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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名字
    破晓猝不及防地倒地,额角的皮肤被杂草刮得生疼,不由抱怨:“怎么走的路呀……”

    “嘘!应该是歹人……”少女大为紧张地将手指竖在蒙面的嘴边,示意破晓噤声,同时另一只手已经掏出了匕首。

    破晓可以感觉到少女的微微颤抖,似乎很害怕,不敢多问,配合地将身子伏低,一动不动,短刀也握在了手里。

    由于贴着地面,他可以感觉到来自远处的震动,果然有人来了,少女比他更机警,提前发觉了。

    破晓现在的情形是,跑是没法跑,真要被歹人发现,只能以死相拼了。

    他忽然又觉得,这条捷径不是什么好路,已经连着两次出事了,以后再也不走它,但愿还有以后。

    须臾,一串人影小跑而过,破晓在草丛里看的分明,是几个使刀弄枪的大汉,多半是下毒雪时的暴民,为鬼市所不容,只能在外流窜。

    他握刀的手一紧,凭自己和少女两个,自己只能算半个,真不是几个大汉的对手,不由屏住呼吸,唯恐暴露。

    但见其中一人的肩上还扛着一个年轻女子,那女子手脚被捆,秀发凌乱,嘴巴被揉成一团的面巾堵住,面容姣好,兀自挣扎着,她绝望的目光刚好跟草丛中的破晓碰个正着,随即大声支吾起来,似想求救,又似想提醒几个大汉。

    不过扛着她的大汉以为她只是挣扎,拍拍她的屁股笑道:“小娘子莫怕,只要抓到一个两脚羊,今晚就不吃你……”

    破晓听到“两脚羊”三个字,心也哆嗦了一下,明白少女为啥这么害怕了,两脚羊特指被当作食物吃掉的人。

    在大旱之初、遍地饥民时,易子而食成为常态,更有专门的“肉人”之市,老瘦男子叫“饶把火”,年轻妇人名为“不羡羊”,孩童则为“和骨烂”,统称“两脚羊”。

    不过随着人口锐减,资源相对平衡,就很少有人吃人的现象了,没想到一场毒雪之后,同类相食再现世间,说是人类的穷途末路,也不为过。

    眼看那些歹人越去越远,直奔村落的方向,破晓想到若不是被身边的少女所救,自己的下场可想而知,不由后怕地微微颤抖起来。

    “好险!”少女明显地松了口气,这才发现和破晓贴得很紧,几乎是抱在一起,顿时眼露羞涩,还好有面巾遮着脸,掩饰道,“这些歹人到处流窜,比尸魃还危险,因为不少是猎户出身,设置陷阱、飞索套人等手段很是熟练……”

    “你也是猎户。”破晓也松口气,嘀咕了一句。

    “那你不怕我吃了你?”少女瞪眼做出凶恶状。

    “咱们快走!方才那女的看到了我,万一歹人折返就危险了。”破晓没心情开玩笑了。

    少女也知此理,赶紧扶起破晓赶路,却不敢继续走捷径,而是拐了一个弯路,以防刚才的歹人追来,好在一路无事,在天黑之前,两人顺利赶回了鬼市,走的是东门方向,少女熟悉的路径。

    一进入鬼市地界,两人不约而同地长舒口气,那百步一哨的瞭望塔就是安全的保障,无论是尸魃,还是歹人,都会望而远之。

    “你的脚怎样了?”少女语气轻松地问。

    “没啥知觉,送我去大街吧,我想找医铺的郎中看看。”破晓的脚其实有所好转,脚踝火辣辣的,显示血液正在恢复畅通,但他不想跟少女很快分开,所以才这样说。

    “唉,真被你赖上了。”少女嘴里这么说,还是帮人帮到底了。

    天色渐晚,破晓被少女扶着,一瘸一拐地走在东门的排队人群中。

    鬼市大街是昼夜开放的,夜市甚至更热闹,因为大部分的拾荒人和猎户忙碌了一天回来,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变现。

    不过经过毒雪和暴乱之后,人少了好多,队伍并不长。

    破晓很少来东门,不免好奇地东张西望,看到不少背弓的猎户,甚至有一个还扛着野狼的尸体,狼头上的箭伤已经凝固,成粉色的糊状,没有丝毫的血腥味,自是用了那种止血祛味的兽药。

    破晓只会用短刀,也只是简单的劈、砍、切,差不多当菜刀用,但他对弓箭一向有兴趣,不由眼露羡慕,可惜弓箭太贵,他买不起。

    少女低声提醒:“别乱看,那些歹人可能就混在人群中,但谁又能看得出来谁是谁不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破晓心里有些惊奇,少女貌似天真,却有跟她年龄不符的老练,难怪能当猎户。

    过关卡的时候,破晓竖起了耳朵,想要听保丁能否叫出少女的名字,可惜直接通行了。

    少女将破晓带到了猎户易市的药铺,先让郎中看着,自己则去了隔壁的食铺售卖猎物,自是看出破晓的褡裢瘪瘪,只怕连药费都付不出。

    破晓很享受被少女照顾的感觉,也不介意向她借药费,有借才有还,一来二去,跟她不就熟了?

    半盏茶工夫后,少女返回,手里多了十个铜板,给破晓看郎中拿药用去了三文。

    破晓的脚踝上贴了一块狗皮膏药,又服了一碗舒筋活血的草药,基本上可以行走自如了,赧颜道:“多谢姑娘,下次还你钱。”

    少女却白了破晓一眼:“没有下次了,本姑娘可不希望再碰到你。”

    破晓一时气结,也差不多咂摸到少女的脾气,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果然少女又带他去了食肆,点了两碗清汤面,用了两文,说是伤筋动骨要补补。

    接待的食肆伙计刚好是破晓在赌坊避难时认识的,特地给两人的碗里多撒了些韭菜,放下面后还冲破晓挤了挤眼,似乎对他三日不见就拐了一个女子,刮目相看。

    破晓摘下了面巾,和少女面对面坐在一张方桌前吃面,心情格外好,心想在外人眼里,自己和她不是夫妇也是兄妹了。

    少女似乎不好意思看他的脸,只是掀一下面巾吃一口面,依然没有露脸,很是斯文。

    破晓一边吸溜着面条,一边想起了什么道:“对了,你不是说下次咱俩遇上,就告诉我你的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