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在空中翻滚,瞪着那只白色的眼球,“咕咚”一声掉在了地面上。
看着这个丑陋的东西落地,周围的甘比亚族勇士们齐声欢呼。
一瞬间,我好似体会到了部落与部落之间的仇恨。
血债血偿,这是我们黑魔鬼的准则。
仿佛在这个地方也很适用。
“哈达巴克!”
“哈达巴克!”
“哈达巴克!”
看到哈达巴克砍死了黑人叛军,周围的甘比亚人开始大声欢呼。
哈达巴克收起了带血的刀,突然笑眯眯的走到我的面前,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我心中一愣,心想这老家伙什么意思?
在我疑惑的目光中,只见哈达巴克用右边没有受伤的手臂,抓住了我的手。
他把我的手高高举在空中,看着周围所有的甘比亚族勇士们,对着他们大声叫道:“嘿,小子们,敬我们的木纳索巴塔!敬山神派来的伟大勇士!”
“敬木纳索巴塔!”
“敬伟大的山神勇士!”
“好样的,木纳索巴塔!我们伟大的勇士,好样的!”
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周围的甘比亚族勇士们一拥而上,竟然把我举了起来。
看着周围一张张乌黑的笑脸,说实话,我是有些惭愧的。
我是一个佣兵,职业佣兵!
在这些年的战争中,我很少体会到这样的感情!
山里的甘比亚人,他们淳朴而热情。
而我……
我发现自己这些年见惯了尸山血海后,经历过一次次死亡的战场后,我的内心里,其实早已经变得冰冷一片。
这话该怎么说呢……
我的内心,就像个冰窟窿,并没有我的笑容那般灿烂,甚至可以说,有时候我对周围所有的事,完全都是麻木的。
一个佣兵,他需要感情吗?
这是我以前经常问自己的问题。
这个问题同样很难回答,老杰克,甚至我的团长,他们都回答不了!
有人说佣兵不应该有感情。
因为有了感情的佣兵,距离死亡也就不远了。
还有人说佣兵应该有感情,因为没有感情的佣兵,那和杀戮机器有什么区别?
我不知道自己是哪一种。
我只在乎身边该在乎的人,只对想在乎的事情有感觉,其它的,我好像都不关心。
就好比先前那两个被黑人叛军威胁的甘比亚族女人,当我从瞄准镜里看着她们的时候,其实我的内心里是毫无波澜的。
她们就像我的“任务”,没错,就是“任务”。
这一点,我想有很多人可能不理解。
佣兵,任务,这是我们的日常生活。
职业佣兵,从来不和“任务”谈感情,这是我们的生存准则!
而这次事件过后,我突然发现我以前的处事风格真的对吗?
我发现,我开始有些迷茫了。
尤其是看着周围的甘比亚人,他们性格豪爽直率,对待朋友的火辣热情,他们深深的吸引着我。
我突然觉得,我的内心冰冷的区域,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松动……
“嘿,木纳索巴塔,想什么呢?”
“哈哈,对不起,我今天犯错误了!”
“我没能跑到你说的指定地点,我很抱歉,哈哈哈!”
就在我陷入沉思的时候,我身旁的哈达巴克哈哈大笑。
这个高大的黑人族长,用他那强壮的手臂,重重的拍着我的肩膀。
我被拍的一愣,忍不住对他也笑了。
其实该道歉的是我,但这话该怎么说呢?
我想着,有些脸红,说不出口。
从一个职业佣兵的角度来讲,我做的没有半点问题。
但是从一个“人”的角度来讲,尤其还是从哈达巴克“女婿”的身份来讲,我感觉自己好像过于冷血了。
“嘿,哈达巴克,对不起,我……”
我话还没等说完,哈达巴克已经笑着挥起了手臂。
他仿佛知道我要说什么,看着我的双眼,笑眯眯的说道:“嘿,小子,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野人,所以我什么都不懂?”
哈达巴克笑着,用粗壮的手指戳了戳我的心口。
我不由一愣,惊讶的看着哈达巴克。
只见他突然换上了一副长者般慈祥的笑容,对着我说道:“你今天表现的很不错,所以不要想那么多的事情,更不要给自己太多的压力!”
“我知道你是个佣兵,你只是做了你自己认为该做的事!”
“哈哈,小子,你很优秀,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
“你比奥兰治河畔的佣兵厉害几百倍,你比我见过的所有叛军都优秀!”
“我哈达巴克是不会看错人的!”
“木纳索巴塔,
请相信我,早晚有一天,我会用我们部落的热情,融化你冰冷的心!”
哈达巴克说完,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眼眶湿润了。
妈的,原来这个老家伙一点都不傻,他竟然什么都知道!
我惊讶的看着哈达巴克,他完美的看穿了我的内心!
这时,人高马大的玛卡阿布丹走到了我的身边。
他的身后,跟着从山上下来的朵拉。
朵拉在对我微笑。
我无语的看着面前两米高的壮汉。
“哈哈,姐夫,你太厉害了!”
“你一个人,就干掉了所有萨迦耶族的叛军,你是怎么做到的!”
玛卡阿布丹瞪着双眼,一脸好奇的看着我。
周围的甘比亚人也全都围了过来,他们好像都很好奇我为什么枪打的这么准!
说实话,我有些难为情。
看着面前一个个通体乌黑的家伙,我心想你们能先把草裙穿上吗?
妈的,这感觉怎么有点不对劲……
朵拉还在人群里呢!
我很无语,暗想部落的生活果然豪放啊!
“哈哈,怎么做到的?”
我冷笑,拍拍我手里的枪。
在朵拉开心的目光中,我故作深沉,对着身旁的黑家伙们说道:“不为什么,就因为我手里的枪!”
“嘿,兄弟们,想成为和我一样的人吗,那就来黑魔鬼当兵吧!”
“妈的,我不敢保证你们都能成为强大的狙击手,但是,我可以保证教会你们会开枪!”
“早晚有一天,你们会像我一样,大兵们,你们也可以轻松宰了那些萨迦耶部落的兵!”
我说完,周围的黑人们瞬间激动了。
招兵正在进行中,这些甘比亚人再一次展现了他们的热情。
说实话,我很欣慰呀。
我成功的用我过硬的技能,征服了这群野蛮的甘比亚人。
他们已经知道了兵与兵的区别,他们很崇拜我!
看到这些黑大汉向我包围,哈达巴克推开了这些黑家伙们。
我问他:“哈达巴克,我们这次伤亡怎么样?”
这是我最关心的,我不希望甘比亚族的勇士们出事。
哈达巴克微微一笑,看着人群里几个挂彩的家伙,对我说道:“木纳索巴塔,提起这件事,我们还要感激你呢!”
“瞧瞧,大家都很好,只是受伤了几个!”
“这在我们的出征历史上,还是头一次呢,哈哈!”
哈达巴克大声叫着,周围的干比亚人们也开始再次欢呼。
我心中苦笑,其实我可以做得更好的。
接下来,我们开始打扫战场,把能找到的东西全都带回去。
怎么说呢,甘比亚人太穷了,他们急需武器,急需枪支弹药。
我让他们把地上的尸体都扒光,除了内裤之外,什么叛军的军装,鞋子,枪支弹药,我们通通收缴了回去。
玛卡阿布丹找到了那挺轻机枪。
看着这个与众不同大家伙,玛卡阿布丹非常兴奋。
他走到我的身边炫耀,对我叫道:“嘿,姐夫,快看啊,这是什么枪!”
“哈哈,我想要这个,以后跟你去打仗,我就用着这把枪吧!”
玛卡阿布丹兴奋的活着,还举着RPK轻机枪,嘴巴里发出“突突突”的声音。
我看着他那样,忍不住摇了摇头。
好家伙,一把全长110毫米的RPK轻机枪,在他手里简直如同小孩子的玩具。
这个家伙长的太大了!
嗯……我说的是个头,不是别的东西……
看来以后我真的要给他找把大枪,总不能让他拿着像玩具一样吧?
“嘿,玛卡,这是苏联产RPK轻机枪!”
“知道苏联吗?不知道……算了,反正它是把不错的枪。”
“如果喜欢它归你了,记住大兵,以后你就做机枪手吧!”
我笑着,又说道:“还有,你现在是个兵,玛卡阿布丹,以后在佣兵团里,没有姐夫,只有团长。”
我说完,对着玛卡微微一笑。
“团长?”玛卡阿布丹愣愣的看着我。
片刻后,他好像懂了。
他竟然学叛军的样子,对我敬了个军礼,同时大声叫道:“是,团长,玛卡阿布丹向您致敬!”
“噗嗤!”
我苦笑,身旁的朵拉也笑了。
在打扫了一切后,甘比亚族的勇士们按照惯例,把黑人独眼龙的那颗人头钉在了树上。
这是警告,也是威胁!
看着那颗血肉狰狞的人头,我们众人谁都没有说话,开开心心的向着来时的路走去。
但是我们不知道的是,就在我们离开不久,又有一伙萨迦耶部落的黑人叛军,他们风风火火的赶到了。
……
“驾!驾!”
“快点,再快一点!”
“妈的,该死的!姆内厄那个蠢货,他竟然带人袭击了甘比亚人的村庄!”
“小子们,跟紧点,去救我的儿子,决不能让他死在甘比亚人的手里!”
“驾!!”
一众马队在树林里疾行,他们穿着迷彩军装,身旁全都背着枪。
马队的最前方,是一个头发花白的黑人老者。
他目光如同狼一样的犀利,细长的伤疤贯穿脸颊,那肥胖的身体上,同样背着一挺RPK轻机枪。
在他的身后,紧紧的跟着一个全身都笼罩在吉利服下的男人。
男人看不见脸,墨绿色的纱布挡着他的五官和头顶。
他低头骑在马背,腰里挂着一只灰色牛角。
在他的背上,是一只老式的狙击步枪。
看型号,应该是1980年生产的,美军的M25狙击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