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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天赐的小秘密
    <b>inf</b></div>                  林天赐好奇道“什么是神经啊?”

    林四郎摇头,又翻开书页多看了两眼,勉强认出里面几个字,但都说得断断续续,连不成一句完整的话。

    “小叔,你行不行啊,你不是在书塾读了三年书了吗,怎么连字都认不全。”

    林四郎被侄子一激,面子顿时有些下不来,指着书本上的文字辩解。

    “我当初在书塾成绩很好的,夫子都夸我有考学的天赋,别说是字,《论语》、《大学》我也是会读的。”

    林天赐满脸不相信“那你怎么不认识上头的字,难道这些不是字吗?”

    “是字,但肯定不是我在书塾学的字。”林四郎指着其中某句话讲给侄子听,“你看这两字,后面的像是变了形的‘材’字,前面的字,带个草头,下面一个绞丝旁,一个勺,长得很像没写全的‘藥’,我猜应该是个‘药’字。”

    林天赐眼里的小火苗又重新燃烧起来,踮起脚望着小叔指的位置,脖子仰得高高的,“那连起来不就是‘药材’吗?这果然是本医书,我要拿回去给奶看。”

    “我娘认识的字还没我多呢。”

    林四郎鼻尖哼哼两下,颇为得意,他可是家里学问最高的,要不是因为旱灾迁乡,他早去参加童试了,说不准已经是个童生了。

    林天赐才不管,在他心里,林老太是神一般的存在,就没有什么是奶奶不会的。

    可当林老太抱着《神农本草经》看了好一会儿,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天赐热乎的小心脏,突然像是被浇了一盆冷水。

    “奶,你也不知道书上写了啥吗?”

    林老太看孙子蔫了吧唧的样子,得知书是从地里挖出来,安慰道。

    “上头的字不像是咱们大乾的,这书排版也奇怪得很,竟然是横着排列的,可能是外邦人留下的,也可能是很多年前朝廷没统一文字时留下的旧字。”

    林天赐不死心,指着书上的白芍说“奶,这是白芍吧?我记得你前天刚教过我。”

    说着,蹭蹭跑到院里,抓了一把正在晾晒的白芍进屋,放到书页上对比。

    “没错,就是白芍,长得一模一样!”

    他立刻又兴奋起来,眼睛亮晶晶望着书本上其他的图片,一页一页翻动着,很快又认出了三四种药材,越发笃定这是本医书,还是一本专门记录药材的医书。

    他要是能把这么多药材都背熟了,该有多好。

    到时候,他一定也能成为名动天下的神医,赚很多很多钱,给家里分担辛苦。

    当晚,连梦中林天赐都在边翻书,边挖草药,每挖到一株没见过的,都要呵呵笑上半天。

    林老大和张氏一晚上被吵醒好几回,越过木板做成的简易屏风,看见儿子怀里抱本书傻乐,对视一眼,都以为大儿子开窍了,知道读书的好处了。

    第二天一早,又见儿子在廊下熬药,还不忘翻着那本旧书,更是欣慰,已经在心里盘算起等家里日子富裕,要送大儿子上学堂的事了。

    可怜的林天赐还不知道,他的勤劳落在父母眼里,成了爱读书的表现,否则定是要抱住张氏的腿哭上一番。

    他平时最讨厌的事,就是读书,那些诗啊,词的,他一听就想打瞌睡。

    有段日子晚上老睡不安稳,他就摸去小叔房间,听着小叔朗朗读书声,不用片刻钟,倒头就睡,雷都打不醒,跟小猪一样。

    祥云也在摇篮里注视着大哥一举一动,见《神农本草经》被大哥当宝贝一样对待,心里很高兴。

    识不全字没关系,等她学会了这个时代的文字,大不了再教大哥,以她成年人的脑袋,学一门新语言,还不是手拿把掐。

    脑瓜子想得美,身体却抗不过困意,一天十二个时辰,祥云有大半时间都在睡觉,不禁愁得直叹气,她什么时候才能学会走路说话啊……

    接下来四五日的时间,林家男女用过早食就往山上荒地跑,郑氏中午回来做饭,然后用竹篮拎着大伙儿的午饭再上山。

    原本这活儿是赵若霞的,她自告奋勇揽过中午做饭送饭的活儿,大伙儿知道她不想开荒,与其让她闲在树底下没事做,不如回家做饭。

    没想第一天,就被林老太逮到她开小灶。

    一整条鲫鱼,戳烂了炖在锅里,被赵若霞挑出最肥的部位偷偷塞进她和天吉嘴里,气得林老太一只手摇轮椅,一只手抽出柴火棍,追在赵若霞后面打。

    最后没办法,只能劳烦郑氏来回跑。

    郑氏不觉得辛苦,反而因为中午能见到闺女高兴。

    由于干的都是体力活,她把平日里常吃的红薯,换成热量更高的窝头和馒头,有时炖上野鸡蘑菇汤,或者是鲫鱼豆腐萝卜汤,一只鸡、一条鱼就能炖一锅。

    虽然只能尝出浅浅的肉味,林家人还是吃得很高兴。

    只要沾了荤腥,一天的活儿就有了盼头。

    等太阳下山,一家人再扛着锄头,结伴下山。

    一整天的功夫,也不是所有人都在开荒。

    林老大有时会去捡柴火。

    林天赐照旧挖他的草药,期间还遇到一件小麻烦。

    按照医书上的图案,他找到一种棍状的草药,剥开皮里面果肉白嫩,带着粘液。

    林四郎指着书上写的“可食”两字,确定这是种可以当食材的植物。

    天赐高兴坏了,立马回家想让郑氏做成菜,郑氏刚削皮,就感觉手掌奇痒难耐,又红又疼,难受极了。

    好在林老太在医馆里一顿自言自语忙活后,林家人才知道,这种药材叫山药,不能直接跟皮肤接触,一旦沾上了用泡了醋的水清洗就没事了。

    那日后,林四郎上山挖草药开始带着手套,扛了一堆山药回来,每日晚食后躲在没人处,拿了把小刀,不知道在忙活什么。

    林老三每次上山都是背着弓箭的,每到黄昏时分,林子里小动物活跃起来,林老三就会往林子深处走。

    运气好能抓到一只野鸡野鸭,运气不好逮到两只没长大的野兔崽子。

    一般这种情况,他都会放生,小兔子没什么肉,不如让她们回归山林,等来年养肥了再抓,林四郎说他这是,欲擒故纵。

    也有时候,他会抓两只回去给林天福玩儿,反正天福现在每天要给小鸡喂食,再摘点绿叶子喂兔子也不难。

    这天,林家人刚从山上回家,女人们忙着到厨房生火做饭,男人们在院子里照看小子们,或是去屋后的竹林里砍了竹子扛回家,一点点劈成细条状,打算做成竹篓子送到镇上去卖钱。

    曹同光恰巧上门,约林家人一起三日后去镇上赶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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