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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中二武圣,义气兄弟
    虽然何西蒙并不喜欢看别人装逼,但是看在史蒂芬杰克逊这逼,装得特别可爱的份上,何西蒙没有选择戳穿,而是非常配合地回答了他一句:

    “那么,加油吧,未来的金州之王!”

    结果,就是何西蒙这最后一句,直接让史蒂芬杰克逊破了大防!

    武圣大人当即认定:“你这小子能处!以后,你就是我的真兄弟了!”

    说着,史蒂芬杰克逊不顾何西蒙的抗拒,又是撞拳,又是击掌,又是撞胸,非得拉着何西蒙做完全套兄弟会的告别礼节。

    反正,何西蒙认不认史蒂芬杰克逊这个兄弟,史蒂芬杰克逊并不确定

    但是,史蒂芬杰克逊确定的是,何西蒙这个兄弟,他是认定了!

    史蒂芬杰克逊有着非常糟糕的原生家庭,没有上过大学,以高中生球员身份参加选秀,1997年以二轮秀身份被太阳队选中,但是没能直接进入联盟,而是在澳大利亚,委内瑞拉,多米尼加等国的联赛中讨生活!

    直到2000-01赛季,史蒂芬杰克逊以篮网队边缘球员的身份重返NbA。

    2001年,在车中被警察搜查到枪支。斯蒂芬·杰克逊辩解道\\\"我都不知道怎么开枪\\\",一时传为笑谈。

    但波波维奇并没有因此而嫌弃史蒂芬杰克逊,反而从史蒂芬杰克逊身上,看到了别人看不见的天赋。

    随后,史蒂芬杰克逊加盟马刺,在波波维奇的调教之下,一举成为了马刺队的首发分卫,并跟随马刺队拿到了2003年的总冠军!

    打出身价的史蒂芬杰克逊有没有跟波波维奇狂?

    从他后来二进宫马刺队表现出来的前所未有的驯服来看,他应该是没有,也不敢和波波维奇翻脸。

    毕竟,如果没有当初波波维奇的慧眼识珠,史蒂芬杰克逊能不能结束流浪生涯都不好说,更不用说成为一支球队的核心。

    离开马刺队之后,史蒂芬杰克逊转战老鹰、步行者、勇士队等球队,展现出来了不俗的得分实力,当然,还有他桀骜不驯的个性,以及贡献了奥本山宫殿的巅峰一战,获得了“武圣”的偌大名头。

    如果只是奥本山宫殿事件,武圣其实还不会离开步行者队。

    关键是奥本山宫殿事件之后,史蒂芬杰克逊又制造了一个鸣枪示警事件。

    是的,就是这个自称“我都不知道怎么开枪”的家伙,为了给步行者队的队友出头,毫不犹豫在酒吧门口鸣枪示警!

    没有人受伤,史蒂芬杰克逊不是傻子,不会真的要人性命。

    事实上,他原本可以不卷入其中。

    但是,就像是奥本山宫殿事件那样,史蒂芬杰克逊依旧是毫不犹豫就站了出来:“欺负我的兄弟等同于欺负我本人……”

    武圣就是如此中二,中二的有些冒傻气,但人很真诚,讲义气。

    问题是步行者管理层受不了了,他们没定顶住舆论的压力,最终将史蒂芬杰克逊这个“麻烦”送往金州勇士。

    来到金州之后,很多人以为,史蒂芬杰克逊会有所改变。要么因此而变得成熟稳重起来,要么就此沉沦,成为彻底的刺头球员。

    结果,武圣又让全联盟关注他的球迷眼前一亮!

    在金州,史蒂芬杰克逊与自己的勇士兄弟天团,在2006-2007赛季创造了黑八奇迹,直接将当年如日冲天的小牛队干翻在地……

    如果说,2003年,马刺队的那枚总冠军戒指,是史蒂芬杰克逊职业生涯崛起的开始。

    那么,2007年的黑八奇迹,应该是史蒂芬杰克逊职业生涯的巅峰!

    随着今年夏天,“大胡子”拜伦戴维斯离开勇士,前往快船队。

    史蒂芬杰克逊理所当然认为,现在的这支勇士队归他了……

    史蒂芬杰克逊却坚定地认为,管理层送走拜伦戴维斯,是在给自己成为勇士老大创造机会!

    尤其是在艾尔哈灵顿也被送走之后,史蒂芬杰克逊成为那支“黑八勇士”队中资历最老,场均得分最高的球员!

    但事实上,勇士管理层只是想要开始摆烂。

    他们清理走了拜伦戴维斯,只是想要给性价比更高的蒙塔埃利斯腾位置……

    但史蒂芬杰克逊就是这样,他的性格天生有缺陷:有些桀骜,有些自大,甚至还有些中二!

    在联盟之中,史蒂芬杰克逊终其职业生涯,都算不上球星。

    充其量,只能算是比较着名的优秀球员。

    但是,对于他认可的人和球队,他始终保持着自己该有的敬意。比如波波维奇和马刺队。

    这一场比赛之前,他对于罗斯这样的天赋新星充满了敌意,因为他认为,这样的年轻人就是来抢他的饭碗的。

    尽管,罗斯并不是勇士队的。

    但是,谁知道下一个赛季,罗斯会不会转会到勇士队呢?

    武圣的脑回路就是如此清奇。

    但是,打完这一场比赛之后,史蒂芬杰克逊一方面被罗斯的实力折服,他意识到,这个新秀,他还真心压不住。既然压不住,最好的办法就是与之“化敌为友”,至少也得是“井水不犯河水”。

    结果聊了几句之后,发现罗斯说话还挺有趣,很配他的胃口,便忍不住想要收罗斯为自己的小弟……

    当然,对于罗斯,或者说是现在的何西蒙而言,成为小弟,那是永远不可能。

    不过,交给朋友倒是没有什么问题。

    像史蒂芬杰克逊这样的“坏小子”,“屠狗辈”,最大的优点就是讲义气。

    当大哥不行,容易将小弟带到沟里去。

    但是当小弟可以,指哪打哪,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于是,在史蒂芬杰克逊思考着,或许有那么一天,可以将罗斯收为自己的小弟,并肩战斗的时候,何西蒙也是同样的想法。

    让罗斯跳槽去勇士队当大哥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让史蒂芬杰克逊跳槽到公牛队来当小弟的可能性嘛,貌似不小。

    只要何西蒙想,操作操作,还是有空间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