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三章扒皮充草
    “三爷爷,这么早就起来了?”

    刚走到村口,就遇到了一个老头。

    “啊?起来了,睡不着!不对啊,你小子怎么比我还起得早?”

    “放心,我就是出门看看之前放的套子,可没想着跟你抢活。”

    “这就好,不对,你捡也没什么,外面的肥料也不是我的。”

    “哈哈,我不捡,你赶紧的吧!我看到又有人出来了。”

    说完,秦军快速走向村子。

    “嘿,这小子收获不小啊!”

    看着鼓鼓囊囊的麻袋,老头嘟囔了几句,就快步向着村子外面走去。

    此时乌蒙蒙的光线之下,本来黑沉死寂的村子,好像有了一丝活力。

    一些起得早的人家,已经升起了炉子,因为屋顶那用砖头和泥巴垒起来的烟筒,已经在冒烟。

    秦军瞄准村东面的一户烟筒已经冒烟的人家,快步走过去。

    如果说村子里谁家最早点炉子,肯定是楚屠户家。

    楚家三兄弟,全传承了祖传的杀猪手艺,而杀猪自然是一大早就开始。

    如果是原来,村子里可没有几家杀猪的。

    但是现在已经快要进入八零年,任务猪已经不需要强压硬派,村民自己都已经有动力养猪。

    虽然一年多才能出栏,但是年底杀了也能过个肥年。

    相比卖给收购点,自己杀自己卖,自然更赚钱。

    毕竟买肉的不要肉票,就算价格贵点也愿意。

    杀猪肯定不是谁都会的,所以楚家祖传的手艺就有用了。

    现在已经快要进入十二月份,距离过年已经不远。

    一些猪养得好,可以出栏的家庭,已经开始计划着杀年猪。

    所以,一大早,楚家人就开始忙活。

    当秦军来到楚老三家跟前的时候,却没有进他们家的门,而是拐了个弯,来到了位于村子东北角的一片房子。

    这栋房子是纯正的砖瓦房,而它的南边就是队部。

    这两座建筑是村里唯二的砖瓦房,只不过队部是用墓砖盖起来的。

    而知青院却是后来的一位知青,帮着烧了砖盖起来的。

    现在这片房子已经空了下来,正好让秦军跟一群小哥们,当做了一个活动基地。

    刚走到知青院门口,就迎面碰到一个人。

    看着她背的足有半人高的大筐,秦军有点佩服。

    “霄花姐,你可真够勤快的,这个时间居然已经搂了一大筐草回来?”

    楚霄花抬起头,瞥了一眼秦军,又看了一眼知青院。

    接着低下头继续向前走,当然她也不是那么没有礼貌。

    所以一边走,一边闷闷的道:“不如你们勤快,这么早就出来玩,真是精力旺盛!”

    秦军无语,这怨气有点大!

    不过,这样也没办法,谁让现在这个时候的农村,普遍都有点重男轻女呢!

    这一点在小河村还算轻的,因为他们村子里有一批村老镇着,很多人都不敢做的太过分。

    像是其他村子,听说到现在还有换亲的呢!

    这都是穷闹的,据秦军所知,周围村子当中,换亲还算父母有良心,听说还有卖女儿的。

    摇了摇头,秦军推开了知青院的大门。

    现在天冷,这些黄鼠狼要尽快处理,所以他不由自主的加快了动作。

    先关好大门,接着打开麻袋,四只黄鼠狼噗嗤噗嗤的掉落在地。

    “我艹!”随着一声惊叫,屋里蹦出来了一个小胖子,准确的说只能算是微胖。

    毕竟相比枯树临风的秦军,人家是真的有肉。

    楚玉刚才正在房间里烤火,突然间听到动静,出来就看到那一大堆黄鼠狼,自然就被吓了一跳。

    虽然知道秦军厉害,也听他吹了很长时间的牛,说是要一锅端了村外祸害人的一群黄鼠狼。

    但是,真弄来这么一大堆金灿灿的黄鼠狼,还是让人惊讶。

    他不得不惊讶,因为他一出来,看到的就是金色的阳光,正好照射在一堆黄鼠狼的身上。

    这让一堆黄鼠狼,全部变为金黄色。

    所以,此时的黄鼠狼金灿灿的,如同黄金浇铸一样,实在是太漂亮了。

    看到这样的景象,就算是秦军,也有点震惊。

    怪不得这东西价格昂贵,这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这些小东西的皮毛,看着还真让人心生欢喜!

    此时他眼前的这堆黄皮子,通体金黄,就差发光了。

    “不要发呆了,快点处理吧!再晚了就冻僵了,不好扒皮。”

    秦军也不过是被那堆金灿灿的皮毛,稍微震惊了那么一小会儿,就清醒过来。

    现在还是扒皮最重要,要不然冻僵之后,扒皮容易破损皮毛。

    被惊醒之后,楚玉立即行动起来。

    他从小跟着他爸楚老三杀生,对于处理动物皮毛,可以说是十分熟悉。

    “弄进屋里啊!外面太冷了,屋里我早就准备好工具,从家里弄来一幅肉架子,上面有铁钩,你把它们依次挂在铁钩之上。”

    说完,楚玉迅速行动起来。

    他们一人两只黄鼠狼,快速走进屋子。

    “三哥,你是真厉害啊,一晚上就弄到这么多黄大仙。”

    “就这还厉害?以后有了经验,每天的收获都不会比今天少。”

    秦军一边胡说八道,一边帮着挂起来。

    “你就吹吧,黄鼠狼还能越打越多?”

    铁钩子勾住嘴,秦楚用一把小刀,直接把四肢皮毛切断,接着就顺着黄鼠狼的嘴巴,在它脑袋上划出一个口子。

    这时放下刀子,直接拽着黄鼠狼的头皮,猛然向下一扯。

    只听嗤啦一声,整条黄鼠狼的皮就被扒了下来。

    “我艹!”这一次秦军是真惊讶了,扒皮这么容易的?

    “祖传的手艺,扒皮充草!原来这么说你们不信,认为我吹牛,等一会我给它填上草,你就知道我从来都是诚实可靠小郎君。”

    楚玉一边笑,一边把手中的皮子,顺手挂在了另外一个架子之上。

    就这样,秦军挂,楚玉扒。

    甚至秦军挂的速度,居然还跟不上楚玉扒皮的速度快,这就没天理了。

    秦军只能加快动作,他可是地道的手艺人,原来就指着一双手吃饭。

    所以不管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心灵手巧。

    两个人就这么快速配合着,很快就把四只黄鼠狼处理了。

    扔下最后一只赤条条的黄鼠狼,楚玉有点遗憾。

    “这东西太轻了,除了皮毛最多两三斤重,再除去内脏和骨头,能有两斤肉就不错了!”

    “这也不少了,每天都有呢!”

    “也是!要不要吃?这么多肉要是全做了,按照你的说法,那我们今天就能实现吃肉自由。”

    说完,楚玉一双眼睛闪闪发光的看着秦军。

    现在可是七九年,还不到八零年呢!

    就算是整个八十年代,农村地区也是整体缺肉。

    虽然是黄鼠狼肉,想着有点膈应,但是真做熟了,谁还管是什么肉?有的吃就不错了。

    被楚玉这小子看的心中发毛,但是秦军可不是真正的十四岁小孩子。

    “吃个屁,听说这东西不好吃,内脏还有毒,你要有渠道就把肉卖了,我们吃兔子。”

    “兔子太少,哪里够吃?”

    楚玉感觉十分可惜,因为就算他家是杀猪的,也没法经常吃肉。

    也就是过年的时候,他爸帮人杀猪,才能多吃几次肉。

    因为杀猪的酬劳,就是一挂猪小肠加一根猪尾巴。

    不能实现吃肉自由,楚玉也就没了心思,他转身就开始进行下一步工作。

    现在那些黄鼠狼只是扒了皮,还没有充草。

    只有填上草,撑起来,形成一个皮筒子,才能晾晒。

    只不过,在晾晒之前还需要稍微处理一下那些皮子。

    刚才楚玉是害怕尸体冻住,所以扒皮的速度尽可能的快。

    现在就不能追求快了,他需要刮尽粘在皮面上的残肉、脂肪。

    之后才能充草,这样撑好后的皮子,挂在通风处吹干。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放在阳光下曝晒。

    待皮子充分干燥后,将皮卸下,即可向收购部门出售。

    接下来的事情,秦军也帮不上忙,他此时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屋子里面灶台上。

    灶台烧的旺旺的,特别是上面的一只大锅,里面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从进门开始,他的注意力就一直集中在黄鼠狼身上。

    加上黄鼠狼那味道,直接遮住了所有香味,所以他居然没有发现炉子上还炖着兔子呢!

    掀开锅盖,直接下手快速捞起一只兔腿,秦军立即咬了一大口。

    接下来他却不着急了,而是慢慢的咀嚼起来。

    兔肉炖煮的时间长了,味道已经入肉。

    这么一口下来,浓郁的肉香,夹杂着一丝丝麻辣,瞬间让他的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

    秦军眯着眼睛,仔细品尝着这难得的美味。

    咸、鲜、麻、辣,各种滋味融合在一起,让秦军瞬间变得十分幸福。

    也可以说,忙碌的半个月,每次也就是在吃到美味的时候,秦军才感觉最幸福!

    如果每天都能够这样,好像八十年代的生活,也不是那么难熬。

    当然,这得有个前提,那得是楚玉做的肉食!

    不得不说,对于处理肉食,楚玉是行家。

    就算秦军两世为人,他做的兔子也没法跟楚玉相比。

    之前半个月,他傍晚出来搜索黄鼠狼族群,虽然没打黄鼠狼,但也有意外收获。

    十天之前,他就在村里果园的围栏上,套住了一只兔子。

    当时饿的狠了,就直接来到知青院,想着先好好吃一顿,补一补。

    秦军会做饭,而且自认为做的还不错。

    但是,当他折腾了两个小时,最终炖出来的兔子,却是一言难尽!

    这也是没办法,因为原来他就从来没有吃过兔子。

    虽然秦军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但他就是从来没有打到过野兔。

    后来他出门打工的时候,除了干活,就是看小说、刷视频打发时间。

    看的小说多了,他才知道年代文里套兔子很容易!

    他也不知道小说中的主角,是不是都有守株待兔的待遇!

    反正他是不行,就算是重生归来的他,也只能依靠后来专门学习过的狩猎经验,才能套着一只兔子。

    到现在半个月了,就弄到了两只,这跟原来看过的小说,可一点都不一样。

    这里要划重点,他使用的狩猎经验,是从专业人士那里学到的,可不是小说之中学到的。

    真要按照小说之中描述的那样抓兔子?那是想屁吃。

    而这还没算完,他是真没想到,兔子处理不好,吃起来是那么的难吃。

    就算他现在的身体始终处于饥饿状态,感觉只要是肉,就算是生的,他也应该能一口气啃三斤。

    但是,真正面对煮熟了的兔子肉的时候,他却难以下咽。

    那感觉真的难以言表,如果真要形容一下,感觉就像是吃到了种猪的肉。

    还不懂是什么滋味?那就是骚,不是腥,因为就连腥味都不能遮住那种骚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