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民国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给国会的答复书如下
“……依《约法》第十九条暨《国会组织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质问权为议院职权之一,非议员职权之一,其义甚明,故质问之行使,无论议院法有如何连署之规定,虽不必由院议公决,要不能不经由议院提出,是以议员迭次依议院法而提出质问书,均于议院有《国会组织法》第十五条所定总议员过半数之出席,得以开议时,由议长以开议日 期报告文件之际提出报告,此执行《国会组织法》暨《议院法》之通例,实为两院所现行,断未有不经此项手续,而可以滥行质问者也。
“兹来咨既称两院不足法定人数,不能开会,前议院所有之质问权,当然因不能开会之结果,而不能提出。……
“查两院议长, 业于十一月十三日,以两院议员不足法定人数,不能开会,不得已于十一月十四日起, 停发议事日程等语,通告有案。此次质问书之提出,在议院议长通告停发议事日程之后, 既已停发议事日程,何能提出质问书?且查当日提出质问书之情形,系发生于两院现有 议员之谈话会,以法律规定所无之谈话会,而提出属于法律上议院职权之质问书,实为 《约法》、《国会组织法》、《议院法》规定所未特许。
“政府为尊重国会起见,对于不足法定人数之议员,非法所提出之质问书,应不负法律上答复之义务。惟查各该质问书, 于追缴隶籍国民党议员证书徽章,及令内务总长分别查取本届合法候补当选人如额递补各节,不无所疑,不能不略为说明,以免误会。
“查十一月四日大总统命令,曾声明此举系为挽救国家之危亡,减轻国民之痛苦起见,并将详细情形布告国民;盖以议员多数而 为构成内乱之举,系属变出非常,不特议院法未规定处理明文,即各国亦无此先例,大总统于危急存亡之秋,为拯溺救焚之计,是非心迹,昭然天壤,事关国家治乱,何能执常例以相绳!所以令下之日,据东南各省都督、民政长来电,均谓市民欢呼,额手相庆。
“议员张其密等所称举国惶骇,人心骚动,系属危言耸听,殊乖实情。且现已由内务总长 核定调查候补当选人划一办法,令行各省依法办理;议员郑毓怡等所称对于民国是否有 国会之必要,尤属因误滋疑。总之,前奉大总统命令,业已郑重声明,务使我庄严神圣之国会,不再为助长内乱者所挟持,以期巩固真正之共和,宣达真正之民意等因。
“各议员果能深体此意,怀疑之点,当然释然。除函答参议院议长外,相应函请贵议长转达贵 院现有各议员查照可也。”
对议员们提出的问题避而不答,着力否认议员们有质问权,对袁世凯竭尽歌功颂德之能事,让这个“第一流人才内阁”更加名誉扫地。
袁世凯当然不想恢复国会,又不想独担解散国会的恶名,就想到了召开政治会议来解决问题。
政治会议原是袁世凯容纳许多有地位无官职又不是国会议员的政界人士,性质有点非驴非马,可是在袁世凯决心扼杀了国会后,政治会议就派了用场。
政治会议的组成,是由总统派十人,国务院派四人,各部每部派一人,各省每省派二人合组。
袁世凯所派的是李经羲、梁敦彦、樊增祥、蔡锷、宝熙、杨度、赵惟熙、饶汉祥、杨士琦、马良。
最初,袁世凯拟指定杨度为政治会议议长,顾鳌为秘书长,不料正要发表时,袁的一个老朋友李经羲到了北京。
李经羲是清朝末年领衔各省督抚,联名奏请提前立宪并召开国会的主角。袁世凯自己出身督抚,对于做过清朝督抚的人看得最重。所以李经羲一到北京,袁就把已经发出派杨度为政治会议议长的命令收回,改派李经羲为议长。
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政治会议议员六十九人,在新华门集合,由内阁总理熊希龄、内务总长朱启钤导入中南海怀仁堂,恭谒袁大总统。
当天下午,政治会议就在北海团城承光殿举行开幕典礼。议长李经羲在开幕词中,把政治会议的性质加以描述。
他说“现在所注意的是人治,而未到法治时期……本会之产生并无成规可按,所以性质上只是一种咨询机关,有同意之权,而实行之权则在政府。……大总统只以救国为前提,不存丝毫政见,我们虽不能代表国民,却也有我们应尽的天职。”
这时,国会已无开会可能,于是,粤督龙济光电请袁世凯,要求以政治会议替代国会。接着, 袁世凯授意十九省军民长官联名,发表了一个主张解散国会的通电。
该通电要求解散国会的理由是国会开会七阅月,毫无成绩,所以应该把残留的议员解散云云。
袁根据上面两电,咨询政治会议取决可否,以便实行。同时提出了所谓救国大计案,该案包含资遣国会议员回籍和增修约法案两事。
他的理由是国会既因人数不足,自身不能行使职权,而增修约法案前已提交国会,乃国会一搁再置,所以现在提交政治会议来 讨论。
十二月二十九日,政治会议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救国大计案”,议员们大家面面相对不敢靦然以立法机关自居,因此讨论不出结果来。
最后决定成立十五人审查会,推蔡锷为审查长,孙毓筠等为审查员,交由审查会去讨论。
民国三年一月二日,十五人审查会开会,大家仍然认为这是两个难题,不容易做出文章来。但又不能交白卷,因此建议政府,对增修约法问题,另设“制法机关”进行讨论。至于解散国会问题,决议建议政。府,国会议员应即停职,给资与否由政府自决,回籍与否由议员自决。
元月十日,政治会议就根据审查会的意见,呈请袁总统采择施行。
同日,袁根据政治会议的第二个法案,下令解散国会。这样,袁世凯搞垮国会的愿望,终于达成了。
民国的第一届国会,从成立到被袁世凯解散,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是却在历史上留下了浓浓一笔。特别是在为维护共和所进行的努力和抗争,可以说是写下了可歌又可泣的篇章。
虽然,这第一届国会,从代表的产生,到两会的议事和运行,曾经饱受争议和指责。
有文章这样记述第一届国会选举情况;
“一九一二年十二月,全国各省区开始了第一届正式国会选举。按照此前公布的《国会组织法》和《议员选举法》,正式国会由参议院、众议院两院组成,其中参议员由各省议会议员选出,共二百七十四人,众议员由各地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共五百九十六人。
“不过,并非人人都有资格投票,“资格选民”首先必须是拥有中华民国国籍的男性,然后要至少满足每年直接纳税2元以上、有500元以上不动产、拥有小学或相当于小学的学历三个条件之一。这样筛选后,全国“资格选民”只占4亿总人口的十分之一,最终的实际投票率也只有十分之一,即400万人。但如此大规模的选举,对于当时的中国无疑仍是个新鲜事物。用历史学家唐德刚的话说,“中国这时虽有人口四万万,但八成是不识字的文盲,另外二成虽或多或少认得字,但他们也不知啥叫民主,啥叫选举。”这就难怪当年选举中的怪现象比比皆是。
“早年加入同盟会的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自十八岁就离开家乡外出读书,选举时人在上海,却当选了家乡陕西省朝邑县的初选议员。回去打听了才知道,原来朝邑竟像办差一样“办”起了选举,当地设了一个选举事务所,请来各乡绅士帮忙,这些绅士的实际任务有二第一,决定各乡应当当选的人名单;第二,为“应当”当选的人按法定票数抄写选票。张奚若就这样毫不知情地被“选”为初选议员。
“而在江苏南通,《民立报》记者遇到了一位拖着辫子的乡人前来投票,简单问答,不禁啼笑皆非。原来,前几日有人送投票证到他家里,他还以为名为投票,实则要钱,顿时惶恐,生怕不去会惹来祸端,这才赶紧带着投票证和现钱赶到投票现场。
“江苏算是当时中国相对开放的省份,“资格选民”尚且如此。可想而知,在全国范围的四千万“资格选民”中,这样的糊涂选民恐怕不在少数。
“不过,乡人糊涂,热心选举的各党派人士可一点都不含糊。当时国内政党林立,其中最大的两个党派是同盟会联合多党成立的国民党,以及由来源于清末立宪派的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合并成的相对亲袁的进步党。……
“无论国民党、进步党,最基本的选举手段当然是竞选演说。江苏共和党众议员王绍鏊回忆,竞选演说多在茶馆或其他公开场合进行,“竞选者带着一些人,一面敲锣,一面高声叫喊,xx党xxx来发表竞选演说了,欢迎大家来听呀!听众聚集后,就开始演说……听讲的人大多是士绅和其他中上层人士。”对于识字不多者,公开的竞选方法则是开设私塾教选民写候选人姓名,预印候选人名片以便选民带入选举场内摹写等。
“演说也罢,开私塾、印名片也好,多少还有点公平竞争的氛围,但一些暗中进行的活动却着实乱象丛生。
“有偷选票者,江苏淮安清河县众议员初选,一候选人为确保当选,竟然偷去马头镇选票四百张,填写自己的名字;
“有买选票者,用酒饭、面点、火车票、金钱甚至鸦片,不一而足;
“有选票卖价太低而懊恼者,苏州复选选票价格相当波动,特别是到最后几日期限,只差数票的竞选人不惜重金收买,使得票价猛升,共和党出价达到三百元甚至更高,以至于许多已经廉价卖出选票的人懊悔不已;
“还有因选举发财者,民初商业萧条,但在国会选举的带动下,选举投票所在地的旅馆爆满,饭店整日高朋满座,妓院房间都被早早预订,各自发了一笔“选举财”。
“更有甚者,投票现场直接上演“高手对打”的闹剧,江苏无锡的省议员选举分了十个投票站,由于政党相争,暴徒起哄,竟有七处投票站被毁,管理人员被殴,投票箱被砸……
“国会议员选举的过程一团混乱,用尽了合法的、非法的手段,有人明白,有人糊涂,有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到了一九一三年三月,总算有了各政党都承认的选举结果。”
联系到民国初建时的国民素质和人们的民主意识水平,以上的描写应该是可信的。
但是,不管选举过程有多少问题,但第一届国会却把很多的优秀分子集合到了自己的旗帜下,这不能不是个奇迹。
而第一届国会在履职方面,也存在诸多的问题。比如,第一届国会做出的第一个决议,竟是给议员定下了天价的工资。有人因此而讽刺他们不是代表国民,而是个人利益的代表者。
公权力来自民众,自当用于民众。如果一个持有公权力的人,首先盘算的是用公权力把自己的事情办好,无疑是对公权力的滥用,也是公权力的。国会议员近八百人,号称八百罗汉。这八百罗汉的高薪,对财政拮据的袁世凯政府,无疑是极重的负担。袁世凯所以很痛快的照单全收,显然没作长久打算。
而无论这第一届国会有多少问题和不足,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努力和勇于履行职务。
当然,国会和议员们能够敢于对行政权力进行限制和监督,说明当时的社会环境,还是有一定的民主氛围的,至少不用冒被杀头的危险。这一点,同样是应该肯定的。
搞垮国会,袁世凯尽管如愿以偿,但这也正是他的可悲之处。因为,搞垮国会,正如他搞垮国民党一样,不过是加速了他走向身败名裂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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