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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乱葬岗上的狼魅
    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

    呼啦!呼啦!

    荒凉的乱葬岗上,狂风呼啸。

    杂草飞舞,灌木摇曳。

    茂密的灌木丛里,一双红彤彤的眼睛探出,像是两盏灯笼,格外显眼。

    莎莎!

    灌木分开,一头红眼的孤狼走了出来。

    嚓!嚓!

    四肢踩在疏松的枯叶上面,发出细微的响声。

    孤狼全身腐烂,半张狼脸已经模糊得不成样子,浑身散发着恶臭味儿。

    一双眼睛从眼眶中凸起,耷拉在狼脸上。

    肌肉、毛皮和骨头几乎完全分开,勉强黏在一起,仿佛随时都会散架。

    这是一只青铜级怪诞,狼魅。

    砰!砰!

    狼魅迈着脚步、穿过一个个小坟头。

    周围偶尔还能看到一只只死尸手臂,伸出土壤、搭在枯叶上面。

    阴暗潮湿的环境下,尸体腐败得不成样子。

    黑色的尸水从尸体中流出,渗进土壤,向着地势低的地方流去。

    整个山岗都充斥着熏眼睛的尸臭味儿,除了收尸人,几乎没有正经人会来这里。

    乱葬岗的中央,有一个篮球大小的洞口。

    洞口黑漆漆的,不知道连通到哪儿。

    “呜!”狼魅见到洞口,低嚎一声。

    尾巴轻轻摇晃了起来,显得很亢奋。

    一双红彤彤的狼瞳闪烁着诡异的亮芒。

    没有犹豫,直接钻了进去。

    滋溜!

    狼魅一路向下。

    洞穴的通道越来越狭窄。

    咔!

    一直到最后,狼魅的脑袋卡在了通道之中。

    “啊呜,啊呜!”黑暗的通道中,狼魅不停叫唤,使劲用力。

    啵!

    狼魅的脑袋猛地钻出了通道,豁然开朗——

    一个地下洞窟出现在面前。

    滴答!滴答!

    洞顶,一滴滴黑色的尸水落下,落在了洞内。

    这里是整个乱葬岗地势最低的地方。

    渗进土壤的尸水都会汇集在此。

    经年累月,积少成多,洞内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小水池。

    尸水池每一滴水都散发着恶劣的尸臭,陈年尸水、臭不可闻!

    狭小的洞窟内都是这种尸臭,如果是普通人来到这儿,早已经窒息了!

    “呜!”狼魅却欢快地大叫,迫不及待地冲进尸水池。

    哗啦!哗啦!

    水面荡漾。

    狼魅高兴地在尸水池里撒欢,激起阵阵水花。

    一部分尸水渗进了身体,狼魅立即发出舒爽的呻吟:“啊呜!”

    泡过尸水以后,狼魅的身体明显变得紧凑了!

    原本耷拉的狼瞳回到了眼眶之中,明显分层的皮肉筋骨也内敛了一些。

    不过,一池的尸水也消耗了三分之一,少了一小半。

    “啊呜!”狼魅满意地叫了一声,从尸水池中站起,走上了岸。

    湿漉漉的狼魅一头扎进通道,向着地面返回。

    乱葬岗附近的一处林子。

    一名胖和尚鬼鬼祟祟地打量四周:“在这儿吃肉,应该就不会被发现了吧!”

    “该死的广圆寺,内务查得也太紧了,我躲哪儿都能发现!这一次我跑到这臭烘烘的乱葬岗,就不信你们还能找到我!呕,这乱葬岗的臭味儿真是臭!”胖和尚干呕一声,捏着鼻子,从兜里掏出一个馊掉的鸡腿,放到鼻子下面嗅了两下,“嗯,能吃,还能吃!”

    “安呜!”胖和尚一口咬上去,大半个鸡腿咬了下来。

    “老天爷,我终于吃到肉了,真是太幸福了!”胖和尚大口嚼着,眼里忍不住闪烁起了泪花,“三个月不吃肉,嘴里都要淡出个鸟了!”

    莎莎!

    突然,一旁的灌木丛响了起来。

    “谁?谁在那儿?”胖和尚嚼着鸡肉,含糊不清地大叫。

    莎莎!

    灌木丛里,狼魅猛地窜了出来,扑向胖和尚。

    “啊!怪诞!”胖和尚尖叫一声。

    噗通!

    胖和尚被狼魅扑倒。

    狼魅身上的恶臭钻进他鼻子,臭得胖和尚浑身恶寒、双眼外翻。

    “呕,救……”胖和尚大叫。

    狼魅将腐烂的脸颊贴在了胖和尚的脸上。

    “嗯!”胖和尚闷哼一声,顿时没了气息。

    兹拉!

    狼魅张牙舞爪、一口咬开胖和尚的脖子,鲜血如注,不断向外喷溅。

    吸溜!

    狼魅对准脖子,一口吸干了胖和尚的鲜血。

    胖和尚的身体瞬间干瘪了下去。

    原地只剩下了一副肉皮囊!

    滋溜!

    吸完鲜血,狼魅像是液体一样,一头钻进了肉皮囊里面。

    干瘪的肉皮囊立即膨胀了起来,恢复成了原本的模样。

    “好棒!”躺在地上的胖和尚突然坐了起来,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我喜欢胖和尚!”

    “嘿嘿,我就是胖和尚,胖和尚就是我!”狼魅获得了皮囊的控制权,直接顶替了原主的身份。

    砰!砰!

    狼魅满意地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对这具大体格的身体非常满意。

    “好壮的身体!我好喜欢!”狼魅傻笑两声。

    “广圆寺,好多人,好多皮,我来了!”狼魅顶着胖和尚的肉皮囊,笑嘻嘻地走出乱葬岗。

    ……沪历九月一日,秋高气爽。

    宜:求姻缘,成姻缘。

    忌:出丧,安葬。

    广圆寺坐落于豆峰山上,位于豆社镇附近。

    山不是名山大川,寺也不是百年古刹。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

    广圆寺是近十年才成立的寺庙,历史很短,但却享誉整个豫州域,驰名天下。

    唯一的原因就是,广圆寺方丈广智和监寺广济是真正的得道高僧,年轻时普渡终生,受世人敬仰。

    冲着这两位高僧,许多善男信女都会来这儿上香。

    山路上,一名青年女子带着一名侍女,拾节而上。

    “呼!终于到了!沪历说了,今天宜求姻缘。希望广圆寺能赐我一段金玉良缘!”青年女子拿出手帕,蘸了蘸额头的汗珠。

    侍女不解地询问:“胡丝姐,这几天可是咱豆社镇一年一度的相亲大会,豫州域的许多青年俊杰都会来咱这儿相亲,你既然要求姻缘,为什么挑这个时间上山呢?”

    “傻阿珠!”胡丝拍了拍侍女的肩膀,“你看我这个体型,二百斤的身材,会有杰出男子看上我吗?不如拜拜佛,说不定能走狗屎运呢!”

    阿珠嘀咕:“二百斤怎么了?我也是二百斤,那些蠢货看不上你,是他们眼瞎!”

    “好了,好了!别发牢骚了,这可是高僧住地,要注意谈吐!”胡丝拉着阿珠,走进了寺庙。

    守门的瘦和尚一眼就认出了胡丝:“阿弥陀佛,你应该就是山下胡涂老爷的千金吧!我在此等候多时了,请跟我进来吧,我带你去见方丈!”

    “多谢圆觉小师傅!”胡丝和阿珠跟着瘦和尚走进了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