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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离婚可以,但要给钱
此时审判长说道,“第一被告答辩完毕,现在由第二被告廖鑫华进行陈述。”

    廖鑫华并没有委托律师来替自己辩护。

    首先他不舍得花这个钱,其次他认为压根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

    所以他是自己独自来的,准备自己为自己辩护。

    “审判长,我对原告的诉讼意见也持反对态度。首先,我跟米蕊是正常相亲认识的,并不是通过冯林浩认识的,更不是为了落户才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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