑞是他的同事没错,可是这种忙帮了,他就是违法的。

    索性直接打断了王奇瑞的话:

    “我说王主任.…这个忙,我真帮不了。”

    “这个案子,只能按照正常的流程来。”

    “不是我不想帮,不知道王主任有没有注意到上诉方,也就是原告的委托律所和律师是谁。”

    “这个案子的委托律所是全国知名律所白君律师事务所,现在可以称得上是红圈所了。”

    “委托这个案件的又是网上知名的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苏白。”

    “在网上的知名度很大的。”

    “我要是帮了王主任的帮,这不仅仅是牵扯了我自己,很有可能还会牵扯了王主任伱。”

    “所以.…”

    “后面的话王主任你也别提了,免得咱们都难做,你也理解理解我的工作嘛。”

    张梦伟巧妙的打断了王奇瑞的话,给双方都留有了一定的余地。

    王奇瑞笑着摇了摇头:“张庭长,我不是让你违法违规去判决。”

    “这个案子的情况我看过,我肯定知道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

    “这个案件的判罚,不会让张庭长你难做的,我是有其他意思。”

    “那王主任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这个案件该怎么判怎么判,但是还请张庭长,不要太侧重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只要稍微的有一丢丢倾向性就行了.…我肯定会记得张庭长这份情的。”

    面对王奇瑞的表述。

    张梦伟瞬间懂了,这意思说的已经很明显了。

    那就是,如果让他难做的判罚,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如果在模棱两可之间的判罚,倾向于叶美珍一些就好了。

    这样做的话,既不违反了判定的法定条件,同样又做了一个顺水人情。

    对于张梦伟而言,没有任何的坏处,于是直接答应了下来。

    …

    王奇瑞回到家,叶美珍连忙询问,情况怎么样了。

    得到了肯定回应后。

    叶美珍心里更安定了下来,这场庭审,她完全可以不用出庭了。

    找个委托律师,和对方打官司就行。

    毕竟.…

    从司法审判的角度来讲,审判权在审判长的手里。

    律师有作用,但是在他们这里,作用不是很大。

    “请个律师吧.…这场庭审我就不出庭了,我怕影响不是太好。”

    “嗯!”

    “那我找一下咱们市的律师,问问有没有好律师,来委托一下这个案子。”

    “你那边出庭了影响的确不好,全权交给律师去办就好了。”

    “好的,谢谢老公。”

    叶美珍笑着开口,同时在心里,对于刘文雅更加的不屑。

    刘文雅起诉她,这个案子她根本用不着去出庭,两者之间的差别,显而易见。

    刘文雅是普通人,她有背景,对方怎么和她比?

    …

    与此同时。

    刘文雅那边正在积极的准备着证据材料,准备开庭的上诉。

    开庭前夕。

    刘文雅对于本次案件的心情很复杂。

    这么多年,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考上大学。

    现在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这一次.…她一定要讨个公道。

    但是.…

    她也很清楚,叶美珍的老公,同样在市中级法院工作。

    所以对于这一次案件的判决结果,说实话,刘文雅没有什么太大的信心。

    在准备进入庭审前。

    刘文雅略微担忧的开口道:

    “苏律师.…这个案子,会不会胜诉不了啊?”

    苏白笑着摇了摇头:“放心吧.…”

    “这个案子的证据已经非常的明显了,叶美珍是过错方。”

    “不存在判定不了的结果。”

    “肯定能胜诉。”

    “但是关于诉讼请求的问题,这一点不好说.…总之而言,看庭审上,审判长对于该案件的看法吧。”

    “对于这些事情我都已经做好提前的规划了。”

    “不用担心的。”

    “好的苏律师.…”

    刘文雅点点头,听到苏律师的话,心里面不禁安定了很多。

    很快到了开庭时间。

    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各方进入到了庭审场内。

    本次的庭审,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因为被告方叶美珍并没有进行出庭。

    而是将这个案件全权交由了自己的委托律师。

    从这一点上来讲.…

    这个案件的判定,和某些方面的讨论,相比于之前的一些案子要轻松上很多。

    在之前,苏白还申请了本次庭审进行公开审理。

    但是.…

    对于公开审理,被告方以涉及到自身隐私为理由。

    拒绝了公开。

    法院方面也驳回了苏白的请求。

    庭审场上。

    张梦伟对于该案件进行了简单的整理,这个案件,说白了只有两个关键的问题。

    第一:叶美珍侵犯了刘文雅的姓名权的问题。

    第二:叶美珍侵犯了刘雅的受教育权。

    这个案件的核心点只在这两点。

    本次庭审,张梦伟作为审判长的心理和倾向,也非常的简单。

    那就是在该案件中,如果说原告方有着准确的事实,有着准确的证据。

    能够.…证实被告方有过错。

    那么他肯定是按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来进行判定。

    但是.…如果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没有足够的证据和依据来进行支持。

    或者说被告方,和审判员有足够的法律依据来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那肯定是需要驳回原告的。

    这样也算是卖给了自己同事一个人情。

    而且,不违法不违规,不存在违法裁判的情况。

    这一点,张梦伟在该案件进行开庭前就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

    理清思路。

    在核对完人员信息等庭审流程,张梦伟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现对原告方当事人刘文雅起诉被告方当事人叶美珍,民事诉讼一案,由周市中级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先请原告方当事人或委托律师开始陈述吧。”

    面对审判长要求原告方开始陈述事项。

    苏白开始进行陈述:

    “审判长,针对本案所涉及到的内容和我方的诉讼请求如下:”

    “在本案当中,被告人叶美珍于多年前,利用刘文雅的通知书,顶替刘文雅去上大学。”

    “并且.…”

    “在去上大学以后,利用刘文雅的名字,进行上学工作等诸多事宜。”

    “其中最有利的证据就是——在叶美珍工作期间,仍然利用刘文雅的名字来进行工作,并且在党籍档案中,所使用的也是刘文雅的名字。”

    “这严重的侵犯了刘文雅的姓名权。”

    “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

    审判台席位上,作为审判长的张梦伟打断了苏白的陈述。

    “对于这些,合议庭已经有所了解。”

    “原告方就不要再继续陈述这些内容了。”

    “陈述重点吧,直接陈述一下相关的诉讼请求。”

    被打断的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

    在民事诉讼中,陈述具体的详细情况这不是应该的吗?

    并且他的陈述并不涉及到其他内容,符合庭审的规则。

    审判长这就将他打断要求继续陈述诉讼请求了?

    苏白疑惑,但没有多说什么,开始陈述了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

    “好的审判长,我方的诉讼请求如下。”

    “第一:被告方当事人叶美珍,侵犯我方当事人姓名权多年。”

    “我方要求,对方给予民事赔偿合计,十八万六千四百二十九元七角五分。”

    “第二:被告方当事人叶美珍,代替我方当事人刘文雅,前往大学。”

    “并且通过其他手段,让我方当事人误以为我方并没有考入大学。”

    “剥夺了我方当事人的受教育权。”

    “我方请求审判长对于这一点进行判定,并要求被告方对于我方进行经济上的赔偿。”

    “以及公开的道歉行为。”

    “.….”

    苏白的陈述只有三点,要求赔偿,要求判定叶美珍剥夺了刘文雅的受教育权。

    以及要求进行公开的道歉。

    这个诉讼请求很简单,但是第二点很关键。

    因为法院一旦进行判定,那么叶美珍现有的学历,学籍,以及档案都是违法获得。

    那么完全可以向行政部门,申请注销。

    说白了。

    等同于,叶美珍现有的一切,都没有了。

    别说是副校长,就连她的编制工作,都保不住。

    这就是第二点判定的意义。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等待着审判长的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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