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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明月光,朱砂痣
    张爱玲小说《红玫瑰和白玫瑰》,写到男人眼里的:“明月光”和“朱砂痣”。

    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我很不喜欢张爱玲这个人,因为她喜欢汉奸胡兰成……

    我还不喜欢张爱玲这样闷骚的女人。

    甚至,我都很少看女人写的文章,除了三毛,席慕容……

    三毛的倾城,送你一匹马,雨季不再来,那里偷偷记着我的青春和回忆……

    可是,看了张爱玲写的明月光和朱砂痣,还是被惊艳了……

    明月光,朱砂痣……

    谁的心里没有一片明月光?

    没有一颗朱砂痣?

    即使孤独如六爷,即使寂寞如我……

    我猜测,他的心里,也有一片明月光,一颗朱砂痣。

    也许,还有一片高粱地……

    如果晚清时候,六爷会穿越,他到歌厅k歌,没准儿会唱一首挪威的森林……

    “那里湖面总是澄清,那里空气总是宁静,雪白明月照着大地……”

    六爷他们到了微山湖……

    他想了想,准备不停留了,打算直接南下两广。

    可是,他无法忘记那双让他温暖过的眼眸。

    虽然,那个老板娘,只是个路人,过客……

    作家林清玄说:“有时候过了五分钟,心情就完全不同了。

    生命的很多事,你错过一小时,很可能就错过一生了……”

    六爷,今天不想错过。

    他的一生,已经错过太多……

    如果按照一本严谨的文学作品,现在,这本书应该结束了。

    金靴,再写下去已经没有意义。

    我没必要凑字数,磨磨唧唧……

    如果:我把书中关于我的磨磨唧唧的,拖沓章节删除,再好好修改一下,还算一部严谨的小说……

    而且,还是个很深奥的哲学寓言故事……

    不同的人能从书中看出不同的人生。

    很多人,未必看得懂,看懂下面隐藏的东西,和我想说的话……

    可是,还是要写几十万字番外吧!

    穿越,冒险,荒野求生,厮杀,寻宝……

    因为六爷的江湖,我的江湖,还没结束!

    我还算盛年。

    金靴,不过俗物。番外,才是我所爱!

    今天,六爷,想去见他喜欢的女人……

    嘿,女人。

    六爷,是不懂女人的……

    他一生都给了兄弟和江湖,后来,甚至给了国家和苍生。

    他并不好色。

    很多章节之前写到金陵的鸡鸣寺,是六爷最终命运的伏笔。

    晚年,六爷在那里出家做了和尚。

    解放后,那里成了尼姑庵……

    那个两广总督,封疆大吏也时常去金陵鸡鸣寺,现在,那个鸡鸣寺还有很多关于那个封疆大吏的历史遗迹。

    我不认为做和尚有多么不好,因为,我一直打算出家做个和尚。

    写小说是个很自由的事,就是可以表达所有的内心……

    反正,我把主人公张文龙的老丈人写的做了和尚了。

    不过,我还记得六爷写的七夕那首诗。

    那首诗是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喝了一斤酒写的……

    七夕何夕,帷月冷视,皎兮洁兮,慰我晨曦,

    今夕何夕,疐马已疲,迟兮倦兮,何尔相弃,

    七夕何夕,人淡如菊,清兮倨兮,唯我相视,

    今夕何夕,烽火将息,佻兮醉兮,拾我耕织,

    七夕何夕,秀葽鸣蜩,馥兮濯兮,寻我前世,

    今夕何夕,易尔发髻,珠兮钗兮,碎我征衣,

    七夕何夕,嘶骥已逝,飘兮渺兮,祭我车辎,

    今夕何夕,惊我马蹄,瞩兮赋兮,流火翱弋。

    我那天喝醉了,写的涂鸦……

    六爷在寺庙里,青灯古佛,和我一样,那个曾经善良、卑微又勇敢的少年,再也不说旧游无处不堪寻!

    再也不说此情惟付天边月!

    再也不说欲饮桂花同载酒……

    他只会说:人挡杀人,神挡杀神!

    他累了,他眼神空茫,空茫的像梁风的飞刀……

    他只想找个温暖的人,温暖的下午,喝一杯温暖的茶……

    但愿,那天,阳光正好!

    他见过夜色里的娇娇明月光,凄冷寒凉,照的人间惨白无色……

    他见过红红朱砂痣,不过滴滴蚊子血,看尽爱恨情仇,已经麻木……

    他的兄弟查干,回了草原,没有了祖传的金钏 ……

    六爷回了江南,他路过微山湖,他惦记着那片明月光……

    他记得那一天,苍冷荒凉的古道,西风瘦马已疲,一壶慢茶,喝到无味……

    一个叱咤风云的江湖大哥,看着眼前别人的女人,端着茶杯,笑靥如花……

    可是这个春天,已经不是去年了……

    我记得,去年。

    第一天,写这个小说的时候,就是写第一章那个八哥儿……

    那天,我躺在四合院的摇椅上,端着酒杯,逗着八哥儿……

    可惜,几月前,鸟笼忘记拿回鸟舍,被黄大仙吃了……

    每次写到那个八哥儿,我都难过。

    一个冬天,码了五十万字,单机。

    书,我几乎没有炒作,如果我振臂一呼,也会千万好评,我有这实力……

    可是,我没做。甚至我家人都不知道我写小说。

    我把这本书还是当日记呢,这里写的我的内心……

    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安静角落,记录一个寒冷的冬天。

    记录着一个人间寻常客,寂寞夜归人……

    我是很喜欢冒险的人,也不懂啥叫恐惧。

    江湖上,我干掉多少强悍对手?

    人间,其实,挺寂寞的……

    几十万字里,很多章节和人物都有原型。

    即使前几章节,海参崴夺回金靴,也是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我驱车几千里为朋友复仇,我去俄罗斯边境……

    我只能说,那经过,比书里写的惊险百倍……

    人到中年了,我们所有的回忆和经历,都不过昙花一现,沧海一粟。

    接着写探险,写寻宝,金靴算什么?

    呵呵,我都没看在眼里……

    奇珍异宝,我过眼无数!

    善良的查干,豪爽的老李,仁慈的陈二爷,教父段位的陈龙,乐观豁达的四哥,聪慧心软的张文龙,甚至坚忍可怜的何乾元,专一刚强的扬州瘦马飞红……

    形形色色的人,我写了一百多人,构成了这个小说……

    这都是我身边人的影子……

    等以后,我高兴了,闲了,我拍电视剧或者出纸媒,都会删除了我的这些自说自话……

    想想,好多写的字都删了,还挺难过的……

    我都在想,还好不少盗b网站转载了我的小说,我要是想看我的故事,去那里找我的曾经……

    这个江湖里,再也没有朱砂痣,再也没有明月光……

    飞红对何乾元的爱,青黛对张文龙的一往情深,张文龙对黄衫少女的朦朦胧胧,查干对秦淮河歌姬的豪赠金钏……

    甚至,六爷,对能消融心中冰雪眼睛的念念不忘……

    他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明月光……

    我算是个性格暴躁,还很冷血的人,我如果逼供和折磨人可能比书中六爷还更狠辣。

    我喜欢听见敌人对手腿骨被碾碎打断的声音……

    我喜欢把敌人脖子拴着绳子倒吊在悬崖,下面就是大海,手一松,人可能就没了,我喜欢听他们的哀嚎求饶……

    书中,六爷不过打断了马可西姆的鼻骨,和干掉了一个耳朵……

    复仇和打击对手的滋味儿,那声音,像肖邦的夜曲……

    书中的六爷,我写的,都感觉太仁慈了。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片明月光,也有一颗朱砂痣……

    我也善良。

    都说微醺,就是克制。

    终于,今天,没喝酒。微醺了,克制了……

    六爷他们,也到了微山湖。

    他自己拿着一个酒葫芦装满了酒,去了那个茶楼……

    老板娘依然温柔,眼光依然温暖依旧……

    六爷坐下来,他依然对着窗,他喜欢这样坐着……

    他觉得安全 。

    老板娘笑呵呵的说道:“好久不见,去了哪里?”

    六爷微微一笑,

    “去了很远,很远,俄国……”

    “啊,这么远?那里是不是很冷?”

    “不冷!比江南的阴冷要暖和,要舒服些……”

    “今天,喝什么茶?”

    “碧螺春!”

    “你这葫芦里什么?”

    “酒。”

    老板娘有点诧异……

    “大白天的喝茶,带什么酒?”

    “有些话,不喝醉了,就说不出来了……”

    “哦,你想说什么?”

    六爷看了看眼前的这个中年妇人,没有说话,因为六爷还没有喝酒……

    那天,阳光很美,很温暖,初春的暖阳,和一百年后的今天,几乎一样……

    写到这里,我倒是想起了赵老师的动物世界台词:春天来了,万物复苏……

    这是一个交配的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