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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感谢喜欢麻背鸽的贺丹的礼物之王!!!
    女孩茶色的虹膜像一汪清凉的春水,春风拂过水面掀起淡淡的涟漪。

    罗茜的性格很安静,她经历过太多来自成年人的恶意,对这个世界有一种恨到极致的厌弃。

    很多时候,她的眼睛都是空洞麻木的,无论身边的人有多热闹、门外的景色有多宜人,她不会被感染上半分情绪,好像她的世界安静到只剩下她一个人。

    罗茜在星罗居的存在感很低,低到女仆们经常会忘记家里还有这么一个人,她每天按部就班地练剑、学习、用餐,非必要不会多说一句话。

    恐怕只有在看到罗薇的时候,她才会表现出一点她这个年龄段该有的孩子气。

    为了一碗水端平,罗薇也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因为长期使用染发剂,罗茜的头发不像罗曼那么柔软,摸起来有些干枯发硬。

    原本她有一头漂亮的红褐色长发,可惜为了隐藏身份,不得不染成黑色。

    罗薇心疼道:“染发剂伤头皮,以后也少用,头顶掉色戴个帽子或头巾就行了。”

    “好的,小姐。”罗茜声音沙哑地回答。

    “小姐,我也想把头发染成黑的,”罗曼挤了回来,揪着脑袋上亚麻棕的短发说,“我要染成跟您一样的颜色!”

    罗薇:“不准。”

    这孩子怕不是提前到了叛逆期!

    看着罗曼那张如同月光精灵一样的绝色脸庞,她苦口婆心地劝道:“染成黑发就跟你的眉毛颜色不一样了,你现在这样就是最好看的。”

    “真的吗!”罗曼睁着一双雾气氤氲的桃花眼,笑起来眼睛弯得像月牙,“小姐也觉得我最好看吗?”

    一旁被他挤走的罗茜差点没忍住翻白眼,小姐什么时候说他最好看了,就知道往自己脸上贴金!

    但让罗茜失望的是,小姐居然没有反驳他,还顺着他的话说了下去。

    “对啊,你就是最好看的,所以不要染黑发了,染了就不好看了。”罗薇哄着他道。

    罗曼的性格跟罗茜不一样,他从小就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头脑聪明有心机,看似开朗,实则圆滑。

    虽然在罗薇捡到他之前,他一直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但他没有被人逼上过绝路,陌生人的恶意不像固定圈层中的熟人那样,会罗织蛛网捕杀他。

    在缺乏食物的情况下,心灵的痛苦不值一提,他受的折磨主要在身体上,所以他不像罗茜那样痛恨这个世界。

    心理强大的人不会抱怨世界,而是反思自己为什么不够强,就像罗曼。

    就算没有罗薇,罗曼也能活下去,只不过活得糟糕一点罢了,因此他对自己的能力很自信,对同龄人的痛苦也有一种聪明人看笨蛋无法共情的漠然。

    这种骄傲又自信的孩子,一般都是吃软不吃硬,教育他得顺毛撸。

    这不,听到罗薇的夸奖后,罗曼嘴巴都咧到了耳朵根:“好哒,那我不染啦!”

    “真乖!”罗薇又摸了摸他的头,坐回石凳上,“之前交给你们负责的小朋友,培训得怎么样了?”

    两个月前,她让罗曼招来了二十一个流浪儿,以及十四个假装成流浪儿的穷人家的孩子。

    桑树园竣工后,这三十五个儿童全都被送去了园内养鸡喂鸭。

    罗曼和罗茜每隔几天都会去一次桑树园,这是罗薇的要求。

    那些孩子不仅生活习惯差,也不识字,她让罗曼和罗茜定期去桑树园抽检他们的内务,并教他们算术和认字。

    这是一举三得的办法,一来能让孩子们学点文化知识,二来能锻炼罗曼和罗茜的领导能力,三来嘛……

    那群孩子最大的都有十二岁了,在这个时代已经是能结婚生子的年纪,最小的也有六岁,正是接受忠诚洗脑的黄金年龄段。

    青少年的思想最容易受到鼓动,他们乐于接受新事物,被成年人教育容易逆反,但让同龄人去潜移默化他们,就容易得多。

    罗茜和罗曼都是“罗薇吹”,他们的感情真挚浓烈,最有感染力。

    而且罗曼还是流浪儿出身,站在那些孩子面前就是行业标杆,也是行走的大饼,能督促那些孩子上进。

    据说习惯的养成二十一天就能初见成效,两个月过去,不说脱胎换骨,他们也应该有所提升了。

    “他们有些笨,但学习很努力,现在只会写简单的问候语和数字单词,算术好一点,已经学会加减和十以内的乘法了。”

    罗曼以他自己为参照,得出了那些孩子有些笨但很努力的评价。

    不过在罗薇看来,两个月的时间能学会这么多知识,那些孩子已经很厉害了,学院里到现在还有一小部分人不会算乘法呢。

    “他们有的聪明,有的反应慢一点,”罗茜给出的评价则更为中肯,“他们学习的时候很认真,也很遵守我们制定出的纪律。”

    “饭前洗手、取餐排队、保持身体洁净和卧室整洁,还有晨起练剑锻炼身体,他们都做得很好,小鸡小鸭也养得很健康。”

    听得出来,在培训这群孩子时,罗曼和罗茜做了分工,罗曼负责教授知识,罗茜负责生活管理。

    “很好,”罗薇表扬道,“你们没有辜负我的嘱托,将任务完成得很出色。”

    罗曼和罗茜挺起胸膛,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

    罗薇:“现在,我要交给你们第二个任务。”

    罗曼和罗茜立刻收起笑容,神情严肃:“小姐请吩咐!”

    “我的朋友遇到了麻烦,她的家族遭到了月神信徒的围攻,如果要救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们变成日神信徒,可他们不愿意将最忠诚的信仰献给日神。”

    罗薇看着两个孩子,放慢语速:“你们说,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两人低下头,垂眸深思。

    过了几秒钟,罗曼先开了口:“小姐,您是想让月神信徒相信,您朋友的家人都成了日神信徒吗?”

    “是。”罗薇点头。

    罗曼说:“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只需要对日月尊神的信徒散布消息,就说您朋友的家族已经信仰了日神就行了。”

    这个孩子真的太聪明了,罗薇在心里感叹,他在思考如何达成目的的同时,还先揣测出了她的意图。

    不错,他的办法也正是她想的办法。

    让韦斯利伯爵信仰日神,就算他同意,心理上也很难立刻做到,向外面的人宣布他信仰日神就简单多了。

    只是宣布,甚至不用他们真的相信。

    月神信徒肯定不会信,日神信徒也不一定会信。

    但只要给他们营造出一种心理错觉,让他们互相觉得对方已经相信了,哥特城的这场战争就能消弭于无形。

    在传播学上,这就叫做第三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