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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凡尘 第12章 攘外必先安内
    <b>inf</b></div>                  夜深了,城主府下人遣散已经完毕,府内的人已十不存一。正厅两边次席分别坐着脸色惨白的花初见,亦喜亦忧的红儿。居中的陆长风来回踱着步子,手上正拿着王家送来的信看着。

    这信其实说是战书更为合适。信中王家再次提出与城主府联姻,让花初见嫁给王家二公子王恶,显然,王家还不知道王恶死了。花初见成婚之时,花青须得将城主之位禅于女婿王恶,而现在城主府邸及所有产业自然作为嫁妆一并交给王家,花青及其老娘搬到王家的一处别院中居住,花家从此作为王家附属家族存在,护卫问题将由王家负责。

    除此之外,花家的紫电青霜双剑将作为新婚贺礼出现在婚礼上,之后由新郎和新娘分开执掌。如若花家不同意上述任何一条,那王家将会对城主府赶尽杀绝。

    陆长风合上信封,说道“意义直白,目的明确,没什么问题。而且王家挺仁义的,要钱不要命,这个可以先答应下来啊。”

    是挺仁义的,王家只是要霸占花家的房子和票子而已,不杀人。可陆长风这个时候说这种话,实在容易犯众怒。

    红儿急道“陆公子!”

    花初见哀怨地道“你就这么想我嫁给别人吗?”

    花青也是无奈地苦笑,经过几次的接触,他也了解陆长风了。这人很聪明,可正是如此,也喜欢卖弄,总是说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觉得他很欠揍的话。

    “呃,抱歉,我不是这个意思。”陆长风道“别着急啊你们。我的意思是,这王恶不是死了吗?等他们找到王恶的尸体,估计都烂透了。这段时间,我们可以想想办法,怎么应付过去啊!”

    花青苦大仇深的脸上总算有了一丝波澜,说道“贤侄可有什么高见?”

    陆长风淡淡地道“办法么……攘外必先安内,城主还是把自家的污垢清理一下再说吧!”

    花青大吃一惊“内奸!”作为城主,他是知道王家孙家这些年肯定会往府内安插内应,同样城主府也在他们两家布置了眼线。这个大家是心照不宣的,只是私下里各自努力挖出藏在自家的内奸而已。城主府在王家的眼线前不久已经被拔掉了,而王家埋在城主府的内应却始终找不出来。陆长风是怎么知道的呢?

    陆长风朝门外喊道“把人带进来!”

    话音方落,门外走进两个身穿夜行衣的人。一人身高八尺,浓眉大眼,身形剽悍,男子气十足,他右手拖着一杆金光闪闪的长枪,龙行虎步,不怒自威。而另外一人是个小胖墩,昂首挺胸,环抱着一柄三尺来长的古朴大刀,刀背厚实,看起来重量不轻。

    壮汉目光凛然,傲视全场,红儿陡然迎上壮汉的目光,脸颊莫名地一热。壮汉左手提着个人,这人被捆得严严实实,像是粽子一般,被壮汉轻松拎在手中。

    两名黑衣人走到陆长风面前道,小胖子出声道“风哥!嫂子!”而壮汉一言不发,眼睛直视着手中的人,似是比较警惕。听到小胖子的话,陆长风淡淡地点点头,花初见轻轻地嗯了一声,已经羞得俏脸飞霞,偷偷地看了花青一眼。

    这两人自然是周华和龙虎了。花初见带他们回来的时候,城主府已经乱了,所以她不好直接带他们来见花青,只能先把他们安顿在客房,自己先来找花青搞清楚状况再说。后面陆长风翻墙进来的时候,刚好碰见了在客房外边吃瓜的两人,于是叫了他们两兄弟一起去抓人。

    陆长风道“城主,这位是周华,这位是龙虎,都是我的好兄弟,他们也是丁香的朋友。两位兄弟,快拜见城主大人!”

    周华他们齐齐向花青行礼。花青凝望着两人,足足三十息后,赞道“居然如此年轻,果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周华和龙虎在门外的时候,花青已经感应到两人的气息了,也知道了他们的修为,但他以为周华他们是陆长风的护卫,也就没有在意。直到花青见到两人真面目的时候,才真正大吃一惊。

    龙虎才不过十七八岁已经是武王境一重,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年轻的武王。且龙虎身上那股舍我其谁的王霸之气,竟然让身为武皇的花青隐隐觉得落了下风。

    还有周华,从外表上看,这小胖子似乎比陆长风都要年轻,但那貌似玩世不恭的脸上隐隐显出桀骜之色,面对身为城主的花青竟无半分怯场。如此年纪修为就是武宗境八重,此子前途亦不可限量。

    双方寒暄过后,花青把目光转向龙虎手中之人,寒声道“间白,为什么是你?”

    龙虎将花间白口中的抹布拿掉,随后将他扔下。花间白滚落在地,鼻涕眼泪抹了一脸,哀求道“三叔饶命,我不是故意的,都是他们逼我的!”

    那陆长风是怎么想到要抓花间白的,这事还得从荒古森林里说起。陆长风仔细想了下,得出以下结论。

    那七个对花初见下手城主府的年轻人,当然或许不止七个,只是他们还没遇到一起而已。他们居然在没有私下交流的情况下,公然齐齐做出忤逆之举,要对身为大小姐的花初见动手。从这份默契程度来看,说明他们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此其一。

    花初见并未告诉过任何人荒古森林的秘密,那么城主府上下肯定会一致认为,他们派出的二十个人,包括花初见,进入荒古森林之后,就该是抱团在一起。如果花初见死了,而另外十九个人活着的话,用脚趾头想想都能猜出城主花青会怎么对待他们。打个比方,皇帝被刺杀掉,那身边的侍卫宫女太监啥的只怕要被满门抄斩的吧。

    花初见虽然不是皇帝,也不是公主,但她却是被花青视若生命的心头挚爱。一旦遭遇不测,天知道花青会做出什么事来。所以正常情况下,城主府另外那十九个人肯定会想尽办法保护花初见的平安,可他们却反而对花初见动手,这是嫌活的命长吗?肯定不是,他们应该是有了后路,此其二。

    由以上两点,必然能推论出,城主府有人居心叵测,鼓动那些年轻人对大小姐下手。另外,陆长风问过花初见,除她之外,城主府此次进入荒古森林的十九个年轻人,都是由她的堂兄,也就是城主府的卫队长一手挑选出来的。

    手下的人在工作中出现严重事故,那直属领导肯定脱不了关系,这是正常人的逻辑。陆长风当然是正常人,关系到花初见的安危,他肯定要找这卫队长的问下情况。

    可当他带着龙虎和周华去找他的时候,这花间白居然在喝着小酒,吃着火锅唱着歌。这就太过反常了,城主府都要完蛋了,你老哥居然像个没事人一样,要不要这么明显,陆长风当即让两兄弟把他拿下。由于是偷袭,又是两兄弟同时出手,花间白虽然是武王境三重,却依旧被轻松擒住了。

    开始这厮死活不认,但往生丹可不是开玩笑的。一粒下去,这厮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所做过的坏事全招了。令人没想到的是,花间白居然是个双重间谍。他既为孙家服务,也为王家效力,同时领着城主府的俸禄,妥妥的三姓家奴一个。

    荒古森林之行对花初见下手,这是孙家指使的。原因是孙家害怕花初见嫁入王家造成城主府跟王家联姻,从而对自家不利。而且即使嫁不了王家,花初见也可能会嫁给陆长风,那城主府有可能多了一大助力,孙家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所以他们干脆趁这个机会,把花初见除掉。孙家许诺事成后给这些城主府的叛徒每人一万两银子,并且将他们送到别处生活,花间白则可以得到五万两。

    五万两银子,除了陆长风这类狗大户之外,放在其余任何人身上都是巨款。要知道花间白一年的俸禄也就两百两不到,无怪他会动手。当然,钱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最主要的还是花间白已经从孙家收了不少好处,在威逼利诱下不得不选择对自家堂妹动手。

    看着这个从小由自己看着长大,又亲手将他提拔起来的侄儿,花青神色黯然,仿佛在顷刻间老了十多岁。他颓废地坐下,叹息道“间白,你可是令三叔失望啊!”

    花初见也声泪俱下,问道“大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花间白匍匐在地上,哽咽着道“三叔,小妹,对不起。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我们的俸禄实在太少了,弟兄们也要活,根本不够花销的。孙家和王家给的钱多,所以……”

    花初见重重一脚朝花间白踩下,声嘶力竭地道“所以你就为了一点钱,把城主府卖给了孙家和王家,还要对我下手。”

    哎,说来说去,还是钱的问题。陆长风摇摇头,朝花青拱手道“城主,此为贵府家事,我们三兄弟不方便掺和,就先出去了。”

    红儿也道“老爷,小姐,红儿告退!”

    花青点点头,说道“红儿,你且带三位小英雄下去喝茶。一会我和丁香过来找你们。”

    城主府的茶实在是一般,周华喝了一口之后觉得苦涩难当,比黑云商会那里的可是差远了。勉强喝完一杯后,这厮借口推辞说什么茶喝多了怕睡不着觉,跑一边赏月去了。

    而龙虎则不知道为什么,来者不拒,喝了一杯又一杯,眼神总是控制不住地往红儿身上瞧,直瞧得红儿粉面通红,仿佛丢了魂似的,倒茶的时候连茶水溢出来都不知道。陆长风一看有戏,就扔下句“今晚的月亮真圆”后找周华赏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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