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征懊恼地扔掉手中的手机!他的脸色铁青,一双修长笔直的手心已被指甲插出血渍!
如果那天,他回复了楼如月的电话,听到沫沫的声音,他就肯定会去酒吧!
去了酒吧,沫沫就不会跟温晓辉一起!而是他!
高征瘫坐在沙发上,十指紧按着头部,眼神里怨恨、痛苦掺杂在一起。
他比其他五个男人认识周也沫都要早!
在初一时,高征是警察的儿子,相对同龄同学,他长得高大威猛,也肥嘟嘟的。
在学校没有任何人敢得罪他,每个人都会偷偷在他的桌底塞零食,他也乐见于此。
但他从不会刁难同学,也不会将零食返还,能有零食吃,是很多初中生都渴望的,他也不例外。
周也沫是校花,学习好,性格好,品德好,文艺好,有她出现的地方,处处都是光芒。
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却很有缘分,他们是一前一后同班同学。
高征对学习没有半点兴趣,整天上课偷偷撕开零食包装袋,在周也沫的背后时不时的发出“滋!滋!”偷吃的声响。
周也沫隐忍不言多日,直至某一天上学,她的课本被老鼠咬烂了!咬得七零八落,体无完肤。
她拿起那本课本走到主任办公室,直接告状高征的恶劣行径。
高征自此没有任何同学投喂零食,他心生怨恨,一有时间,就放一些死动物尸体,蟑螂、螳螂、小蛇、小老鼠、放进周也沫的课桌底部。
周也沫浅浅一笑,扔回到他的课桌上,“高征,你是不是在找麻烦?如果明天,我的课桌里面再有一丁点儿死尸,我就直接找你爸爸告状!”
高征但笑不语,挑衅一笑,翘起二郎腿,把玩着手指甲。
当时的他可很清楚,周也沫就是一个软柿子,没有任何可怕之处,就只会向大人告状。
第二天,高征依旧放了一只已发臭的死蟑螂进入周也沫的课桌里面。
周也沫从一坐到课桌就心知有死尸,她依旧到主任办公室告状,更是找来了高征的警察爸爸。
她当着几人的面,轻声说:“这些都是小事,但是很影响我的学习,主任,我申请调离这个班级,不愿跟冯征一个班。”
自此,初中三年,高征未曾与周也沫同班,也正是此时,周也沫跟同班同学楼如月成为朋友兼同学。
可高征却魔怔了,身前没有那个小梨涡浅浅一笑的小女同学后,他反而对她日思夜想,魂牵梦绕。
每天都特意经过她的班级,在阳台的走廊静静地凝视着她,她的一颦一笑很倾城也解愁。
在她的带领下,她原本调到的差班,也被她变成了尖子班,每位同学在放学后,依旧不停讨论学习。
楼如月原本是不开窍的差生,在与周也沫的共同学习下,也渐渐变成了学霸。
分班后,两人没有了任何交集,只有高征一个人悄咪咪地,偷偷摸摸看着她的笑靥。
而她仿佛永远当高征是透明人,从他身旁经过,也只是简直瞄了他一眼,然后径直往目的行走。
那眼神没有任何波澜,就像是见到了一个陌生人,可她完全不知道,高征的心有多激动与愉悦,即使是简简单单的一眼,也足以让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