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设的驾驶技术似乎很好,他驾驭的这辆丰田埃尔法以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面,车子非常平稳,没有任何一点飘的感觉。
坐在如同沙发一般的松软座椅之上,江耀拿着刚刚孙婷婷递给他的一份文件,一页一页缓缓翻看着。
“六年前,我妈已经再婚?结婚对象就是当日我曾经见过的那个曾大壮?”
“我同母异父的那个弟弟,都已经五岁多了,现在正读幼儿园?”
“这几年间,我妈在他们所在的芦花镇上面开了小卖部,而那个曾大壮,现在跟着别人在老家县城做装修,同样也已经没在岭南继续打工。”
“曾大壮以前的那个女儿,今年已经二十五岁,有着明星梦的她,如今在横店跑龙套?”
……
资料上的内容,大部分都是自己母亲袁秀花的一些相关消息。
以张建设与孙婷婷两人的身份以及背景,想查到这些东西,自然不会有多少难度可言。
曾大壮所在的芦花镇,距离县城有着十几二十公里路程。
那地方,江耀虽没去过,却也听过这个名字。
对于自己母亲袁秀花改嫁之事,只要不是所托非人,他都是持支持态度的。
原本只有一个女儿的曾大壮,再婚与自己母亲在一起之后,令得自己又多出一个弟弟来,江耀虽感觉有那么一点别扭,但总的来说,他还是能够理解的。
毕竟,像这种二婚夫妇,两个人之间如果没个孩子,总感觉是散的,劲都很难拧到一起去。
“我妈那里,现在一家四口过的好好的。”
“相对于他们一家来说,我似乎已经成了一个多余人。”
“我回去这事,告诉我妈一声就行,芦花镇那边,我还是不过去了!”
……
合上手中那份资料,江耀揉了揉脑袋,他叹了口气,感慨了一句。
这么多年没见到自己母亲,原本,他是很想第一时间与袁秀花团聚的,可现在,看到手中这份资料上的内容,他却暂时打消了这个主意。
毕竟,母亲虽依旧是自己母亲,但自己姓江,不姓曾。
如果他仅仅只是三五岁的小屁孩,或许能很快融入自己母亲现在的家庭,可现如今的他,因为自己母亲的关系,最多能与曾大壮一家保持不错的关系,不可能真正融入到他们家里面。
微闭着双目,在座椅上靠了一阵子,他拿出已经重新换了电话卡的手机,对照着自己母亲袁秀花的电话号码,开始拨打了起来。
*
*
桃园县,芦花镇,曾记小卖部。
“老板,来包软白沙?”
“四块一包,收你五块,找一块!”
……
如同往常一般,袁秀花一边守着店子,一边织着毛衣。
镇子里面的小卖部,论起生意来,自然也就是这个样子,开着这么一个小卖部,也就能赚点小钱,勉强混口饭吃,顺便补贴一下家里。
不过现如今政策好,从明年开始,她们这样的农村人,只要满了六十岁,每个月就有好几十块的养老金拿,有国家帮忙他们来养老。
另外,连医保都已经普及到了他们农村,虽说只有住院才能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医保金也由刚开始的十元涨到现在的三十,但上涨这么一点,还在她的可接受范围之内。
她这小卖部赚钱虽然不多,但曾大壮那里干装修,虽然苦了一点,累了一点,但收入还算可以,这生活,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拿了一包软白沙给买烟的那小年轻,找零完毕之后,袁秀花拿起刚放下的半成品毛衣,又准备继续开织。
不过她目光无意中瞟过面前的钱盒之时,却发现刚刚收下的那张五元钞票,看着好似有点不大对劲。
“xx儿童银行?天杀的,这是张假钱……”重新拿起那张钞票,袁秀花才看了两眼,她一张脸蛋瞬间黑了下来。
刷的一声,她窜到店子外面,刚刚买烟的那小年轻,骑着一辆破旧摩托,已经只剩下一个淡淡影子。
这种情况之下,她想追上那小年轻把钱要回来,已经根本不太现实,只能自认倒霉的她,口中骂骂咧咧,重新坐回柜台上面。
‘叮铃铃叮铃铃……’铃声清脆无比,她放在柜台边上的手机,不合时宜的突然响起。
早些年的手机,对于袁秀花而言,还仅仅只是一种奢侈品,不过现如今,能砸核桃的那种手机,价格虽依旧偏贵,但百花齐放的各品牌手机里面,几百块就能买到的却已经有着不少。
“哪个?”拿起手机,看上面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电话,心情很是不好的袁秀花,按下手机接听键,语气很是不好,质问了一句。
“妈,是我,小耀?”话筒里面,江耀的声音响起。
“啥?你说什么?你是小耀?”言语中满是不可抑制的欣喜,袁秀花握着手机的那只手,都开始不受控制的抖了起来。
自己这个儿子,八年前,曾与她联系过一次。
那个时候,江耀只说自己在香江,日子过的还算可以,可随后的这么多年,不仅仅他失去了所有音讯,就连曾上门找过自己的那位领导,都再没见到影子。
没隔多久,袁秀花回到老家县城的时候,更是有警察上门问过话,说自己儿子杀了人正被通缉。
那一段时间,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也幸亏曾大壮一直陪在她的身边,给予她无微不至的关怀与温暖。
这么多年没有江耀的消息,她都曾经以为,自己这个儿子估计已经凶多吉少。
直到她与曾大壮的小儿子出世,她方才走出阴影,重新振作起来。
可现在,突然接到江耀的这个电话,她五味纷杂,心中的激动根本就难以用言语来形容。
“妈,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吗?”
“我知道伱在芦花镇,现在已经和曾叔在一起。”
“打个电话给你,就是跟你说一声,我已经在路上,今晚应该就能回到县城里边。”
电话里面,江耀笑着继续又道。
一听到他这话,袁秀花却是急红眼了。
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她扫了扫周围,确定无人注意自己之后,她刻意压低声音:“小耀,别回来,千万别回来。”
“你犯的那点事情,妈早就已经知道了,回来要是被抓,你铁定会吃枪子的。”
“妈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呆在外面,能偶尔给我打个电话,让妈知道你还活着就好。”
……
几句话说着说着,袁秀花声音哽咽,眼泪如断线的珠子一般,根本控制不住直往下淌。
“妈,你儿子我什么样的人,你还不清楚吗?”
“平日里,我连杀鸡都怕,哪里敢杀人。”
“当年那事,我是被人诬陷,给别人做了替罪羊,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前,警方已经抓到了真凶,还了我一个清白。”
“我回来老家,肯定不会有事的,您尽管放心!”
虽还没见到真人,但从电话里面,江耀却已经听出了自己母亲的呜咽之声,他赶紧开口,解释道。
“真的?”擦了擦眼泪,袁秀花确认道。
“比真金还真,要不是已经洗脱了罪名,我也不敢回来啊!”
“那就好,那就好,回来之后,你直接过来芦花镇?”
“不了,妈,你知道的,我姓江,我的根不在芦花镇,而在城北村。”
……
母子俩通话了足足将近半个小时,终于,通话完毕,袁秀花挂断了电话。
对于江耀不过来芦花镇,她虽有些遗憾,却也能够理解。
就像她现在的男人曾大壮,每天收工后宁愿跑十几二十公里回来芦花镇这边,都始终不愿意去县城郊区城北村的那老房子住着。
这两者之间,虽有所区别,但其实也是一个道理。
“当家的,是我,秀花……”满心喜悦的她,拿起电话,赶紧给曾大壮拨打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