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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知得冷暖
    接下来的三日。

    曹流除了抽空巡视剩下三个胡同,分别是“枣庄”“青豆”“梨昇”,其余的时间都在院子里练拳和抄画。

    他身上挂着精英帮众的职位,但事实上日子清闲得很。

    长乐坊中,像他这样实力的精英帮众足足有十一个。

    即便真的与其余两帮发生了冲突,也不会真的因为暂时缺了谁而影响大局。

    再者,曹流是帮中空降的天才人物。

    明面上的实力只有神力前期,当真与神力中期单打独斗,怕是凶多吉少。

    黑虎帮乐得天才上进,却不等同于让他们送死。

    曹流没有闲着,趁这个间隙,以每日一份“养血散”的速度,开始全力冲击气血。

    他的气血逐日增长,浑身气力同样一日胜过一日。

    短短几日,力量从二百九十多公斤,一举达到三百二十多公斤。

    与刚突破的神力中期相当。

    即便与正常的神力中期对战,取胜的机会渺茫,但至少可以活得性命。

    至于画道上的成果,如今虽然不太明显,但曹流每日清晨施展“飞鹤腾空”的时候,愈发有一种得心应手的感觉。

    这就像是初三的学生参加中考,和让高一的学生来写中考题。

    虽然两者的知识水平差距不是很大,但后者在潜意识里,其实已经走出了当初的彷徨,做题时毫无顾忌。

    那种曾经手足无措的难题,现在也能写个大概。

    曹流正是处于这个阶段。

    这恰恰证明,抄画本身是有作用的。

    等他对意境的体悟直追名士本人,届时再练习鹤形拳,将是降维打击,参悟的难度会小上很多。

    ……

    赵氏铁匠。

    曹流与白峰按时来取护甲。

    他赶到时,今日见到的不是赵老汉,而是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汉子,莫约是子侄辈的人物。

    这汉子得知他们的来意,连忙折回铁匠铺里。

    再出来时,手中多了一件衬衣样式的甲胄,里面是有延展性的丝质内衬包皮,外面镶嵌着铁片,覆盖着锤炼定型的铁皮。

    汉子将护甲递来,解释道:“家父昨日收到大单,是丁府王管家之子,他要了一副神力后期甲胄。家父没能亲自出来,还请贵客海涵。”

    “哪里,有营生是好事。”

    曹流客气答道,并当场将这甲胄给套上。

    出乎预料的是,这甲胄并不宽大,最里甚至还有点类似紧身衣的性质,直接和他的皮肉贴在一起。

    汉子看出曹流的生疏,笑着说道:“此甲名为‘玄湛’,是照着贵客体格贴身打制的。只要不是当场报废,有其他问题,客官都可送回重铸。”

    “多谢了。”

    ……

    离开赵家铁匠。

    曹流转头看向白峰,问道:“白兄,你对方才赵家人提及的丁府管家可有了解?”

    白峰一愣,随后点头:“曹哥说的是王管家吧。他是丁家夫人的奶兄弟,当年丁家主下聘天临城的王家小姐,这王管家算是陪嫁过来的。”

    “多年过去,随着丁家主早年染病卧榻,这奶兄弟升任管家,颇得信重。”

    说到这里,白峰的眼中流露出羡慕之色。

    “神力后期的甲胄,最次的也要四百两以上。我白家勉强可称富户,这四百两银子一下拿出来,也是要伤筋痛骨的……”

    曹流观察着白峰的神色,确认对方眼里只是羡慕与嫉妒,并没有任何八卦色彩。

    他顿时明白,世人对丁夫人和王管家之子的事情估计还是蒙在鼓中。

    转念一想,倒也正常。

    这丁家毕竟是盘踞兴业城几百年的老牌势力。

    寻常人等连三大帮都不敢招惹,又岂敢到更不好惹的丁、孙两家面前捋虎须。

    即便是与丁家处同一档次的孙家和城守府,估计也不会将注意力放在丁夫人一介女流身上。

    更是想不到,面上端庄的丁夫人竟然老牛吃嫩草,与她奶兄弟之子不清不楚。

    “看来,这蝇营狗苟的是非,到头来还得便宜我。”

    曹流心中暗忖,并不急着戳破这事。

    归根结底,自身强硬才是最大的谈判筹码。

    不然,他现在主动送上门去,不得被丁夫人身边的高手杀了喂狗?

    今日所思,不过恰逢其会。

    没想到这兴业城这么小。

    ……

    二人在路口分别。

    白峰重新回到胡同里面巡视,曹流则继续在街巷晃悠。

    倒不是他有意浪费时间,而是今日好不容易穿上新买的甲胄,不管人家能不能看到,总归是想到集市上晃悠一下的。

    炫耀乃人之天性,曹流今日打算顺应天性。

    繁华闹市。

    曹流的上身罩袍沿着中间拉开,露出里面的衬衣,至于内甲则贴于最后一处,一点轮廓也没显露。

    他还没蠢到主动逢人说道的程度。

    毕竟,甲胄这东西,主打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

    不然一旦对方有了准备,他这甲胄能发挥的保护作用将呈几何倍数下降。

    反正炫耀本身,最大的作用还是取悦自己。

    不知不觉间,曹流路过一间奢华壮阔的繁华建筑。

    牌匾上挂着“花草楼”,下面还有半句诗。

    写道: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这应当是某位路过的雅士留下,字迹颇有风骨。

    曹流细品还觉得熟悉,转头看向“花草楼”的大门,十来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正招来送往,莺莺燕燕的娇声细语垂幕耳畔。

    余音绕梁,暖燕融融。

    四面皆飘着一股花香的味道,似是用桂花、桃花、红花制成的胭脂。

    风一吹拂,香粉四散到鼻腔,勾得游人心猿意马。

    曹流同样不例外,但眼下囊中羞涩,暂且作罢。

    没钱,这并不妨碍他品味两句诗词。

    这不看不要紧,细品当真绝妙!

    “乱花渐欲迷人眼”,姑且是写这花草楼之外的景象。

    “浅草才能没马蹄”,想来对应房中之景。

    曹流品至兴处,不由击掌称赞,感慨这文字的力量果真博大精深。

    如果足够学识渊博,能够分辨不同的音节;亦或富有想象力,脑海里映照出马蹄形状。

    那么,这堪称是绝世佳作,得此道者也是绝代墨客!

    ……

    走过花草楼,曹流迎面又来一人,却没有避着他。

    这人背着一根六尺杀威棒,身穿衙门差役的服饰,不过与寻常捕快稍有不同,应该是捕头一类的人物。

    曹流听过帮众介绍,知道此人是城西“巡天司”分部的捕头,冷无情。

    如果说三大帮管理着坊间的阴私,那么台面上的事情则由巡天司执掌。

    这冷无情冷捕头的地位,甚至还在香主“申屠刑”之上。

    他生得正气凛然,一手杀威棒好似要打掉世间一切罪恶。

    与曹流擦身而过的时候,没有开口打招呼,只是冷着一张脸穿过他。

    曹流转过身,见冷无情提着杀威棒走向“花草楼”,本以为他是来明正风气的。

    然而,当亲眼看到冷无情把杀威棒随手递给老鸨之后,曹流恍然大悟。

    得了!

    竟然是来批判的。

    人不可貌相,这位冷捕头,没想到是外冷内热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