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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3章 不如便宜那小子?
    第二天太阳又照常升起。

    不过对林大恩父子来说,在他们心里,却感觉这一天极其的阴霾,之所以如此,当然是因为维恩今天必须正式谈分拆了。

    这确实是一件让他们感觉无可奈何的事情,因为不管他们怎么跟林琳说好话,林琳都执意不肯给他们一丝缓和的机会,执意要分拆。

    那就分吧!

    说起来,林大恩也绝对算得上是一个枭雄,在意识到事情已无可挽回的情况下,他也具备自断一臂的勇气,于是干脆约了林琳兄妹和郑西南干脆一早就来谈公司的具体分拆事宜。

    既然避免不了被分拆,那他就懒得拖了,决定来个速战速决。

    站在他的角度来说,这当然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只有快速将维恩分拆掉之后,他跟林威龙才能重整旗鼓,重新把他们所擅长的原石销售业务这一块给做起来。

    一大早,几位股东代表就重聚到了林威龙办公室里,一起来协商维恩的分拆事宜。

    这种事关股东们切身利益的事情其实并不好谈,所牵扯到的方方面面实在是有点多,任何一项,都可能要反复拉扯很久才能达成一致。

    只不过思路是明确的。

    既然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原石跟成品两大块,那就将公司一分为二,成品部分归林琳一家,原石部分归林大恩父子加林家老三,郑西南则是直接退股,然后公司资产清算后,该补的补,该退的退。

    那么重点就是公司的资产清算。

    资产自然是牵涉到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大块。

    有形资产这一块倒是挺清晰的,因为之前维恩一直是林琳在管,而林琳在管理维恩时,又是出了名的负责任,不管是公司账目和资产登记都一清二楚,现在要拆分,只需对资产按清单重新计价即可,不会是一笔糊涂账。

    无形资产这一块就有点难扯了。

    公司只有一家,但却得一分为二,那谁来继承原来的公司,原有公司的无形资产又如何计价?

    其实在翡翠行业,因为黄金有价玉无价的缘故,经营翡翠玉石珠宝的商家是很难像其它类型的珠宝公司那样形成品牌效应的,因此无形资产方面的价值其实并不大。

    可就算再小,也还是有一些的。

    比如说现有的公司名称和经营权谁来继承。

    林大恩父子跟林琳兄妹先扯的就是这个问题。

    “阿琳,既然你早已有了分拆的打算,那现有的公司就让给二叔吧,你再出去另外注册一家好了。”

    林大恩先提起了要求。

    林琳却毫不客气地说道:“二叔,那可不行,维恩是从我爸和你的名字中各取一字来注册的,既然是分拆,那就干脆把公司注销,我们各自去注册各自的公司。”

    这可是让林大恩有些懊恼了,他原本想着,公司的无形资产原本是不怎么值钱的,重新注册公司影响也不大,只不过是麻烦一点而已,因此他以二叔的身份提这一小小的要求,林琳理应给他个面子才对,谁知林琳在一开始就摆出了一副寸步不让的姿态。

    这是要桥归桥路归路的节奏?

    既然如此,那接下来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那行吧。”

    他假装大度地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讨论的是客户资源。

    这也是公司资产里较具价值的一部分,有了老客户的存在,那就算是重新注册公司,也用不着从零起步。

    只不过这一块却没啥可争的,既然林琳这边今后的主打方向是成品,林大恩这边只做他熟悉的原石,那公司的现有客户也可以按这个来分,谁也不吃亏。

    因此,这一部分在郑西南的主持之下,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协议。

    真正的重头戏来了。

    那就是有形资产的瓜分。

    从维恩的情况来说,有形资产主要包括两大块,一是公司经营的场地、设备之类的,二则是公司的存货。

    场地这一块原则上挺好分,理论上这边归林大恩,玉器城那边归林琳。

    但有一个问题。

    公司的仓库和加工厂怎么分?

    要知道,不管是公司的原石还是成品,亦或是成品的原材料,都是存在这边的仓库,既然分家了,总不能两家再继续共用一个仓库吧?

    这个问题倒不算大,大不了林琳再去外面另外租一个地方当仓库就能解决。

    可问题是,加工厂归谁?

    要知道,加工厂可是为成品那一块服务的,站在林大恩的角度来说,既然他今后不打算做成品,那加工厂他肯定不想要。

    那就只能分给林琳。

    可问题是,林琳接手加工厂之后,还继续把加工厂设在这边?

    因为林琳之前寸步不让的缘故,这下林大恩可不乐意了,他板着个脸说道:“阿琳,加工厂你恐怕得另外找地方安置了,继续在这边的话,我可不同意。”

    这下可是为难到林琳了。

    要知道,加工厂可是有着不少的重型设备,真要把它们拆下来再搬走另外找地方安装的话,可不是一般的麻烦,麻烦程度比新建一个加工厂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此,假如加工厂必须得搬的话,她宁愿不要,只带人走。

    可她不要的话,林大恩能同意吗?

    显然不能。

    那咋办?

    要不便宜魏阳那小子,干脆把加工厂折价卖给他得了?

    她心里顿时冒充一个这样的念头。

    因为跟魏阳暗中通过气的缘故,她也很清楚,现在的林大恩很想拉魏阳去缅甸合作开矿,因此,假如把加工厂折价卖给魏阳的话,她不信林大恩敢刁难魏阳,也说让他搬走。

    而从她的角度来说,假如是魏阳接手加工厂的话,那她都没必要另外找地方建加工厂了,以后直接来这里加工不就得了?

    大不了给工费!

    就这么办。

    便宜那小子。

    她打定了主意。

    于是她说道:“加工厂的事暂时搁置吧,留到最后再讨论。”

    “行吧。”

    林大恩也勉强答应道。

    真正的重头戏来了。

    那就是公司存货的瓜分。

    这才是公司现有资产里最值钱的一块。

    但也是争议最大的一块。

    要知道,公司的存货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原石,二是成品及成品原料。

    原石这一块倒好办,毕竟公司现有的原石存货,都是由林琳家跟林大恩供应的,所有权并不属于维恩,因此一分拆,只需各自的货归各自即可,没有啥争议可言。

    有争议的是成品存货,以及成品原料存货,也就是公司花钱买下来的手镯料。

    这一部分,既然林大恩不打算继续经营成品,那理论上就得由林琳来接收。

    可问题是,这部分的价格该如何来计算?

    总不能几年前存下的料子,也按成本价卖给林琳吧?

    这个林大恩可不同意。

    因为林琳之前寸步不让的缘故,林大恩更是不可能在这极具价值的关键点上便宜林琳,于是很快,双方就在这一点上争得面红耳赤,一连几个建议都被对方否决。

    眼看这家一时不会分不清了,急于重新把原石这一块给做起来的林大恩也忍不住冒出一个念头……

    不如便宜魏阳那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