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响彻黑夜,手枪射速射,这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当我扣动扳机的一瞬间,50米外,那个站在积水区里的家伙,他当场有些傻了眼!
只听那个混蛋一声怪叫,他竟然疯狂的向着周围躲避!
子弹飞行而去,50米的距离,手枪的子弹也是很快的!
只听那个混蛋的胸口,噼里啪啦传来一阵中枪的声音,甚至我还看到他的身上喷出了鲜血!
等枪声落下,我快速更换弹夹,再次瞄准前方的那个人影!
周围的一切,死一般的沉静。
那个混蛋,他倒在水里,竟然又消失了!
“妈的,该死的垃圾,你是鬼吗?”
“竟然说来就来,说没就没?”
“Fuck!!Mother Fuck!!”
我嘴里愤怒的骂着,举着手里的枪,准备向着前方水波晃动的区域靠近。
但我又放心不下脚边的哈林姆,此时这个倒霉的小子,他趴在地上还没有出声,我也来不及查看他是否还活着。
说实话,我的心里很自责,很后悔自己先前让哈林姆去吸引敌人的火力!
妈的,明知道这个小子还没有做好准备,明知道他只是个菜鸟,我为什么要让他去呢?
也许是我的内心太着急了。
我总想着让哈林姆快点成长,甚至都有了一些拔苗助长的意思!
但是我却忽略了一点点,哈林姆不是我,我们两个是不同的两种人。
当年我们身处的那个环境,可以说是身不由己。
在当时我那批佣兵团的同伴里,大家可以说几乎天天出生入死,生活在枪林弹雨的边缘。
那个时期,我们从恐慌到麻木,随后从麻木到兴奋。
甚至后来到了一天,不打仗,生活都少了点乐趣的状态!
但是哈林姆不一样,他不需要像我经历一样恐怖的岁月。
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让他慢慢成长。
我相信,他终究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像我一样的士兵的!
“妈的,真该死!”
“呼……呼……”
我嘴里轻轻的喘着气,刚刚抱着哈林姆贴地翻滚,随后又连续射击,这种高强度的运动,对我的消耗很大。
我不敢离开哈林姆,目光更不敢离开前方的那片水域。
四目全景夜视仪里,闪烁着微弱的绿光。
前方的水面,从涟漪翻滚,到渐渐的平静,足足用了十五秒。
十五秒的时间,巴德斯坎那个混蛋,他没有没有出现。
我同样没有在水中看到浮起来的尸体。
这说明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那个混蛋,他很可能真的死了,他的尸体陷进了淤泥里!
第二件事,这个混蛋,他身上的装甲板又救了他的命,他已经撤离了交战区域!
我的子弹最少有七发,击中了他。
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活着离开,这混蛋的命也真是大呀!
“团……团长,我没事,你不用担心我!”
“我……呃,好痛!”
“我还活着,我还活着!”
就在我皱眉盯着前方的时候,在我脚下本是躺着一动不动的哈林姆,突然手捂着胸口,表情痛苦的发出了微弱的声音。
听到哈林姆说话了,我当场心头大喜。
该怎么说呢……
心里的喜悦瞬间扑面而来。
那种喜悦,我很难描述,甚至可以说,这种喜悦,距离我已经非常的遥远了。
那是一种你以为战友死了,却意外的发现那混蛋还活着的惊喜!
这种喜悦,是世界上最美妙的。
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哦,我的上帝呀!!”
“哈林姆,你这该死的垃圾,原来你还活着?”
“妈的,你吓死老子了,我还以为……我还以为你嗝屁了呢,我他妈都要和敌人拼命了!!!”
我嘴里大声说着,突然感觉自己的眼眶一热,竟然鼻子还酸了一下。
那感觉很奇怪呀!
我有些说不下去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放在以前,打仗的时候突然而来的“感性”,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我的身上。
因为我是一名职业雇佣兵,专业,冷漠,无畏!
我打仗的时候,是不讲感情的!
哪怕以前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上,看着平日里一起吹牛打混的同伴们被炮弹炸死,变成满天飞溅的碎肉,我也从来没有哭过。
当然,除了卡姆那次……
那个时期的我,心里只有无限的愤怒和烈火。
每当死去一个战友,我就必定会杀掉更多的敌人。
我的枪法,就是在这种愤怒中练出来的,是用敌人的一条条生命,造就了今天的我!
用我们团长的话讲,我们黑魔鬼的男人,从不轻易流眼泪!
因为我们是兵,黑魔鬼的雇佣兵!
在我们的佣兵团里,我们只相信八个字……以血还血,以命还命!
“妈的,你这个该死的垃圾,老子刚才差点都为你哭了,你这个蠢货!”
我嘴里气愤的说着,盯着脚下蜷缩着身体的哈林姆,嘴里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与去看巴德斯坎死没死,我此时更想要陪在哈林姆的身边。
我发现,其实在我的内心里,我根本不在乎那个巴德斯坎的死活,我只在乎哈林姆,在乎我身边的人。
也许是我老了吧,虽然我只有三十岁,但我也是打了十几年仗的老兵了。
我和这个阿拉伯小子,我们之间,朝夕相处,早已经有了浓厚的感情。
他不仅仅是我带出来的兵,他更是我选定的接班人。
回想当初和哈林姆初次见面的场景,又滑稽又可笑。
那时候因为米娅,我一怒之下单挑整个琼鲸湾。
这个小子在车里遇见了我,那时我们还是敌人,他吓的要死。
他当时吵着要给我当仆人,可是时至今日,我从来没有把他当成仆人对待过!
“妈的,小垃圾,快撤!”
“你躺在地上别动,抓住我的手,老子带着你走!”
我嘴里深深的喘了一口气,低头抓住哈林姆的防弹衣,拖着他在草地里飞速后退。
哈林姆很听话,这小子蜷缩着身子,躺在地上,真的是抓着我的手腕,一动都不动。
十米,二十米,三十米……
我一直拖着哈林姆来到了浅水区一块大石头后方。
那个躺在水里,肩膀上插着刀子的黑人,他还在惊恐的看着我们。
我转头怒视那个家伙,那混蛋吓得高高的举起了双手。
我示意他不要喊叫,继续看向前方的黑暗。
足足等了三分钟,我没有等到巴德斯坎再出现,却等到了老杰克和宾铁。
显然部落里的事情已经结束了,老杰克带着宾铁,还有丽塔,卡西西亚,他们的身后甚至还跟着几个皮肤乌黑的土着人。
大家全都在飞快的向我这边奔跑。
“嘿,鞑靼,哈林姆,你们怎么样?”
“该死的!!”
“我们先前听见了你们在通话器里的喊话,妈的,那个巴德斯坎呢?”
“让他滚出来,老子要亲手宰了他!”
后方的黑暗中,老杰克甩动他那肥胖的大屁股,一边奔跑,一边恼火的大声叫着。
此时我们的距离不足百米,即便没有通话器,我也能清晰的听到老杰克的声音。
老杰克和宾铁他们来了,我可以放心的去查看前方的巴德斯坎。
在我们这些人中,只有我是一个狙击手。
我了解狙击手的行为模式。
在战场上,我们有一句话,叫做能打败狙击手的,除了炮弹,就是另一个狙击手!
我要去前方看一看巴德斯坎。
不亲眼看看那混蛋的尸体,我永远都不放心!
“嘿,杰克,宾铁,我们在这里!”
“妈的,哈林姆受伤了,我来不及查看,你们过来接应他!”
“还有,我要去前方看看,你们别过来,我要看看那个混蛋死没死!”
我嘴里沉闷的说完,快速补充了狙击步枪的子弹。
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哈林姆,我背着狙击步枪,提着手枪,再不犹豫,一路向着前方的黑暗里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