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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天壤之别
    有道是军令如山倒。

    破军将军夏侯恭一声令下,驻守山巅的两千余名白虎士火速集结,不出片刻便队列有致的站在了营帐前。

    夏侯恭背负一柄金龙刀,此刀同样是沈万军要求顶级铁匠以特殊金属打造而成,虽比不得哑奴的八角银花锤,却也是神兵榜上排名第四十九的神兵利器,龙身为背,龙头作柄,刀身比寻常刀器宽大一倍过半,显然也是没点气力之人无法挥斩的重器。

    凭借身高优势,无需站在高台,夏侯恭也能一眼扫过面前两千余白虎士。

    这群跟自己在山巅相处时日最久的兄弟,每个人的名字他都能叫得上口,添以早年一起追随沈万军征战沙场不下百次,早就已经把彼此当成了没有血脉关系的亲人。

    可此时此刻,他的亲人兄弟,却是个个被黑灰沾满脸颊,只有表面被打磨的极尽光滑的雪白战甲一尘不染,仍可见白虎士之荣光。

    “仇宇。”

    目光收回,破军点名方才进入营帐汇报粮草情况的从三品武将。

    此人闻声上前,抵胸行礼。

    “将军。”

    “这个月的物资,应当何时送达?”

    “回禀将军,理应二十三天前送达。”

    “二十三天……”

    夏侯恭咂摸了一下这个数字,随之沉声问道:

    “延误军机者,当以何罪论处?”

    仇宇再答。

    “当视罪责严重程度判罚,轻者杖打五十,重者立斩不赦!”

    “好!”

    夏侯恭点点头。

    “仇宇,我命你率一千白虎士继续坚守山巅,没我命令,谁也不得靠近火山口半步,否则杀无赦!”

    “是!将军!”

    夏侯恭视线回转,望向一众白虎士。

    “由前及后,前方出列一千人留守,余下白虎士转身列队,随我下山。”

    “诺!”

    整齐划一宛如一身的脚步踏地声响起,好似山巅平地惊雷般威势十足。

    夏侯恭快步走到最前方,率领一千余名白虎士,浩浩荡荡的往山下行进。

    ……

    赤凤山脉最高山山脚下,同样驻扎了几十个营帐供将士们日常起居。

    只不过这里的将士,并非沈家军,而是皆为沣王手下。

    值得一提的是,赤凤山脉每座山上驻扎在山顶最前线的白虎士,其每月粮草,都是由沣王安排人手负责输送。

    所以为了大局着想,争取不跟沣王撕破脸皮,朱墨和夏侯恭,才在粮草迟送二十余日的情况下,直到今日才不得已下山理论。

    夏侯恭率军下山之际。

    沣王营帐的将士们,那小日子过得跟山上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正当时,军营里架起数口大锅,伙夫营的厨子们,把切菜长桌搬到外面,早早准备好了各类食材瓜果。

    一口口炒锅忙个不停,有炖肉的、有煲汤的、有炒菜的……甚至还有精通糕点技艺的厨子,专门和面制作五颜六色口味不同的饭后甜点。

    陈年佳酿自然也是酒桌上不可或缺的一环。

    领头将军奉命、也是凭自己本事把这个月克扣下来的粮草倒卖出去,换了银两派人到附近城中找客栈买来足足五百坛好酒。

    那酒封一开,方圆十里都能闻见酒香!

    营地中心地带,被清出一片宽阔空地。

    等待菜品上桌这段时间,营中将士们早就按捺不住腹中酒虫开始了碰碗豪饮。

    每一张圆桌四周,都围聚着十几号人,热闹非凡,比寻常人家的年节还有那个味儿。

    唯独东南方外围的一张小桌旁,只安排了一个人,他不穿沣王麾下将士的制式战甲,一身破旧花棉裤、花棉袄、花棉鞋,黑白相间的头发也不梳,就任由它们随风飘摇,若非脸颊还算干净,当真得被人当成叫花子看待。

    而这位老人的身份,可不正是早早抵达目的地的马夫老钱?

    “呵,你们就且逍遥快活吧,反正臭小子那边凑齐其它家伙还得等候一段时日,老夫守在山脚下,也不担心会有谁能提前取走凤髓,等啥时候沈万军耐不住性子了,我看你们谁的脑袋能禁得住他一刀抡实。”

    老钱低声说着风凉话,一只脚脱了鞋踩在长凳上,吃两口牛肉片再喝杯小酒儿,美滴很啊美滴很~

    至于他为何一个外人能在沣王军中得此待遇,还不就仗着离开晋王府前,沈万军交给他的晋王腰牌?

    见腰牌,如见晋王。

    按说不该有人敢拦他上山。

    可偏偏拦他的人,是手握沣王手谕的营内将军。

    同是异姓王,人家再说几句面上能过得去的托词,你不强行上山,可不就得乖乖在山下等着?

    沣王营中宛如打了天大胜仗一般欢庆非常。

    老钱正乐得耳根子清静,享受着桌上的美酒精肉。

    忽然,一名身穿银甲、长着鹰钩鼻的中年男子端着酒碗走来。

    “钱老,这些时日等急了吧?”

    鹰钩鼻中年名叫郑煜,官级跟夏侯恭一样,从二品武将,比起白虎将军朱墨,也仅是矮上一头而已。

    如今已经四十有二的他,早年战乱时期,也随同沣王在战场上为大炎王朝立下过不少汗马功劳。

    截止至今从战五十三场,胜四十六场,败七场,此番战绩亦是堪可称得荣耀加身。

    不过不管是从二品还是正二品,又或者是某位头戴一品将军冠的大官儿,在老钱眼里都跟平常人没两样。

    要想让老钱卑躬屈膝谄媚讨好,那你得问问沈万军有没有享受过这般待遇。

    于是老钱仅是淡淡的瞥了郑煜一眼,就又自顾自喝上了小酒。

    “嗯,还行吧,反正晋王府交代给我的事我自己不着急,你们的晋王大人着不着急我就不知道了。”

    谈及“晋王”二字,尽管已经太久没有人见识过沈万军在战场上的神威无敌了,但这两个字却还是仿佛刻进每一名大炎百姓的骨子里一样,很难做到不闻之色变。

    可太平日子终究是持续的太久了些。

    加上自己背后靠着的,是同为九州异姓王的沣王,就算眼前这件事之后会被晋王揪住辫子讨要说法,那也不是他一个从二品武将能参与到的层次纷争。

    所以郑煜仅是笑容僵硬一瞬,便又恢复如常,装模作样道:

    “唉,晋王大人的事按说这全天下也没人胆敢怠慢半分,奈何山上虎妖作祟多日,若不早除,只怕您老上山途中会有生命之危,届时您老有个三长两短,岂不是更加耽误了晋王大人的遣派要务?”

    老钱就静静地看着郑煜装孙子。

    “对对,你说得对,还是那句话,只要酒肉管够,我无所谓,再等个三年五载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